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5%,上线为12.5%,下线为4%。目前辽宁、江西、广西、上海等8省市已经上调了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北京、天津、深圳以及浙江省一类行政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超过了2000元。(6月15日中新网)
@正在输入中:定了“工资指导线”,而又有多少人工资被“指导”。对于“定线人”来说,我定我的;对被“指导的人”来说,你定你的,我的工资“应该”多少,依旧多少。如果是把按劳取酬落到实处,“工资指导线”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花非花:每年的此时,工资指导线都会成为舆论关注的话题,问题的关键是,这些指导线到底发挥了多少作用,员工的收入有没有因为工资指导线的出台而稳定增长?有多少企业按照工资指导线执行了?又有多少企业没有按照工资指导线执行?
@蓝月亮:工资指导线只是“看上去很美”,自己的工资并没有按照这个幅度上涨。工资“上调难,下调容易”的现象,表明一些决策者仍存在着认识误区和决策误区,这不利于缩小分配差距,不利于启动消费,更不利于实践以人为本。
@shimuyidai: 出台工资指导线的目的,应当是维护员工的权利,确保员工能够在企业获得应有的报酬,以实现自身价值。问题在于,工资指导线并不是刚性政策,也不能是刚性政策。要知道,所谓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而不是必须执行的政策。
近日,部分省(区、市)陆续公布了该地区2017年城镇单位平均工资。截至6月5日,已公布数据的21个省(区、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收入都实现了稳步增长。其中,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以131700元和70738元继续领跑全国。(6月19日《工人日报》)
@雾非雾:个人工资和整体平均工资之间有差异,不用统计专家来解释,老百姓能理解这个简单的常识。除去统计数据可能存在误差的因素之外,当前各地的收入在行业、部门、阶层之间差距过大,社会收入事实上的明显“不平均”,却要在统计上体现为“被平均”。
@梦境达人1982: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也是百姓最关注的问题,必须把“提低,控高,扩中”作为主线,逐步缩小收入和财富不合理差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现实共同富裕。
@一路向南: 平均工资是制定“五险一金”的参考标准,对于低收入者来说,自己的工资与当地平均工资差距越大,自己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越高,自己手里留的余钱就越少。现在眼瞅着“平均工资”一路被高收入者带着往上狂奔,低收入者的负担岂能不增加?
@澳麦踏雪:“被平均”“拖后腿”感受如此强烈的原因,就只有一个原因,高收入者工资太高了。北京有很多大型国企、著名外企等管理人才数量众多,乘以不菲的薪水,自然就把平均工资大幅度地拖了上去。正如打油诗所言,“平均起来算一算,个个都是张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