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高中英语教学中,比较重要的一个内容便是写作。同时,也是困扰着学生的一大难题。传统的教学方式并不能满足学生的实际学习需求,在此教师为了提升学生的高中英语写作质量,就应该重点从英语写作教学的现状出发,合理運用过程性写作,让学生的写作内容更加全面。基于此,本文重点阐释了过程性写作在高中英语写作教学中的实际运用。
【关键词】过程性写作;高中英语;概念
【作者简介】张文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中学。
前言
当前,学生在面对高中英语写作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畏难的心理。在此,学生想要更好地写作,提升写作的质量,就应该要求教师对其进行重点引导和帮助。通常情况下,教师在实际进行教学的过程中便应该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其中比较高效的一个教学方法便是过程性写作。在该写作模式下,学生的主体地位会得到有效的展现,也会让学生在具体写作的过程中体会到英语写作的魅力和价值。
一、过程性写作法的概念
从具体的内涵出发,过程性写作被广泛运用在国外英语写作教学中。在实际运用的过程中,主要是以英语写作教学为基础和前提。在该教学模式下,教师是教学的主导,学生成为了学习的主体。在我国高中英语写作教学的过程中,传统的写作手法,主要就是教师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写作主题,随之收集相应的主题和作文范文。最终为学生进行重点讲解和分析。学生在根据这个写作题材进行重点处理。学生在完成写作之后,教师给予一定的评价和分析。但是,该教学方法存下很大的约束性,不能让学生的写作思维得到有效的激发和提升。在此情况下,学生进行独立写作的能力也不会随之提升。另外,教师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仅仅对学生进行语法结构和英语单词的讲解,忽视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这样学生写出来的文章并不会具有新意。新课程教育改革的标准明确指出,教师在对学生进行写作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在写作教学之前应该对学生进行相应的指导,还应该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指导。让学生在总结、构思和训练等角度下不断提升英语写作的兴趣,随之强化学生的英语写作能力。
二、过程性写作在高中英语写作教学中的实施
1.实际系统全面的写作框架。从本质出发,过程性写作手法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教学方式和手段。在实际进行高中英语写作教学的过程中,运用该教学模式就会保证教学的高效性和针对性。在该教学方法的背景下,学生的英语写作能力会随之提升,教师运用该教学模式就更好地转变了传统的教学现状。通常情况下,过程性教学方法主要就是指教师在实际进行教学的过程中把学生分为几个学习小组,让学生针对具体的写作内容进行讨论和分析。在实际进行写作的过程中就是让学生自身形成完整的思维,随之展现出良好的写作思路。同时,学生就可以根据自身的思维进行写作。因此,在进行高中英语写作教学的过程中,教师为了提升学生的写作能力,让学生形成一个完整的框架,就应该为学生提供一个写作的大致方向。学生在面对一个具体的写作内容时,就可以列出写作框架,随之对框架进行重点扩充。过程性写作法在高中英语写作教学中占据的地位是不可忽视的。
比如,针对“环境污染”主题写作一篇文章。教师就要让学生列出写作的框架。具体框架如下:第一,环境污染中存在的问题。第二,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第三,环境污染问题的相关反思。学生教师引导下列出具体的写作框架,随之就可以开展写作。
2.提炼清晰精炼的写作观点。学生在完成写作框架之后,不仅要针对框架进行英语写作,还应该在实际写作的过程中重点关注语句和单词的准确使用。随之,运用正确的观点表达出来。高中英语和初中英语存在一定的差别。高中英语的词汇比较难,学生在进行写作的过程中,便应该选择运用那些丰富和贴切的语句。同时,学生还应该注意,不仅要合理运用时态和语法,还应该关注连接词的运用,对写作的观点进行准确和清晰地提炼。比如,学生可以运用“not only...but also、so...that...”在实际写作的过程中,学生就应该针对这些内容进行重点练习。现在完成时通常运用“have/has done sth.”的形式。另外,学生还应该关注语句的顺畅性,保证文章整体美观。
三、结论
综上所述,在进行过程性写作的过程中,教师在其中呈现出的地位是不可忽视的。教师应该积极引导学生进行学习,更加完善地展现出学生在实际写作和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通常情况下,教师在进行英语写作教学的过程中就应该从更加全面和系统的角度出发,为学生提供比较系统和健全的写作框架,让学生能够明确自身的写作知识点。同时,还应该对写作观点进行提炼,以此提升写作的清晰度和精炼度。相信在教师的努力下,高中英语写作教学的效率和质量一定会得到有效的提升。
参考文献:
[1]秦芳.过程性写作法在高中英语写作教学中的运用[J].校园英语, 2016(36):171-172.
[2]崔靖.过程写作在高中英语写作教学中的应用[J].英语画刊(高级版),2014(01):13-14.
[3]刘艳荣.“过程写作”在高中英语写作教学中的应用分析[J].语数外学习(英语教育),2013(0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