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创“大环保”格局 助力“大花园”建设

2018-09-05 05:51文|阮
中国环境监察 2018年8期
关键词:衢州市衢州环境保护

文|阮 慧

衢州地处钱江源头,山清水秀,优越的生态环境为衢州建设“大花园”提供了良好的生态支撑,也赋予衢州打造浙江生态屏障的使命。近年来,衢州市以改革创新的理念统领各项工作,狠抓生态保护工作机制改革,着力打造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全力解决环保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厘清职责,齐抓共管不走形

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环境保护工作仅靠环保部门单打独斗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发力。为此,衢州市从拧紧环保职责的“螺丝”入手,明细权责主体,全面夯实工作责任。

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出台《衢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将过去散布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中的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市环保局等33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进行了归纳、细化和明确,有效解决过去各部门责任虚化、职能交叉等问题,“大环保”工作格局的“四梁八柱”正式建立。同时,高悬问责“鞭子”,制定《衢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倒逼相关责任主体始终将环保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细则》对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情形做出明确规定,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轮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也制定相应规定。

全面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出台《衢州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体系。以县(市、区)、乡镇(街道)属地政府为环保监管责任主体,整合辖区内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及其相应的环境管理资源,划分环境监管网格,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市、县、乡、村四级网格环保监管体系,促使环保问题早发现、责任早明确、整改早落实,打通环保监管“最后一公里”。

把生态环保纳入党政综合考核目标责任制。紧抓考核“牛鼻子”,在全省首创百个乡镇(街道)分类争先考核,将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划分为经济型、生态型、复合型三种类型,把环境保护作为共性指标和“一票否决”项,并在全省率先实现所有乡镇(街道)交界断面水质监测、考核全覆盖。

多方联动,铁腕执法不手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衢州市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从严执法、铁腕治污,积极构建部门联动、多元共治的监管模式,探索形成环保执法“衢州模式”,重拳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完善环境行政与司法协调工作机制。深化公安环保协作联动机制,成立深化环保与公安协作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完善了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联动执法联络员制度、案件移送机制、重大案件会商制度,建立了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机制、案件信息共享机制。为进一步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2018年6月,实现公检法环联合办公室市、县两级全覆盖,环保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衔接机制实现了无缝对接,大大加快了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的速度与力度。2016年、2017年,衢州市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83起,罚款2674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30件,限产、停产案17件,办理刑事、行政拘留53件,移送公安机关51件,并成功查办了富阳造纸废渣倾倒等案件,重拳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

实施环保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改革部署,衢州市于2017年底启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目前,市环保局已联合市住建局制定了《衢州市环境保护领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情况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并于5月份第一次开展联合检查。下一步将针对垃圾填埋场、饮用水水源地、生猪养殖场等逐步扩大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范围。

建立环保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2017年底,首次对全市530家企业开展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定,评定结果纳入省公共信用数据库。2018年,衢州市市信用办开发了信用信息共享综合系统,环保信用信息融入市信用信息共享综合系统,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出台《衢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守信激励或失信惩戒,列入环保黑名单的企业将会受到限制或者禁止生产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行为、停止执行享受的优惠政策、限制有关负责人评优表彰等惩戒措施。2017年下半年黑名单制度实施以来,衢州市已有3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不缺位

近年来,衢州市积极鼓励环保社会监督,引导公民担当、构筑环保共治,其积极与正面的社会效应逐步显现。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在环保局网站上公开环境状况年度公报、月报(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等),环境举报投诉处理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市民也可以通过下载“爱环保APP”实时了解水质和空气质量情况。

加强生态环保热点、焦点问题的正面舆论引导。抓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用,及时有效发布环境保护信息,回应公众关切。2017年,在微博、微信上共播发环保宣传信息800多篇,阅读量近百万人次;在衢州日报刊登专版5个、头版报道3篇;中国环境报刊登专版1个;衢州电视台播出环保新闻报道50多篇、广播专题节目2个;组织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8次。

畅通市民投诉渠道。多部门联合制定了《衢州市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问题有奖举报暂行办法》,鼓励市民参与环保工作、支持环保工作。市本级2017年共受理498件,2018年以来共受理201件。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如今,衢州市的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18年上半年,全市19个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13个省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9个纳入国家“水十条”目标责任书考核断面、7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达标率均为100%;全市出境水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12,在全省排名第4位、全国排名第16位。全市整体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提升和改善,进一步提升了市民的人居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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