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蓉 曾海燕 易江 范浩萍 彭志博 彭方国
【中图分类号】R47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6851(2018)06--01
能否对各类危重病人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救治直接影响其救治的成功率。日常医疗工作中常常遇到各类危重病的院内转运问题。急诊危重患者经过急诊科抢救、复苏、早期处理后,因诊断与治疗的需要,常需转至检查科室、手术室或病房,途中虽然只有几分钟到十几分钟,但仍然存在着许多对患者病情不利,甚至危及患者生命的安全隐患,文献报道:高达71%的转运患者在转运途中或检查过程中发生轻微甚至严重并发症,转运患者的死亡率比正常高出9.6%的危险[1]。根据我科室危重患者院内转运近几年来的经验和总结现报告如下:
1 危重患者转运的指征
(1)有单个或多个重要脏器功能障碍,患者在转运过程中随时发生意外者。(2)患有呼吸、循环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在搬运过程中有可能随时发生意外者。 因此,在转运前应充分评估患者可能出现的、潜在的或尚未察觉的生理紊乱以及严重影响呼吸、循环和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的情况,经家属同意,病情基本稳定后才转运。
2 危重患者转运的禁忌症
(1)心跳、呼吸骤停进行心肺复苏者;(2)急性心包填塞可能引起心脏骤停者;(3)腹部闭合伤致血压下降剧烈者;(4)呼吸道梗阻可能呼吸停止者。这些患者最好在急诊科进行紧急处理或实施救命手术后再行转运。
3 转运的危险因素
3.1 患者的病情因素 最常见的问题是低氧、低通气和低血压,最严重是心脏骤停等危及生命的情况;
3.2 医护人员因素 (1)转运陪送人员组成不合理 由不具备足够知识的年轻护士、实习护士、实习医生陪送,致使当患者病情发生变化、危险发生时,不能及时准确做出判断和处理。(2)设备及药品因素 转运设备及基本药品准备不足.当患者病情严重而无选择性地必须进行紧急运送,运送风险更大。
4 转运的要求
4.1 转运前正确评估病情 护士与主管医生充分评估转运的可行性。如果患者在转运前生命体征不平稳,而又必须转运的情况下,应有主管医生同往,并做好充分准备;规范医护人员应将转运途中的风险告知家属,征得家属理解并签字同意,才能实施转运。
4.2 转运人员 负责转运的护士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准确的判断力,并具有独立工作和应急处理问题的能力,若患者生命體征不平稳,转运途中至少需要2名陪同人员,要求主管医生同往。
4.3 转运前充分准备和预防处理 出科前由护士测量生命体征,做好患者的详细交接班,了解患者的病情。转运前10min电话通知相关科室并交待需要的特殊准备,如呼吸机、监护仪、吸痰器等,确保接收科室做好充分准备。检查各种管道是否通畅,各连接是否紧密,并妥善固定,防止管道扭曲滑脱;检查各种转运中应用仪器蓄电池情况,保证电量充足。 转运前清除患者气道内分泌物,呼吸困难或血氧饱和度较低患者预先气管插管,保持气道通畅,备好人工呼吸气囊和便携式呼吸机。妥善约束烦躁患者,适当应用镇静剂。输液时最好使用留置针。便携式氧气瓶给氧,并检查氧气装置是否通畅。尽量避免使用氧气枕供氧。根据不同的病种及病情轻重,选择合适的转运工具,最好整床转运,避免因搬运造成管道脱出,甚至加重病情。护士转运准备过程中,保持有条不紊,动作熟练,并实施心理护理,使患者和家属有安全感,安静地配合治疗和护理。
4.4 转运中的病情观察及护理
4.4.1 严密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 转运中护士应全程陪同,始终站在患者头侧随时观察患者的意识、瞳孔、呼吸、脉搏、血压的变化,重视患者的主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突然出现呼吸心搏骤停,立即就地抢救,同时呼叫附近医务人员协助,做好转运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的各项监测指标数值、意识活动状态、检查或治疗期间情况及转运过程中发生意外的救治等。
4.4.2 保持呼吸道通畅 转运中随时注意患者的呼吸状态;呼吸道分泌物多时,将头偏一侧,随时清除呼吸道分泌物。
4.4.3 保持各种管道的通畅 患者转运是一个连续性的救治过程,要对患者病情连续不断地监测及有效的治疗。保持静脉输液的通畅,并做好输液的护理。保证各引流管通畅,妥善固定,安全放置,管道长短适宜,防止因患者烦躁及体位变化发生脱落,防止管道扭曲、受压、堵塞,必要时可采用约束带交叉固定。气管插管的患者应保证足够的氧气,用简易呼吸气囊辅助呼吸不中断。
5 保暖和安全
转运患者时须全身保暖,昏迷及躁动患者除护栏外应加绷带固定,防止坠落;搬运患者时医护人员注意动作轻穏,协调一致,防止平车、轮椅撞门、墙等物,确保患者安全、舒适。
6 做好心理护理
心理护理在患者转运中起着重要作用,患者受伤或生病后往往会产生恐惧、紧张、烦躁情绪,护士应及时予以心理安慰和指导。对意识清醒,不能说话的患者,护士可用手势、眼神、写字等方式与患者交谈,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尽量满足其合理要求。
参考文献
赖海燕,卢桂花,秦丽平,神经外科急危重病人院内转运检查的安全护理[J].广西医学,2006,28(1):9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