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仑日记》法政观

2018-08-21 10:36吴清扬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0期
关键词:法律

吴清扬

摘 要 笔者在研究拿破仑与《法国民法典》之关系时,认真阅读了作为基础文献的《拿破仑日记》。这本书是伍光建先生根据R.M.约翰斯顿的英译本翻译而成,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于2013年。伍光建先生阅历丰富,功底深厚,译制精到,被后人誉为“译界圣手”。

关键词 《拿破仑日记》 《法国民法典》 法律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7.122

拿破仑是18世纪末法国伟大的政治家和军事家,27岁当统帅,30岁成为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第一执政,35岁加冕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在其统治时期,他通过战争驰骋欧洲大陆,从土伦战役到滑铁卢战役的23年期间,亲自指挥各大战役近60次,获得40多次重要战役的胜利。一个幅员辽阔的拿破仑帝国,在连续不断的侵略战争中形成。法国成为欧洲大陆的霸主,盛极一时,除英、俄外,整个欧洲几乎被法国占领和控制,欧洲许多国家的王位被拿破仑的兄弟和亲属占据。 在国家治理上,他制定并颁布实施了《法国民法典》等成文法典,统一了法国的法律体系,并推广到被征服的各个国家,极大地推动了欧洲以及世界法制的进程,开创了大陆法系的新纪元。

拿破仑文武兼备,不仅是个军事巨人,更是一位卓越的政治家。他有着雄心和激情、权威和决断、智慧和才干,正是这些,让他改变了欧洲版图,改写了世界历史。他热衷战争,也渴望和平;他崇尚宝剑的威力,也折服精神的力量;他建立庞大的帝国,也灭人之国、毁人之家;他对政敌铁腕无情,对爱人却热情似火…… 对于拿破仑生前身后,溢美者有之,溢恶者也不乏其人,但是所有这些都是从他的传记或历史读物中获取的;唯有日记才能帮助我们真正走近拿破仑。

《拿破仑日记》全部由拿破仑本人所写或口述,是迄今为止最为全面和权威的一本拿破仑日记。全书按时间顺序完整记录了拿破仑从1769年8月15日出生到1821年5月5日去世的人生历程,描摹了他跌宕起伏的一生,展示了他鲜为人知的内心世界。透过《拿破仑日记》,我们可以倾听一代王者拿破仑的心灵独白。

《拿破仑日记》为我们讲述了真实的拿破仑:他自少年时代就突现出异于常人的特长和优点,那就是始终保持着旺盛的求知欲,1779年4月,他自述在法国布里埃纳军校学习的自己“急于求学、求知识、求进步”。“我酷好读书。入学校不久,同学们常谈及我、称赞我、妒忌我。我感觉到了自己的能力。我比同学聪明。我觉得快乐。”  1784年10月,他继续描述自己:“人人都说我除了几何之外,别无所长。我并不为别人所喜欢。我单薄得如同一张纸。”到了1800年7月,通过雾月政变上台担任第一执政官的拿破仑,评价自己“我天生就是一个军人,我就是一个军人,军人的生活就是我的生活,就是我的习惯。无论在什么地方,我都是发号施令的。围攻土伦的时候,我才二十三岁,那时候我就发号施令了。新九月我在巴黎又是发号施令。我在征意大利军中的时候,只要我一露面,军人们就跟我走。我是天生如此的。”他很自得“在军人的行业中,我没一件事不能自己动手的。若是无火药,我晓得怎样制火药;若无炮车,我清楚怎样制炮车;若是讲到铸炮,我也晓得;若是要教军略的条目,我也能教”。 他分析自己每战必走好运,是“靠战术的三大宗旨:一、集中兵力;二、灵活;三、灵活之中要有光荣战死的决心。”拿破仑依靠自己渊博的知识、无与伦比的军事天才和运筹帷幄的能力,以赫赫战功征服了歐洲,扬威于世界。

拿破仑的军事天才为他的事业奠定了基础。但是,他从不认为自己仅仅是个职业军人,对于国家治理,出人意料的,他是提倡文治而不是军人执政,因为“军人与文人有大分别,军人的标记是他的全部欲望都是专制的,文人的标记是无论什么事情都要讨论过,要随着真理、理性走的。”1800年12月1日,他谈及自己死后的安排,“军队听从文官的命令易过听一位军人的号令。……假使我要立遗嘱,我当然要警告国人,要国人反对军阀政府;我当然要告诉,请他们推举一位文官当元首。” 1802年5月4日,他又说:“无论在哪一国,武力都应该对文治美德鞠躬。见着教士要以宗教为名说话,见着科学家刺刀是要服从。我有言在先,除非是法国因受五十年的无知无识的退化,不然是绝不能容军阀政府的。军人们无论如何尝试,必定不能成功的。为首的人,必定首先牺牲。我现在治理法国,并不是因为我是一位军长,而是因为国人相信我有文治的才略,适宜于治国,不然的话,这个政府是不能维持其地位的。”1804年4月15日,他再次表示“我治法国,并不是因为我是一个军长,却是因为国人相信我有宜于治国的文官资格。”可见拿破仑虽然军功卓著,但却对文治推崇备至。

在法律领域,拿破仑因为《法国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法典》)而名垂青史,人们津津乐道于他主持民法典编纂的故事和史事。日记里记载,1800年2月27日,他“宣布下期开议民法法典,把办事人的名姓开单给我,并把号令稿拟好了”。8月12日他任命编纂委员会,要“司法总长在该部召集特隆歇、比戈特、波塔利斯诸位公民,会商民法起草之事”。 1801年3月20日日记谈及“辩论是我所长,他们都不及我,我任从他们攻击我,因为我晓得怎样保护自己。”接着他很自负地说“我是一位法学博士!” 3月21日,他又谈到自己“是个立法家。” 1808年10月22日,他说“《民法法典》、《商法法典》、《诉讼法典》都曾取得显着成效……《民法法典》是这一世纪的法典,其中的条文不独主持兼容主义,而且组织它——兼容主义是人的最重要的权利。” 流放到圣赫勒拿岛上后,他于1815年11月29日提到“只说我所定的法典,因为是简单易行,殊有大功德于法国盖过从前全部的法律。”他给自己的一生盖棺定论:“我的英名并不是40次胜仗堆积出来的,也并非因为各国君主必须屈从于我的意志。滑铁卢一役就足以将这些一笔勾销。最后一幕让人忘却第一幕。青史留名的是我的法典……。我的法典简明却更完备。”

在整个日记中,唯一一次具体谈及民法典内容的是在1801年3月21日。日记里记载:拿破仑和民法典“四人委员会”成员波塔利斯就离婚问题做了比较深入的探讨,他先是说“妇人应该从夫,民政官应该定一规则,其中包含妇女宣誓要从夫和保持贞洁。凡是女人,必应受教训,告诉她们,一出其自己家庭的照顾之外,即入于其夫照料之下。”他说天使曾经对亚当和夏娃宣布过妇人应该从夫的条款。接着他问波塔利斯:“如果权利在你手中,你是不许离婚的,因为你将离婚视作一种极其不体面的事,只有脸皮厚的人才肯离婚,这种办法,也就同不许离婚一样。你的计划是不是这样的?” 波塔利斯表示“当然是不许离婚。”拿破仑说,“倘若夫妇不欢乐,民法原本是不承认高尚的圣礼道理的,难道民法就不应该立有条文,以个人欢乐为考虑基础吗?” 波塔利斯答到:“人原是群居的,结婚原是天性。” 拿破仑说:“我不承认这两句话。结婚不是从天性來的,原是从社会、从道德来的。有人说家庭来自民法,民法来自自然法律,我不能承认这种见解。”他继续阐述:“离婚是不能没法律规定的,宗教自由,已经包含这种意思,假使离婚变作一国的习惯,却是一件大不幸的事。……我们切勿鼓励离婚。社会上的习惯,当以离婚习惯为最大的致命伤。一个男子要求离婚,我们切勿羞辱这个人,我们还是可怜这个人,当他是最不幸的牺牲。遇着不幸的人,法律既不能不许其离婚,然而习俗必要表示其不乐见这种残酷的方法。”

拿破仑的观点最终在法国民法典中都被采纳。他对于民法典的价值取向即“对于坚固的父权结构家庭制度的拥护是坚定的和有说服力的”,他主张法国的家庭制度以坚固的父权结构为主,由一人掌握权力与重大行动。他的中心思想是“在拿破仑君临之下具有绝对权力的国家中坚固的家庭”,一度被法国革命所削弱的父权和夫权在他的建议下得到加强,家长制的色彩和男女不平等的痕迹充满了婚姻家庭和继承法领域。

协议离婚制度最终在《法国民法典》中得以确立,这涉及到了拿破仑的个人原因。当时,他正想打造拿破仑帝国,但皇后约瑟芬并不能为他再生育,只有另行结婚生儿育女,才能使自己的王朝后继有人。借助合意离婚制度的规定, 1810年1月,拿破仑与第一任妻子约瑟芬解除婚约,同年4月娶了第二任妻子奥地利公主玛丽·路易丝。 1811年3月20日,拿破仑唯一合法的儿子弗朗索瓦·约瑟夫·夏尔·波拿巴出世,生而封为罗马王。

时势造英雄。在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洪流中,拿破仑上台执政,他一手依靠宝剑在欧洲势如破竹,纵横捭阖,取得辉煌的军事战绩;一手依靠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实现对法国和征服地区的统治,并开创了大陆法系的新纪元。一言以蔽之,《拿破仑日记》为其波澜起伏的一生提供了最好的观察视角,也是后世研究者解读其法政观尤其是民法编纂思想的一把最重要的钥匙。

注释:

王荣堂、姜德昌主编.世界近代史.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237.

[法]拿破仑著.伍光建译.拿破仑日记.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13.1,93,92,103,95,119,80,97,300,98-99,218.

[德]埃米尔·路德维希著.梁锡江,等译.拿破仑传.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17.349,364.

[德]茨威格特、克茨著.潘汉典,等译.比较法总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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