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力争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50%左右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编制市、县两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在整治内容上,将从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卫生厕所改造和粪污治理、旧村改造与村容村貌提升、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5个方面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在资金投入上,将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方案和整合办法,建立市县为主、省级适当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
在技术支撑上,将编制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导则,按照平原、丘陵、山地不同地形,人文、旅游、生态不同类别,确定不同种类村庄整治标准和建设内容,分级分类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
在推进方式上,21个市(州)将各选择一个示范县(市、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工作,其中成都市温江区、德阳市罗江区等6个县(市、区)作为国家级试点,省级财政根据21个示范县成效评估结果给予激励奖补支持。
在管护机制上,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按有关规定承接村内环境整治、农房建设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建设与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