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酿酒厂始建于1949年,其酿酒工艺历史可追溯到300年前,1998年转制重组后成为内蒙古太仆寺旗草原酿酒公司。现有总资产6亿元,占地50万平方米,从业人员1000余人,技术人员80余人。2017年纯粮白酒产量达21825千升,完成产值3.8亿元,实现销售收入3.6亿元,上缴税金1.06亿元,实现利润4056万元,各项指标均创公司历史新高。目前,公司拥有自治区级技术研发中心和全区白酒行业首家院士工作站,是锡林郭勒盟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利税大户。
近年来,本着“诚信兴企”的经营理念,公司得到良性长足发展,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公司始终坚守纯粮酿酒这一传统工艺,虽然成本高,但提供给消费者的是良心产品、放心产品、健康产品,在利益诱惑面前保持初心,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绝不生产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劣质产品。2004年,公司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家、自治区监督部门历年对产品进行的抽样检查全部合格。自2000年以来,公司获得多项荣誉:连续十几年荣获自治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奖;“草原”及“草原王”牌白酒被评为2004年—2017年内蒙古名牌产品;“草原”商标被认定为1992年—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草原王”商标被认定为2015年—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2014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品牌、内蒙古自治区A级信用纳税人;2015年荣获锡林郭勒首届盟长质量奖;2016年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太仆寺旗首届旗长质量奖,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金奖,内蒙古自治区质量信用AA级企业;2017年获得内蒙古百强品牌和全国质量诚信AA级企业。
公司坚持以诚实守信为企业发展的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树立“没有诚信就没有市场”的经营理念,形成了完备、规范、民主、科学的规章制度和奖励机制。公司充分尊重职工权利,坚持民主科学决策,依法诚信经营,每年召开一次全体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年度总结报告、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章程以及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和重大决策等,受到了员工拥戴。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强、规范信用管理体系,将生产、供应、销售、基建等方面的管理人员充实到诚信管理领导小组中,组建了一支拥有17人的兼职诚信管理领导小组,每年开展1—2次诚信理念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各业务部门对口管理、分工明确,工作扎实有效。公司在业务往来中与各供销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严格执行合同规定,保障客户权益,从未发生违约现象。同时,公司注重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不做虚假广告,定期回访顾客,及时掌握顾客满意程度,对顾客不满意的地方第一时间改进。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各项资料真实完整。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多年来,公司从未发生过重大事故,获得了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奖”。公司从2000年起连续十几年被评为自治区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将企业的规章制度编印成册,发放到每个员工手中,并监督贯彻执行,让大家的工作都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对诚实守信员工和业务销售商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质、荣誉或提成奖励,对有失信欺诈行为的人员给予处罚。通过建立诚信机制,企业经济效益连年攀升,年综合效益保持25%的增长速度。
承担社会责任是公司发展的一部分,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我们一直以回报社会、回报家乡为己任。累计安置农牧民680人、下岗就业人员近15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近50人,并为全体员工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和意外保险6种基本保险,年人均福利14000多元,没有欠发过工资,使800多户家庭提高了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从而为社会减轻了负担和就业压力。近年来,公司向社会捐助各类款项10万余元;向农牧民提供饲喂牲畜酒糟价值10万余元;为11户特困牧民提供无息贷款22万元。为了保护环境,公司投入3000多万元建设了高标准的污水处理厂,每年投入费用300多万元,“三废”处理全部达标。
通过一系列的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无论是业务客户还是员工、股东,都对企业有了极高的信任度,公司没有发生过任何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得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社会舆论的好评,信用无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