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阳
【摘要】优秀的乡村文化是乡村发展的思想内核,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乡村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是让乡村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内在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要实现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将乡村传统文化融入产业发展,在引导产业发展的同时打造美丽乡村。
【关键词】城镇化建设 乡村文化 传承与保护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乡村文化在城镇文化的影响下发生了巨大变化。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如何给乡村带来经济振兴的同时,让乡村文化更具生命力、得到良好传承,是我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乡村文化是指在乡村生活中,人们约定俗成的规则与道德,以及依据这些规则所进行的具体生活形式。城镇化是指乡村产业结构由第一产业为主转向第二三产业为主的过程,新型城镇化区别于传统城镇化,不片面追求城市规模大、空间扩展的模式,而是在城镇化进程中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进程大幅推进,城市文化迅速涌入乡村,乡村文化在吸纳城市文化的同时也受到不小的冲击,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乡村原有的熟人社会关系趋于淡化,逐渐转向利益化和市场化。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理念下,乡村文化应当对原有文化和城市文化进行充分扬弃,去粗取精,进而形成更加符合现代乡村发展的乡风文明和积极向上的乡村文化。
乡村文化能够给当下基层自治与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优秀的乡村文化是乡村发展的思想内核,体现在思想活动和物质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是乡村原有的自然风貌和传统建筑、服饰、饮食、民间民俗工艺品,还是约定俗成的乡约民规、民间故事和传说、农耕活动和民俗节庆,都是乡村文化的具体体现。城镇化和信息化扩展了农村居民的视野,同时也让农村居民原有的价值观念得以改变。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保持良好的乡村文化内核,能够让乡村资源开发找到正确的方向,避免财政资源和土地资源的浪费。
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乡村文化传承与保护是让乡村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内在保障。一方面,农民群体文化水平较低,辨别能力相对较差,在面对市场经济的冲击时,很容易形成“重利轻义”的价值导向。乡村文化能够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帮助农民稳住心神,不至于盲目追求利益。另一方面,乡村文化传承与保护能够为乡村留住人才,不至于让农村人才大量流失,造成乡村人口的“空心化”局面。近年来,乡村人才与劳动力大量流失使得乡村发展缺乏动力,良好的乡村文化能够增强乡村凝聚力,号召更多青年留在家乡搞建设,使得乡村经济迅速腾飞,进而吸引更多人才流向乡村,形成良性循环。
农村产业“空心化”是乡村文化传承难以为继的直接原因。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发展速度大大快于农村,使得更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借助打工、读书等形式流入城市,而流回几率很小,原有农村居民年纪渐长,传统文化手艺无人继承,导致乡村产业传承难以为继。历经千百年形成的地方特色手艺与文化,正是乡村文化的重要内核,如果得不到有效传承,乡村产业发展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此外,乡村经济建设需要大量青壮年劳动力,一旦农村成为只剩老人和小孩的“留守村”,那么政策就没有了着落之处。
农村居民思想观念的转变是乡村文化传承式微的内在原因。在农村传统文化与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大环境之下,村民的传统文化价值、思想观念受到冲击,传统文化传承意识比较淡薄。再加上个别基层政府只顾埋头搞经济建设,缺乏文化引导和资金投入,致使农民群体容易受到不良思想影响。传统文化无法继续依靠原本宗族社会大家庭式的文化得到传承,如此一来,乡村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就难以持续进行,加之近年来乡村社会劳动力供给不足,乡村文化传承日渐式微。
乡村开发方式过于粗放是乡村文化受到冲击的一大原因。少数基层政府在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以及城镇化过程中,过于盲目照搬其他地方的经验,导致发展理念与当地实际不相适宜,外来文化不能落地,当地文化受到冲击,最终形成了产业布局“四不像”的局面。以旅游业为例,部分地区多沉迷于采摘、农家乐等单一发展形式,使得乡村旅游业发展模式比较单一。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持续推进“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由之路,在此语境之下,乡村文化传承与保护应当更加谨慎。要以传统农耕文化的继承和农民精神风貌的提升为重点,重振乡村文化。在进行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过程中,应当充分结合先进性、特色化、客观性和统筹兼顾等基本原则,实现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将乡村传统文化融入产业发展,在充分引导产业发展的同时注重自然规律,打造美丽乡村。
从全局来说,顶层设计是推动乡村文化传承与保护的前进方向。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地方政府发展乡村文化的重要导向。前些年,农家旅游盛行,各地纷纷跟风推进,“樱花节”“桃花节”“蓝莓节”蔚然成风,这固然是各地发展农业旅游的良好开端,但是也出现了过于同质化的不良影响,也使得某些地区不顾当地原有自然环境与文化特色,盲目开发新的旅游项目,造成了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的浪费。因此,在顶层设计上,应当给予地方政府充分的执行空间,鼓励地方依据当地文化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发,让文化在运用中得到保护和传承。
提升农村居民文化自觉与主体意识,增强乡村文化传承与保护的内生动力。乡村振兴的主体应当是农民,乡风文明是当下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城镇化不断推进、农民不断增收,一些传统的优秀农耕文化也在不断流失,新一代青年难以真正扎根农村,在精神文化方面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农村不文明现象逐渐增多。
提升农村居民文化自觉,一方面,可以从推进乡贤文化入手,由于农村长期以来的“熟人社会”氛围,乡贤的号召力巨大,他们能够带领农村居民进一步提升文化自觉,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关注当地的文化保护和传承;另一方面,居民文化自觉与主体意识的提升还有赖于农村的教育水平,只有通过更加全面的教育,才能够让传统文化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在内化于心之后做到外化于形。此外,农村居民文化自觉性的提高有利于吸引更多人才和劳动力流向乡村,参与文化产业建设。
建立乡村文化保护机制,建立健全乡村文化保护法律法规。我国地大物博,各地之间文化差异较大,乡村文化保护无法在短时间内形成统一的标准。因此,可以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通过各地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形成经济发展与文化保护并行的长效机制。乡村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不是流于形式的面子工程,而是通过对传统优秀农耕文明的传承与保护为农村居民的发展增添动力。实现乡村振兴,不应当只是产业宜居、人民增收,也要实现乡风文明与永续发展。
(作者为大连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讲师)
【参考文献】
①李美红:《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福建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
②米楠:《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鄉村文化保护问题探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年第6期。
③郝世绵、胡月英:《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中国乡村文化发展的困境及整合创新》,《西昌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年第1期。
责编/赵橙涔 美编/王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