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法国特约记者 董铭
互联网时代,网络平台经常免费使用通讯社的新闻内容赚钱,后者虽然不满却又无计可施。当地时间4日,欧洲的主要通讯社发表联合声明,要求互联网巨头与媒体分享更多的收入。欧洲议会即将在本月就新版权法展开二轮辩论。舆论认为,这份联合声明旨在向议员施压,以使新法得以通过。
据法新社4日报道,包括法新社、德意志新闻社和英国报纸联合社在内的约20家欧洲大型通讯社当天发表声明,称互联网巨头对新闻媒体内容和广告收入的“掠夺”,构成了对消费者和民主的威胁。声明强调,传统通讯社制作新闻内容的成本颇高,因此互联网巨头应该为他们使用新闻支付合理的费用,“为了欧洲的新闻自由和民主价值观,欧盟立法者必须推进版权法的改革!”
舆论认为,欧洲通讯社赶在9月12日第二版版权法草案投票前发表声明,是对欧洲议员展开新一轮的游说攻势,希望新法案能够得到立法者的支持,以解决网络时代“怪诞的不平衡”。为了保护内容原创者的权益,今年7月,欧盟对第一版版权法草案进行了辩论,但该法案没能通过。第一版法案要求互联网巨头为平台上的原创性内容,如新闻、音乐和电影支付更多的费用,但遭到了美国科技公司和网络自由维护者的坚决反对。他们担心这一法案如果通过,会导致消费者付出更高的上网成本。
第二版版权法草案规定,网络平台必须为其所刊登的有版权的内容付费。新法案还加入了“相邻权”,这意味着通讯社等媒体的内容被网络平台链接的话,那网络平台需要付费。这些欧洲通讯社还在声明中列出了谷歌和脸书在2017年的收入,认为他们完全有能力为内容付费。其中脸书公司2017年收入400亿美元,利润就有160亿美元;谷歌公司年收入更是高达1100亿美元,利润也有127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