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盛江
在社保扶贫攻坚道路上,因病致贫返贫是“坚中之坚”,河北省着力于医疗保障扶贫,把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2016年8月,河北出台《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确立了对贫困人口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大幅减轻。
《实施方案》出台后,河北省委、省政府明确每年对贫困人口提高待遇增加的支出约20亿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列入预算按比例分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收到的效果实实在在。首先,大幅度提高住院医疗费报销水平。基本医保段,报销起付线降低50%,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大病保险段,取消报销起付线,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自付合规费用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报销,年度封顶线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医疗救助段,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两段报销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再由医疗救助基金按80%比例予以救助。因患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费报销超过住院医疗救助封顶线的,剩余合规医疗费再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
河北省人社厅厅长宋立民(右三)深入丰宁县石人沟乡、窟窿山乡4个村实地调研了解驻村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等情况,并慰问贫困户。
其次,对患有门诊慢性病的救助对象,实行“基本医保+医疗救助”两条保障线报销医药费。在基本医保段,对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等18种普通慢性病门诊合规医药费,按75%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到6000元;对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症精神病4种重大慢性病门诊合规医疗费,按90%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超过基本医保封顶线的自付合规门诊医疗费,再由医疗救助基金按70%比例予以救助。两条保障线结合在一起,普通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可达到80%以上,重大慢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可达到95%以上。
最后,提高门诊报销待遇。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贫困人口一般门诊医疗负担也相应减轻。
针对制度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河北还不断完善政策,改进报销待遇资金拨付方式,将原来由人社、民政等部门分别兑现的待遇,调整为由人社一个部门兑现、一个部门对医院结算,解决了多头对群众、多头对医院等程序繁琐问题;明确对2016年8月1日之后退出贫困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脱贫攻坚期内,仍继续享受医疗保障救助政策;明确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县域内住院治疗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个人无需缴纳押金,出院时只结算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减轻贫困患者住院垫付资金压力。
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河北已建立起具有自身特色的政策体系和规范化的经办服务体系,人社、民政、财政3部门协调联动,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费用申报、审核结算、政策咨询、数据核对可在一个窗口办结。截至2018年3月,全省累计医疗费用报销17.7亿元,惠及贫困人口351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