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免受网络游戏不良影响的法律思考

2018-09-06 09:23陈礼锋
读天下 2018年11期
关键词:法律监管网络游戏权益保护

摘 要:网络时代改变人们进行交流的方式,受到网民的追捧。但是,网络也蕴含多种隐患,危害人们的身心安全,尤其对未成年人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这是因为网络游戏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同时也呈现暴力以及黄色思想,危害人们的心理认知。必须要从法律层面进行思考让未成年人远离网络游戏,以此减少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的思想侵蚀。所以,本文主要分析国内法律从网络游戏视角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不足,进而提出提升法律监管对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游戏的思考。

关键词:未成年人;网络游戏;不良影响;权益保护;法律监管

一、 前言

网络游戏中蕴含多种负面思想,如暴力思想、黄色广告,对参与游戏人员的身心带来很大的影响,容易让游戏人员出现不良行为。如果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不仅影响他们对学科知识进行学习的关注力,也容易让他们受到负面思想的侵蚀,做出一些违反法律的行为,危害其健康成长。为此,必须要从法律监管方面进行思考,如何减少并杜绝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起到的影响,保障他们能健康成长。只有这样才能让未成年远离网络游戏,减少网络游戏对他们的思想侵蚀,给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的网络环境。

二、 分析网络游戏问题

网络游戏也称之为“网游”,是人们比较熟知的一项网络发展的事物。网游是以互联网为基础,通过运营商提供的服务器,借助计算机进行信息交互,让人们在虚拟的环境中实现交流以及休闲,能供多人进行在线游戏。网络游戏是一个全新的发展产业,给人们提供一个缓解压力的平台。网络游戏对青少年造成很大的吸引力,可以给他们提供更多的满足感,也能通过竞赛的方式获得荣誉感。所以很多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对他们的身心造成很大的影响,甚至出现猝死的问题。依据网络调查显示,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青少年占该年龄段青少年整体的14.3%,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问题比较严重。

三、 国内法律从网络游戏视角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不足

(一) 未能有效管理网络场所

首先体现在未能有效管理网络场所该问题上,没有有效保障网络环境的绿色化。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进行解读,得知法律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络服务场所。但是该项规定并没有得到落实,很所省份并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去规范游戏场所,如之前海南省规定一张身份证只能办理单张游戏卡,未成年人不能进入网游场所。但是仍然有很多网吧老板给未成年提供账号,让未成年人玩各种游戏。

(二) 监管人未能有效履职监管职能

针对未成年人来讲,学校以及家长是他们的监管人,需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监管,不能让未成年人走进网游场所。但是,很多家长以及学校的管理人并没有重视对未成年人的行为监管。首先,家长对网络游戏的看法呈现两极化,一些家长不让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游戏,减少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的思想侵蚀;一些家长不介意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游戏,导致很多未成年人长时间沉浸在网络游戏中。其次,学校并没有与家长进行接触,不能有效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教育,不能减少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的思想侵蚀。

(三) 法律规定不够详细

通过对各项法律条款进行分析,能发现现有法律并没有详细规定的网络游戏的监管,整体规定存在不详细的问题。第一,并没有对网络游戏的市场准入以及监管进行控制。国内并没有对什么类型游戏进行市场、游戏类型对年龄段的要求进行仔细规定。我国是游戏大国,网游市场已经达到420亿,如果未能设置游戏分级以及市场准入的规定,则会出现多种游戏问题。第二,国内并没有严格监管运营商以及经营场所,不能保障未成年人远离网络游戏,导致他们的身心思想遭受侵害。

四、 提升法律监管对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游戏的思考

(一) 国家要强化对网络游戏的监管

要想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远离网游的危害,就需要强化对网络游戏的监管。首先,国家要出台分级制度。依照学生年龄划分不同等级,依照等级设置游戏指标,让青少年能找寻适合自己的游戏类型。其次,行政部门要制定完善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网络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以及行为义务,并制定惩罚條例,如果运营商不能遵循法律规定让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就依照条款进行处罚。

(二) 建立多层次的法律责任机制

第一,学校要承担思想引导的责任,发挥集体管理体现的优势。学校需了解学生喜欢网络游戏的原因,对学生开展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同时,学校应该树立责任意识,不仅要关注升学情况,而是要重视对学生实施思想引导,让学生正确认知到网游的危害。第二,家长需要承担对学生进行行为监督的作用。针对学生出现沉迷网游的问题,家长要严格限制孩子的网络时间,科学选择游戏类型。

(三) 强化对网络经营场所的法律治理

通过对相关学术研究进行汇总,结合当前法律对网络环境的监管情况,发现法律法规体现的保护力度不强,不能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此,行政部门需强化对网络经营场所的法律治理,减少未成年人进入网游场所的机会,更好的降低网游带来的侵害。首先,建立严格的网络经营场所审批以及管理机制,通过增加查处力度的方式提升网络场所的建立质量。其次,行政部门可以建立黑名单机制,对那些违反法律规定的经营者进行处罚。这样能减少经营者违法经营的行为,避免未成年人进入网游场所的几率,提升对网络经营场所的治理能力。

五、 结论

网络游戏对青少年造成很大的吸引力,但是网游中隐藏暴力以及黄色思想,影响未成年人的思想认知,不能让青少年树立健康的行为观念。针对当前国内未能有效管理网络场所以及监管人未能有效履职监管职能的问题,需制定针对性的解决对策。本文认为国家要强化对网络游戏的监管,也要建立多层次的法律责任机制,以此强化对网络游戏的监管。同时,也需要强化对网络经营场所的法律治理,提升对网络经营场所的治理能力。

(指导老师:李正远)

参考文献:

[1]郭超然.关于修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的几点建议——以网络服务商的责任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8(04):222-223,234.

[2]刘传稿.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 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犯罪预防研讨会综述[J].人民检察,2017(04):38-40.

[3]吴亮.网络游戏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调查措施——来自美国禁止“虚拟儿童色情”的启示[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4(02):57-62.

作者简介:

陈礼锋,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广西南宁市宾阳县教师进修学校。

李正远,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广西南宁市宾阳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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