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最近发布《关于将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水稻、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目录,支持种业发展。
财政部金融司有关负责人说,我国制种保险投保规模不断扩大,但总体参保率仍然较低、赔付率较高,在防范种业生产中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中央财政有必要出台制种保险的支持政策,推动建立市场化的种业生产风险分散机制。
《通知》明确,农户、种子生产合作社和种子企业等开展的符合规定的三大粮食作物制种,对其投保农业保险应缴纳的保费,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目录,补贴比例执行“补贴管理办法”关于种植业有关规定。
在保险标的上,《通知》提出,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目录的制种为符合《种子法》规定、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或经当地农业部门备案开展的水稻、玉米、小麦制种,包括扩繁和商品化生产等种子生产环节。保险责任除普通的自然灾害、病虫害外,还包括其他可能导致质量损失的各类风险,如花期不遇、自交结实等。
杂交水稻制种基地
为保持政策统一,补贴比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种植业有关规定执行,即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兵团、中央直属垦区、中农发集团等中央单位补贴65%。
在保险金额上,与普通大田作物相比,制种生产成本已处于相对较高水平,针对制种的农业保险技术也较为复杂。在开展初期,为有效规避道德风险,制种保险的保障水平为直接物化成本,暂不包括地租成本和人工成本,后期可随着试点经验的积累,研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综合新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