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环境重塑推进现代学徒制建设

2018-08-23 06:51倪丽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8年18期
关键词:制度环境现代学徒制高职院校

倪丽

[提要] 现代学徒制的试点与运行离不开政府对人才培养模式的制度性关照。本文分析现代学徒制下政府制度环境重塑的基本内涵及其产生的逻辑依据,厘清政府职能的基本表征,进而对我国现代学徒制构建过程中政府制度环境的重塑提出思考。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高职院校;制度环境

基金项目: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内涵提升全员行动计划”教改课题基金资助项目:“基于政府、供销行业、高职院校三重螺旋结构下校企合作模式研究——以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为例”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17nhjg05)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6月4日

现代学徒制是高职教育产教融合的有效形式,也是国际上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和主导模式。本文分析现代学徒制下政府制度环境重塑的基本内涵及其产生的逻辑依据,厘清政府职能的基本表征,进而对我国现代学徒制构建过程中政府制度环境的重塑提出思考。

一、现代学徒制下政府角色衍生的逻辑依据

(一)基于社会交易成本的逻辑依据。根据西方学徒制的实施经验,现代学徒制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组织管理、标准规范、监督认证、经费机制等顶层设计政策体系。现代学徒制涉及企业、高职院校、行业以及学徒(学生)等诸多社会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济属性和高职院校的社会属性决定二者很难实现利益衔接和资源融合,这就为政府通过宏观政策调控手段实现社会资源整合、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供必要条件。

(二)基于社会分工“异化”的逻辑依据。随着全社会各领域社会分工逐渐细化和深入,社会分工的演进虽然能提高社会运行效率,然而也造成各领域利益诉求相对独立,使得领域之间不同程度的文化排斥、削弱甚至抵制,继而形成社会分工的“异化现象”,影响社会效率的有效提升,背离社会分工衍化的初衷。为打破社会分工“异化”现象,促进生产力发展,相关专门领域基于利益吸引或外界干预实现联结或交融,继而在破除“异化”基础上催生出新的专门领域。相比缓慢的社会化变革以及昂贵的市场化手段,以政府宏观调控手段为主的行政、立法干预对缓解并解决社会分工矛盾,促进产业融合具有很强的优势。

二、现代学徒制下政府职能表征

(一)政治职能分析。相较于政策而言,法律的实施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实施效果更有效。德国的现代学徒制之所以取得较大的成功,得益于政府建立了一套完整周密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1969年德国颁布了职业教育的基本法《联邦职业教育法》,使得“双元制”职业教育正式以法律形式予以确立。1981年德国又颁布了该法的配套法《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明文确定涉及职业教育规划、统计和研究内容的条款以及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在职业教育领域里的法律地位。2005年4月,德国将上述颁布的《联邦职业教育法》与《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合并,通过修订颁布了新的《联邦职业教育法》,并于2007年对该法进行再次修订。不断完善的法律制度建设一方面体现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刻认识;另一方面也构建了成熟而健全的法规制度环境,营造了有助于现代学徒制实施的制度文化环境,明确了政府的生态角色。

(二)经济职能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学徒制的实施需要切实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增强企业获得感,为此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进一步向企业释放参与红利的基础上,政府应制定完善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综合运行财政、税收等手段对企业进行推动和激励。国际上,现代学徒制的开展较成功的国家均离不开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包括经费保障体系和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等。在德国,政府借助财政手段对各类职业学校、职业继续教育机构提供经费资助,而学徒培训的主要资金来源于企业,企业投资建立职业培训中心、购置培训设备并负担实训教师的工资和学徒的培训津贴。

三、现代学徒制下政府制度环境重塑

(一)加大现代学徒制法律体系建设,建立多层次立法保障机制。完善的法律法规对现代学徒制的有效实施和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相比西方而言,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引入和发展相对滞后,可喜的是西方现代学徒制的成功实践为实现我国现代学徒制的跟进、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其中法规制度的构建、重塑政府生态位成为当务之急。首先,根据现代学徒制的实施背景和现实需求,中央和地方应围绕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管理、组织实施、制度环境等领域的法规制定和完善,明确现代学徒制的法律地位和各级政府、行业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各方参与的权责义务关系,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通过法律制度实现现代学徒制各参与主体的产权界定;其次,制定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化经费投入渠道,在相关法规中明确现代学徒制的财政性经费和生均经费,及时调整和增加投资比例,将现代学徒制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和比例。

(二)建立多层次现代学徒制政府管理体系,实现管理制度的协同。德国现代学徒制治理是多方参与的过程,具有完善的多层次政府管理体系,其中,第一层次是联邦政府层面;第二层次是地方和行业层面;第三层次是企业和学校,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遗憾的是,目前我国还尚未形成明晰的现代学徒制管理体制,学徒制的政策制定、过程管理、质量监督也缺乏明确的责任主体,有鉴于此,建立一套自上而下的中央、省、地方三级学徒制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责任尤为关键。根据国外经验,中央应综合以上部门建立专职的现代学徒制综合试点协调管理小组,为体现现代学徒制操作的国家战略高度,可将其纳入中央直接领导,省级、市级的现代学徒制组织结构可参考中央的设置思路进行构建,具体实施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合作完成,其中,各级学徒制管理机构都应为行业、企业、学校、学徒搭建合作平台,决策过程和政策制定应广泛调研各参与主体的建议和思路,从而实现管理制度的协同。

(三)转变高职院校办学思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现代学徒制的兴起绝非高职院校维持教育教学改革热度的新“题目”,而是具有现实实践经验可参考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为此,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加强对高职院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等办学思路的正确引导,明确现代学徒制对高职院校未来发展的意义;另一方面加强教育教学领域改革。首先,改革对高职院校的教学考核制度,强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专业实训、联合培养等方面的考核权重,逐渐扭转高职院校办学思想;其次,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改革现存不合理的职称评定和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校内老师参与现代学徒制的积极性;最后,改革学徒制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实施现代学徒制需要职业院校设置灵活的、富有柔性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师要根据学生所选择的职业不同,为其制定个性化的课程组合。当然,学生也可以按照自身情况首先选择适当的专业模块课程,在具备了基本专业能力的基础上,再根据自身职业发展的需要选修相应的课程。总之,灵活而弹性的学制为现代学徒制下学生的课程选择和教学培养打下了基础。

(四)营造重视技能的校园文化制度,打造新时代工匠精神。文化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对人们的行为方式会产生较强的约束力,德国现代学徒制的形成离不开社会对职业技能和工匠的尊敬以及对职业教育的重视。因此,政府应该在现代学徒制组织文化的塑造过程中充分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首先,通过教育行政管理手段,引导高职院校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思想内涵融入到校园文化中,并在学生群体内进行渗透和宣传,增强学生对现代学徒制内涵的理解和掌握;其次,在高职院校制度文化的构建过程中,特别是在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重视教师和学 生的主体地位,强调教师和学生主观能动的参与管理活动,激发他们的主体性和责任感;最后,将校企融合、技能训练等思想融入到校园文化活动之中,形成崇尚技能、崇尚专业的文化氛围,进而打造新时代具有高职院校特色的工匠精神。

主要参考文献:

[1]杜广平.我国现代学徒制内涵解析和制度分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30).

[2]李德志,劉科轶,臧润国等.现代生态位理论的发展及其主要代表流派[J].林业科学,2006.42(8).

[3]汤霓.国外现代学徒制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31).

[4]解水青,秦惠民.阻隔校企之“中间地带”刍议——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逻辑起点及其政策启示[J].中国高教研究,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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