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南县农机局 刘幼翠
按照《中共衡南县委办关于做好“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活动通知》南办发[2018]17号文件要求,2018年6月,衡南县农机局成立了四个调研组,分别就合作社发展、农机推广、农机安全生产及种粮等工作进行了相关调研。调研组人员深入衡南县车江镇长耕农机农技种养专业合作社、车江铁市顺财农机农技种养专业合作社就衡南县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实地调研,通过现场察看及座谈会的方式,了解合作社的布局、规模及基本情况。
车江长耕合作社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金450万元,总投入达1000万元。合作社社址有新旧两处,有办公楼500m2,机库棚1000m2,水池硬化坪地3000m2,储谷仓库2000m2;社员88人,其中机手50人;有烘干机组5组,农业机械56台套;自租自种土地流转量 2000多亩(1亩=667m2,下同),对周边乡镇服务作业量翻耕、机插、收割达9000多亩,带动当地农户500余户,年产值达1000万元。车江铁市顺财合作社租赁办公楼使用,有20吨烘干机组3组,各类农业机械15台套,专业机手6人,自租自种流转土地量400余亩,对外服务翻耕、收割等承包作业量达1000多亩,带动当地农户200余户,年创产值达340万元。有了合作社后,车江镇机械化作业率达60%,大多数农民劳动力得到了解放。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尽管合作社成效显著,但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等方面还是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合作社早期建设投入产出不成正比,合作社场地建设资金投入享受不了财政立项补贴和政策补助、缺乏有效的科学指导以及新型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筹措难题。农机合作社组织一般由农民自发组织而成,主要资金来源为自筹。农机合作社在早期建设之时,因为要建办公楼、机库棚、场地硬化、购置农业机械、烘干机组等设备设施,方方面面都需要花钱,其投入金额巨大,但早期却几乎没有任何收益,形成了只有投入没有收益或收入产出呈现反比的趋势,要想建设一个标准的合作社,前期就必须垫资数百上千万,而农民手中基本上没有这么多钱,制约了农机合作社的良性发展,打击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在申报“百万农机合作社”项目中,虽有一部分财政补贴,但是审核时效长,到款又慢,相比较合作社的建设资金总投入只是杯水车薪。
(2)场地建设条件有限。一个标准上规模的合作社占据的面积要达到7000~8000m2,在当前土地政策下,农村土地资源异常珍贵,很多农村农民彻房子都已经找不到平整的宅基地,何况是建设一个数千平方米的农机合作社,所以要想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建设农机合作社,只能买地皮开发和租赁土地、山地,挖掉土方整平土地,才能进行场地建设,按照当前行情租赁土地是1.5万元/年,租金和平整土地费用较高,因此,受场地建设条件限制,一个乡镇或村无法建设过多的农机合作社。
(3)专业人才短板。目前,农村年轻的劳动力大都外出务工了,年轻劳动力的外流导致农村成为空心村,愿意种田种粮的年轻人越来越少,懂技术、懂机械、会操作的新型职业农户和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欠缺。在合作社调研时发现,长耕合作社农机操作能手50人,最小的45岁,最大的70岁,平均年龄在58~65岁。顺财合作社有农机手6人,最小的46岁,最大的72岁,平均年龄在59岁。从事农业的大都是老年人,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生产不能后继无人。因此,需要正视人才欠缺问题,积极研究引进农村从事农业的专业人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4)机械购置不均匀。合作社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对外服务作业,农业机械就是挣钱的工具。但往往一些合作社在成立之初毫无经验,同一类型的机械买的多,有的多,有的少,有的无,导致在日常生产作业中受制。比如,大多数合作社买了翻耕机和联合收割机,但却没有买插秧机、植保机,这样在农忙双抢时候,无法保障耕作的连贯性和时效性。
针对以上的问题,立足于“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基础上,建议如下:
(1)对农机合作社加强科学指导。农机合作社应从成立之初就要接受县农机局的验收及指导,在合作社的规划、选址、建设、运作、配置、耕种、安全生产等一系列问题上进行科学指导,合理规划。
(2)对合作社场地选址进行管控。按照区域规划,对新建的合作社选址进行有效管控,避免地域原因造成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的利息冲突与纠纷,确保农村和谐稳定。
(3)对合作社建设资金提供保障。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好农机合作社,对合作社建设资金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农机局审核通过,由财政适当给予立项,进行政策性建设资金补助。在农机具购置上进行机械购置补贴。
(4)对合作社成员强化技能培训。合作社成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操作,无条件配合农机局安全监督检查。县农机局每半年举办一次新型职业农民技术技能培训,讲解操作理论,讲授业务知识,培训操作实践能力,使全县农机手、农机合作社机手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操作技能,知悉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及操作常识,自觉主动遵纪守法,不违规作业,达到“年度无较大农机安全事故”的目标任务。
(5)对合作社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农机合作社集中统一管理长效机制,用制度管理人、约束人。要求每个农机合作社都要有机械、机手、固定资产等管理台帐;要有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培训制度;每一台机具都要进行动态信息化管理,从入库、作业到出库,从保养、维修到恢复正常,都要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县农机局与合作社签订《安全责任状》,合作社与机手签订《安全责任书》,把责任层层分解到个人,合作社为机手购买“人身伤害意外险”,化解农机作业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