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安
美育的最大特点是以情感为中介,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审美教育。高中实施美育的主要阵地在于课堂。如果没有良好的课堂氛围,学生就无法准确、深入地感受到美;如果课堂教学缺少美,学生这一主体就很难进行能动的审美。因此,教师除了挖掘课本的资源外,更重要的是创造课堂教学本身的艺术之美。教师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启发诱导学生去发现美、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从而更加热爱生活,热爱自己的人生,树立高品位的审美鉴赏观。
一、教学情绪熏染美
语文教师如果能在教学中教之生情,授之生趣,充分发挥语文教学的感染力,充满激情地进行教学,就极容易激起学生美的感受和学习的热情。教师可以通过声情并茂的讲解、抑扬顿挫的声调、饱满高昂的情绪感染学生,教师要善于调动学生的情绪,增强其审美的内驱力和激动强度,使学生达到情绪的兴奋点,与作品与老师产生强烈的共鸣,获得审美的愉悦。
比如姜夔的《扬州慢》中“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的词句给学生提供了时空转换的想象空间,教师可以点拨学生想象过去二十四桥的繁华让月亮都心潮荡漾,说不定也发出了笑声,而如今月亮依旧,却只剩下一泓凄冷的河水伴着孤独的月影,月亮也只能寂寥无声,黯然神伤了。这时学生就可以通过想象和联想,感受到“淮水东边旧时月,夜深还过女墙来”的意境,进一步加深了对诗歌意境美的感悟。
二、课文朗读感受美
语文课堂反映生活、描绘自然、抒发感情、介绍知识,自然地有着美的篇章、美的语言、美的形象和美的意境。教师要让学生感受文本美,就要实施叶圣陶先生所说的“美读”。“美读”就是抑扬顿挫、声情并茂的诵读,就是把“写在纸上的语言变成活的语气”(朱自清语)。通过美读,调动学生视觉、听觉以及想象等感觉经验,使学生在語言的流动中感受课文各种形式的美,进而感悟作品美的意境。朗读就应该像鲁迅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描写的寿镜吾老先生那样投入,那样忘我。特级教师窦桂梅在教学中就特别注重对小学生的朗读指导,期待达到“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的效果。
三、文本探究鉴赏美
语文教材为对学生进行语言美、形象美、自然美、生活美、艺术美、情感美、创造美的美学教育提供了丰富的内容,给予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新的课程教学标准要求教师应引导学生积极捕捉语言信息,有自己的领悟。
如教《我与地坛》时,让学生反复品读下列文段:地坛“园墙在金晃晃的空气中斜切下一溜阴凉……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瓢虫……忽悠一下升空了……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通过反复品读,使学生从地坛的静寂中去体悟万物生生不息,到处洋溢着生命的律动。正是这样一种境界给作者的心灵以强烈的震撼,而使之感悟到支撑自己生命的人生哲理和情思。
同样,戏剧语言中丰富的潜台词也值得品玩,《茶馆》中李三说:“改良!改良!越改越凉,冰凉!”谐音双关表露出凄凉和不满。吴祥子说:“你聪明,还能把那点意思闹成不好意思吗?”表现出无耻的地痞流氓无赖形象,这些都语文教学中激发学生审美情趣的感触点。教学中,只要教师善于捕捉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信息点,引导学生探究感悟,就能引起学生与作者的情感共鸣,产生强烈的审美体验。
四、教学设计体现美
语文教师不只在朗读美文、鉴赏语言、赏析意境、体悟哲思、感悟生命等教学环节中艺术地体现美学情愫,更应将一节课、一篇文章、一本教材作为艺术品去雕琢。如果说语文教学就是美神维纳斯,那么每堂课就是去雕刻她的眼睛和手臂,我们能对视含情的眼神,但永远不会补上她残缺的双臂。语文教学设计要考虑诸多的审美元素,开篇导语、课文朗读、字形分析、结构安排、板书设计、多媒体运用、作业设计等,教师只有通过整体的艺术安排,突出每节课的审美重点,才会让每节语文课都带给学生以美的享受。
五、写作实践创造美
罗丹说:“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用心去创造美,将美诉诸笔端,是语文教学的归宿。通过文本研读,引导学生从庄子的思想中领悟人生,从苏轼的坎坷经历中感悟乐观旷达,将文本所体现的思想通过写作实践体现出来,对学生今后的人生是有很大帮助的。学习了李白、苏轼等古代文人作品之后,我让学生以“走近”(写中国历史文化名人)为题写一篇文章,学生习作就以“你说‘蜀道难,可你一直在走!”开篇,一股景仰之气溢于言表,这不能不说是学生对诗人李白豪放飘逸之个性内化后的再创造。
总之,中学语文教材中的审美素材比比皆是,语文教学过程渗透美育的方法也很多。教师应深入理解新课标内涵,多层次、多角度发掘作品中的美育点,以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他们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同时,教师对美育的形式和内容应多元探讨,不要囿于语文课堂教学,更应该贯穿到学生生活的始终,真正造就学生健全的人格。
(此文系2017年甘肃省“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中语文教学中美育的策略与实践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立项号:GS[2017]GHB2759)
作者单位: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紫荆中学(744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