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莹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对订立遗嘱积极意义的宣传,老年人的思想越来越开明,立遗嘱已经不再是老人讳莫如深的话题了。在公证处,预约办理遗嘱公证的老人逐渐增多。不过,也有一些老人,提出了办遗嘱公证的需求,却已经没有办公证的能力。这些办不了遗嘱公证的背后,却大有隐情……
老人能否做公证,与年龄文化无关
在一般人看来,办不了遗嘱公证,应该是那些岁数很大,文化程度不高,卧病在床不能自理的老人。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业务五部主任武军解释说,实际上,能不能做公证,决定性的因素是老人神志是否清楚,有无明确的认知能力和意志。与老人的年龄、文化程度都没有直接关系。
做了24年的公证工作,武军一直在一线办公证。不久前,她刚给一个96岁的老人办了遗嘱公证。老人预约办公证时,武军还担心能不能做成。“哪想老人精神矍铄,眼不花耳不聋,比我还明白呢。”
武军告诉记者,这位96岁老人的老伴得了阿尔兹海默症,所以,无法与老伴一起办理遗嘱公证。二老有3个女儿1个儿子,儿子还是残疾人,但老人却没把自己的遗产留给他。当被问及原因时,老人说:“我看过法律了,他有工资,不用我负担。再说她妈妈那一半房产,他还有法定继承权。”老人想把自己的遗产都留给大女儿,他解释说:“谁付出的辛苦多,谁理所应当多得。”
武军说,虽然有的老人岁数大,但明白事理的老人完全可以办理公证。还有的老人,虽然没什么文化,甚至连字都不会写,但脑子特别清楚。比如,有一位88岁的老人,决定立遗嘱把一套2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留给其中一个儿子。她明确地说明理由:房子是这个儿子借用自己的名字买的,钱也都是这个儿子出的,所以留给他继承,这才公平。
知道吃喝拉撒,并不代表不糊涂
不过,在申请办遗嘱公证的老人中,确实不乏已经糊涂的,要处分房子,却连门牌地址都说不清的人。
“有的老人,从表面上看不出什么问题来,但是忘性特别大,聊着聊着就扯别的去了。”武军说,有一位老人刚开始说得好好的,要把哪套房子给哪个孩子。然后突然问公证员:“哎,这是哪里啊?”公证员以为她开玩笑呢,惊诧地反问:“这不是公证处吗?”“哦哦,我都忘了。”老人不好意思地繼续话题。再聊一会儿,又冒出一句:“呦,你是谁啊?”
还有的老人,已经无法表达处分财产的意愿。公证员问:“房子给我行吗?”“行。”老人居然特别痛快地答应。
有一次,公证员上门为一位高龄老人办理遗嘱公证。一进门,寒暄两句,老人非常热情地招呼说:“我认识你,你就是旁边那院的,我看见你在下面遛过弯儿。”
公证员连忙解释:“大妈,您认错了,那不是我。”“就是你,我还不认识你吗?你别不承认了。”接着,老人指着一同来的女助理问公证员:“她是你闺女吗?”
在跟老人聊天过程中,公证员问:“您老伴儿还健在吗?”老人毫不犹豫地指着一间屋子说:“在呢,就在那屋呢。”在屋里回避的儿子实在听不下去了,冲出来打断:“您说什么呢,爸都走了好几年了。”
武军表示,在老人有无立遗嘱能力的问题上,家属的认知和理解有时存在偏差。有的人认为,老人饿了知道要吃,渴了知道要水喝,就是神志清楚。但是,订立遗嘱是个严肃的法律问题,仅仅知道吃喝拉撒,并不意味着符合办理遗嘱公证的要求。老人起码要能够非常明确并正确表达自己的财产状况、想留给谁的意愿,以及这样安排的原因才行。
为敷衍子女做公证,见公证员装糊涂
在那些办不了遗嘱公证的老人中,一些是真糊涂的,也有不少是装糊涂的。
有一位90多岁的老爷子,膝下1儿5女,名下财产也不少。老大觉得自己是唯一的儿子,理应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便以空气好宜居为由,将老人“转移”到郊区居住,其他几个女儿都不知道父亲的行踪。
儿子向公证处预约上门办理公证,可见了公证员,老人云山雾罩的,始终不说正题。一被问到房子要给谁,他就跟公证员打岔。公证员看出不对劲儿,直截了当问老人:“您让我们干嘛来了?”老人乐呵呵地说:“请你们来玩玩啊,我们这儿农村,空气好。”一听老人说玩玩,公证员马上明白了,老人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呢。接着,公证员拿出大儿子自称是老人手书的遗嘱给老人看,老人瞥了一眼,不屑地说:“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公证员又反问老人:“那今天咱们就做不成公证了吧?”老人“嗯”了一声,脸上露出谜一样的微笑。
装糊涂的老人照样做不了公证,因为,那根本不是他们的真实意愿。他们只是因为无法调和家庭矛盾或者受到子女的压力等各种因素,被迫来做公证。
“这些老人见到公证员,有默默不语型的,有闪烁其词型的,有暗自流泪型的,反正都表现出不想做的态度。”武军说,公证员看透之后,也不会给做公证。
有的公证处叫停了上门遗嘱公证服务,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考虑到一些老人和受益人同住,无法确保老人不受其他因素影响,所做出的意思表示、所立的遗嘱,有可能不是老人的真实意愿。
那么,公证员如何判断老人的神志状况?判断老人神志是否清楚,以及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是每个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时最核心的审查事项。有时,老人要办理遗嘱公证,必须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明确老人有认知能力,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判断老人的神志状况,在医学上是个比较专业的问题,公证员靠什么衡量?“靠问答设计,拉家常。了解老人的基础疾病,能判断他有无影响认知能力的疾病,通过耐心细致地拉家常,可以看出老人的记忆、表达情况等等。”武军介绍,公证处还会邀请司法鉴定部门的专家,给公证员传授一些判断行为能力上的技巧和方法。很多老人没有认知能力,或者并非真心想办遗嘱,都是公证员靠不厌其烦地拉家常发现的。
提醒:遗嘱并非万能,老人自己要有主意
首先,是不要忌讳订立遗嘱,这是一种按本人意愿安排自己财产的方式。如果有明确的意愿,就应该趁着身体好的时候尽早办理,不要等到身体状况不允许了,后悔已晚矣。
第二,老年人一定要有自己的主意。对公证员大可实话实说,把自己的想法真实表达出来。公证员也会保护老年人的利益,不仅不会向子女“出卖”老人,还会尽可能为老人“打圆场”。
第三,选择遗嘱公证,老年人也要考虑全面。遗嘱公证可以撤销再立,赋予了立遗嘱人充分的选择权。但立了遗嘱之后,如果家庭关系出现变化,老人改变了主意,但自己的认知能力又达不到重新订立遗嘱的要求,那么想撤销或变更以前的遗嘱,就没那么容易了,真正的遗愿也许就无法实现。因此,对于如何安排自己的财产,老年人一定要慎重考虑。
此外,“我们非常清楚,有些子女,明知道老人已经神志不清了,就想冒险闯关,希望能混一张公证书。”武军说,“但他们不明白的是,就算侥幸做了遗嘱,一旦其他继承人有老人神志不清的证据,打起官司来,遗嘱公证也是有可能被推翻的。”子女应该转变认识,老人如何安排财产是他们自己的权利。逼迫老人立下一纸遗嘱,并不能万事大吉,遗嘱可以撤销,还可以重新订立。老人如果不情愿,总是有办法可以对抗的。而且,遗嘱也不是万能的。子女间对遗产继承该有分歧还会有分歧,只要有纠纷,手持遗嘱也难直接继承,仍免不了对簿公堂,甚至还会增加彼此间的猜忌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