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世林
在财政资金项目制的治理方式下,国家可以集中优势资源,发挥地方政府配套的杠杆作用,实现基础和重大设施先行发展。一旦政府将某些产业列为发展重点,这些业界就会有大量资源投入,带来快速繁荣。由此,项目制成为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一种方式。但随着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这种曾经推动经济高速发展的体制机制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首先,财政资金的项目制治理由于信息不对称、区域经济禀赋不同等原因,容易造成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不平衡发展。其次,项目制容易导致某些部门权力过于集中,从而引发一系列问题。最后,部分基层企业为了利益最大化也发生了大量骗补、挪用等违规现象。
随着中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迈进,项目制也应该向更高质量转型,从以往政府抓“点”的项目制,逐步向抓“面”的普惠制漸进转型。要着力解决缺位问题,从大量立项管制转向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使有限资金像阳光一样普照每个角落。例如,减少点对点的财政补贴,减轻企业税负负担,逐渐提高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医疗、社保、教育、工资待遇等条件。
(摘自《财经国家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