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呈
国人知道《昆虫记》,应该是1923年周作人将之介绍到中国。周作人的兄长鲁迅,也对这部法国血统的自然学笔记情有所衷。对于它的译本,鲁迅更是慎重地说出“这非有一个大书店担任即不能印”,可见其重视的心情。
法布尔的《昆虫记》,是一部大人和小孩都能一样喜欢的书,而在这里,我更想谈及的是法布尔的热爱。这份热爱,比任何知识都珍贵,都值得我们向往和创造。
它被称为昆虫界的荷马史诗。他被称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他说,“一个有生命的小不点,一粒能欢能悲的蛋白质,比起庞大的无生命的星球,更能引起我的无穷兴趣。”这位一贫如洗的人,自学成才的乡间教师,花费了毕生时间与精力同昆虫打交道,写出了十卷《昆虫记》。
做这一切科学研究工作,他不需要任何实验室,只需要在他家周围附近就可以进行。他说:“我如果需要改变一下观察地点,走几百步就是山了,山上有野草莓丛、岩蔷薇丛、欧石南树丛,有泥蜂所珍爱的沙层,有各种膜翅目昆虫喜欢开发的泥灰石坡。我预见了这些宝贵的财富,这就是我为什么离开城市到乡村,来到塞里昂给我的萝卜锄草,给我的莴苣浇水的原因了。”
他说这是他的带着螯针和长着翅膀的朋友。他说,生物学家是把虫子开膛破肚做实验,把它们变成一群微小而恐怖的东西,而他法布尔呢,是使虫子变成人们喜爱的对象,他耐心地观察它们,认真地纪录它们,他说,它们会为他作证。
他把自己观察昆虫的地方,称为伊甸园。对于法布尔来说,昆虫,并不是泡在烧酒杯里、或者在显微镜下的,而是与他亲密地一起生活在荒石园的伙伴。他能看着它们长大,看它们捕食,看它们结婚生子。他觉得,看到这一切,远远比知道一种蔓足纲动物的某一根神经末梢是什么样子更有意义,也比数清楚一个甲壳动物触须的数目重要得多。
这是一部论说类的书,传达昆虫的产卵、孵化、蜕皮、发声、交尾等相关知识。但是这些知识,却写得十分生动,甚至带有感情。在他的笔下,就连残暴的、吞食各种活虫的蝈蝈也十分可爱。他对虫子的喜爱,使他的这部著作,具备了很高的文学价值。而我在这篇书评中最想谈及的,也正是法布尔那神秘的、对于昆虫的热爱。
有一类人是天然地对昆虫亲近的。从科学角度看,人类的大脑发展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爬虫脑,这个阶段发展在二亿年前,爬虫脑主要负责的是我们的警惕和自我防护,但是不带感情的。第二个阶段是哺乳脑,发展在五千万年前,哺乳脑负责玩乐,是有感情的,会照顾自己的孩子。而四万年前,则发展出皮质脑——第三个阶段,这一部分掌控我们的意识。也就是说,我们其实有三个大脑,对于爬虫类的亲近和理解,事实上也是我们的一种本能。
而法布尔,他对昆虫的亲近显然接近于痴迷。他的痴迷,极好地诠释了自然笔记《环河》《沙乡年鉴》的作者、美国博物学家利奥波德的说法。
利奥波德说,爱好与普通追求之间的界线在哪里呢?一个爱好,必须是无用的,低效的,耗时费力的,与实际无关的,爱好是人对其时代的反抗。一个人的爱好不需要任何理性的合理证明,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举哑铃就不是一种爱好,它是一种奉承,而非自由的宣告。
毫无疑问,法布尔对昆虫的热爱,就是利奥波德所说的这一种热爱,而他的幸运之处,是在这个热爱的过程中,他获得了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他所描述的那个微观又壮丽的世界被全世界的孩子所知,当我在乡间的道路上把一只蹦跳的芫菁或者金龟子放置手中,我所想到的,也是法布尔当时的心情。那一瞬的快乐,就在那几点米粒大的蛋白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