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于9月11日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认真落实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2018年国家继续在部分主产区实施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在东北地区实施玉米、大豆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机制,其他粮食产区和粮食品种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统筹组织开展收购工作。《通知》要求,粮食产区要建立健全粮食收购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紧緊围绕“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等重点环节,加强协同配合,提前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避免出现大范围农民“卖粮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