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审计处 山东青岛266580)
1998年,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形成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高等学校、医院、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等各个行业的会计制度。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资金投入日益加大,要求对财政资金使用科学化、精细化,由此推动了2013年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各行业会计制度。为了规范政府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2015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2017年10月,财政部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新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
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实行双重记账模式,对高校的会计人员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财会部门要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财务人员要适应由单一的核算方法转变为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平行记账”的模式。
在同一个会计核算体系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遵循“平行记账”规则,分别以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为计量基础。预算会计包括三个要素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财务会计核算包括五个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实行双功能记账,既相互衔接又适度分离,能够更加完整、真实地反映高校的会计信息,增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构建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组成的新的政府会计核算模式如图1所示。
图1 政府会计核算新模式
高校对基本建设投资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区分基本建设和非基本建设,合并了“在建工程”和“基建工程”两个科目。按照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再单独建账。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对基建账务处理的修订,必将简化基本建设业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核算人员的工作效率。
2014年12月,《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将权责发生制引入到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模式之中。2015年10月,财政部发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正式引入了成本和费用理念,对成本的管理方式和内容进行了改革。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能够正确反映高校办学成本,有利于衡量各类项目的支出和收益。2016年7月,《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发布,明确了固定资产的计量依据,依次按照历史成本、评估价值、市场价格和名义金额计量,增加了实务操作的应用性。按照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固定资产“虚提”折旧,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并不是计入费用,不能真实、全面地体现高校的运行成本,并且在决算报告中也无法体现资产状况。新政府会计准则的颁布,对固定资产按期计提折旧,能够使资产的原始价值在会计期间合理地反映出来,有利于提高资产配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固定资产基本一致。
结转资金是指预算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结余资金是指项目目标已完成或项目提前终止,尚未列支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以往高校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都将结转结余资金编入预算,但随着结转结余资金数量增加,监管关注度不高,造成资源浪费等现象。新的政府会计制度重视结转结余资金,将预算结余作为预算会计的三要素之一。加强对预算结余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现行的会计制度要求高校编制决算报表,《基本准则》要求编制预算会计报表和财务报表两大类报表。预算会计报表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包括预算收入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财务报表主要分四部分组成,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合并财务报表。此外,《政府会计制度》对报表附注应当披露的内容进行了细化,要求按经济分类披露费用信息。《基本准则》对8个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和重新规范,确立了“3+5”要素模式。新的政府报告体系,为全面反映高校财务收支状况、科学计量高校运行成本、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及会计信息透明度、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
依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3号]的规定,高校政府会计制度转换遵循“先财务,后预算”“旧业务,先调整,后转换”“新业务,先转换,后调整”原则。首先,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旧科目对照表的编制。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然后,将旧制度下未入账事项登记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如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在途物品、受托代理资产、预计负债、盘盈资产等。最后,对于新账相关的财务会计科目按照新制度的会计核算基础调整。如计提坏账准备、补提折旧、补提摊销等。对于新旧制度衔接中的特殊问题,如代管款项等科目,实际操作中,代管款项核算范围远不止党费、团费、协会费,管理比较混乱、随意,所以对代管款项等科目应先清理调整,再行转换衔接。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会计核算体系实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平行记账,编制分录数量增加;计提折旧,按照合同进度分期确认收入,费用可能需要按期分摊,导致业务量增加;报表编报工作量翻倍,差异分析表编制难度大。工作强度和工作复杂度必然会增加会计人员的工作量。面对新政府会计制度带来的影响和困难,高校要引进先进的财务管理系统,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借鉴其他高校财务信息化经验,引进财务机器人等先进手段,校外对接财政国库业务、银行业务、发票及非税票据业务,校内对接科研、资产、人事、教务等业务部门;以业务为驱动,实现财务管理中预算、收入、核算工作的自动化、智能化,自动生成凭单等,减少工作量。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不仅能够缓解财务人员的工作压力,更重要的是能够提高高校的资金监管水平和财务管理能力,对高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
高校领导应高度重视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积极应对,根据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及准则要求,预估本次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好新准则及制度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将财政预算管理从原来的收入、支出拓展到以绩效为导向的成本、费用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高校应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中的变化和创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办学特色,制定出学校内部财务制度管理办法。另外,高校还要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修订学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管理办法,并建立健全相关财务制度。高校应以本次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与实施为契机,完善学校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科研管理、人事管理以及资产管理等工作,提升学校整体的会计核算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
新旧会计制度在会计基础、核算内容、口径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区别。首先,会计人员通过参加各类培训,掌握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中《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以及衔接规定等一系列制度,树立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并重、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并重的新观念。其次,组织开展专题研讨,答疑解惑,弄通各个要素、会计科目与报表之间的关联关系,结合高校自身实际,理旧账、建新账,确保高校政府会计制度顺利按时实施。最后,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加强对政府会计改革的宣传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的政府会计改革精神,一方面更新会计人员的思想理念,从简单的记账做账向财务管理、决策等转变;另一方面让全体教师员工理解新制度实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度实施初期可能存在的报销等待时间增加等情况。在深入学习理解新政府制度的基础上,高校财务部门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总结编写一套具有操作性、实用性强的会计核算手册,方便全校教职工查阅,明晰报销流程,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政府会计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高校政府会计改革任重道远,建立起科学规范、透明、全面、真实、可理解、可监督、可评价的会计标准体系,对加强和完善高校财务管理、强化成本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