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斌 刘友田
摘 要: 马克思人民观是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所包含的人民群众主体观、实践观和目标观对新时代的中国民生工作有现实的指导意义。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人民观的核心内容是在继承马克思人民观的基础上实现的创造性超越,他将带领人民在新时代早日实现过上幸福生活的愿望。
关键词: 习近平 马克思 人民观 继承 超越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1]1997年来,中国共产党取得的辉煌成就可以说是党领导人民奋斗的结果。新时代的今天,“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习近平人民观的核心内容已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人民群众主体观、人民群众实践观和人民群众目标观的继承与超越,开辟了马克思人民观中国化的新境界,将推动中国新时代中国民生工作继续胜利前进。
一、马克思人民观与习近平人民观的主要内容
(一)马克思人民观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人民观作为马克思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执政基础和根本观点。马克思人民观是指“马克思主义原理体系中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域对人类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主体的历史地位和作用的辩证理性的理解及其高度的无产阶级情怀,是一种知、情、意统一的理念,更是指导实践活动的核心价值观”[2],有着丰富的内涵:
1.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
在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对主体的考察必须从他们生存的社会现实和劳动实践的创造物出发,离开了人通过实践创造的世界,历史的主体就是一种没有任何规定性的抽象物。越是要把握每个时代的主体,越是要深入客体,深入到该时代的物质生产和文化创造之中。人类生活的一切需要都必须通过实践创造,基于实践的探索,创造出大量的生产力,从而推动社会历史向前发展。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过程本质上是在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基础上实现的,马克思基于社会发展现状的考察,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3]。由此可见,马克思对社会历史主体的考察是基于现实社会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剖析,是基于实践的,实践是推动社会生活和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实践的主体是人,又不是所有的人,只有人民群众才是社会历史的主体。
2.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人民群众推动社会历史向前发展的进程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在解决各类矛盾中实现社会变革的,人民群众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变革旧的生产关系的决定力量,是实现落后制度和封建观念变革的决定性力量。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的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ad hominem],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ad hominem]。”[4]这足以看出人民群众在正确理论指导下变革社会的无穷力量,要实现对社会的彻底变革就必须以正确的革命理论为前提,变革阻碍社会进步的腐朽因素,实现社会革命性变革,但这一切不是自发实现的,必须借助人民群众的力量。人民群众是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主要力量,他们改造落后制度和变革生产关系的实践代表了历史前进的车轮,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将彻底改变世界的面貌,是社会实现变革的决定力量。“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5]。
3.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
人民群众呕心沥血地创造了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资料和精神产品,本应成为这些物质资料和精神产品的享用主体,但现实情况恰恰相反,他们创造的财富几乎全被资产阶级榨取,剩下的财富只能勉强果腹。马克思观察到广大劳动群众悲惨的境遇时深刻地批判道:“工人制造一切,生产一切,但是他们既没有权利,又没有财产,简单地说,一无所有。”[6]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隐藏起来的社会剥削的批判揭露出了资本主义异化劳动的真实本质,以唤醒深受压迫的劳动人民奋起反抗,不惜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使自己摆脱阶级压迫,以获得生产资料占有的解放和财产分配的公平,使异化劳动回歸真实,恢复人本质的状态,使社会实现人人劳动、人人享有的良好局面。人民群众通过劳动推动社会的发展,社会发展的成果应该回馈人民群众,社会发展的目标是促进人全面而自由地发展,人民群众理应成为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
(二)习近平人民观的主要内容
1.坚持人民社会主体地位的理论自觉
坚持人民社会主体地位是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首要观点和核心内涵,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民群众推动社会历史发展和实现社会革命性变革作用的高度肯定和理论自觉。坚持人民社会主体地位源于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群众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的伟大贡献和奋斗精神的深入考察。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广大人民群众以奋不顾身的抗争精神推翻了压迫人民的三座大山,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人民群众以气势磅礴的冲天干劲实现了向社会主义制度变革的伟大跨越,为社会发展奠定了制度和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都是人民群众“摸着石头过河”探索出来的,中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取得的辉煌成就完全来自于人民的英勇斗争、积极探索和伟大创造,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是历史的缔造者,是国家的主人,永远不能忘记。
2.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立场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性质的试金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对试金石问题的有力回答。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根本观点,同时是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与其他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近代以来,中国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无一不是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获得的,而我们党提出的政策、践行的方略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立场,把人民爱戴不爱戴、支持不支持、幸福不幸福、同意不同意作为党衡量一切工作成败的根本标准,使我们党始终拥有无穷的群众力量和不竭的动力源泉。
3.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奋斗目标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奋斗目标和价值旨归,保障和改善民生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保障人民群众在各领域、各层面正当合理的需要都能得到充分的满足,这是党在新时代的目标和追求。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要贡献者,因此,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千方百计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对民生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曾多次深入贫困山区、边远地区开展调研,关心群众疾苦,关切人民脱贫致富,对人民群众当前最关心的教育、住房、环境等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并做出满意答复,并将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突破口。
二、习近平人民观对马克思人民观的继承
习近平人民观是对马克思人民观的一脉相承,是在继承马克思人民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两者都体现了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主体的人民群众主体观、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力量的人民群众实践观和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的人民群众目标观。
第一,对马克思人民群众主体观的继承。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作为马克思群众史观的主要内容得到了历史的检验和群众的认可,是当代社会必须坚持的科学观点。“民者,国之根也”,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根基,更是国家的主人,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7]。新时代,社会面貌若要不断呈现欣欣向荣的局面,社会发展持续充满生机与活力都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实干、创造和奉献。因此,“必须尊重人民的社会主体地位,真正把人民视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依靠力量,把一切发展进步成就的取得归功于人民,让人民真正享有改革和发展的成果”[8]。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对马克思人民群众主体观的继承。
第二,对马克思人民群众实践观的继承。历史发展的现实充分显示:社会变革不是自发实现的,而是基于人民群众的实践,是人民群众实践的力量推动社会的向前发展。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深知人民群众作为实践主体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无数历史证明,我们的人民群众蕴藏着治国理政的智慧和力量。”[9]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必须仅仅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将群众的创造潜力激发出来,唯有人民群众才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繁荣发展,唯有人民群众不辞劳苦地耕耘、实践才能创造新时代属于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辉煌。习近平对马克思人民群众实践观的继承充分证明了人民群众是勾画社会向前发展蓝图的“剧作者”,同时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剧中人”,辉煌的历史是人民群众通过实践创造的,光明的未来将取决于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
第三,对马克思人民群众目标观的继承。通过社会进步最终实现人自由而全面地发展是马克思人民群众观的关键和价值所在。习近平在2012年当选党的总书记时就明确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不断改善民生,让人民有越来越多的获得感始终是我们发展的根本目的,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我们不断踏上新征程。这就显示出了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望与马克思把实现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理想具有理论上的契合、情感上的共鸣,都把人民群众更好地发展、更幸福地生活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和实践指向。
三、习近平人民观对马克思人民观的超越
马克思人民观具体内容的提出由于处于资产阶级统治的时代,在实践方面具有局限性,因此未能完全落实到实际行动上,而今天的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新时代、社会主义蓬勃發展新阶段,习近平人民观已经突破了历史的局限,创造性地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了从理论向实践层面的飞跃。
第一,创造性地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是习近平治国理政的鲜明逻辑,实现了对马克思人民群众位置观的超越。在马克思生活的年代,由于资产阶级的压迫使马克思产生了对人民群众的同情,但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内心情感的爆发,还没有将广大人民群众放到中心的最高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将人民群众的位置观升华,提出“人民至上”的观点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对马克思人民群众位置观的新时代超越。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的,充分体现了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的唯物史观。习近平总书记在《弘扬“红船”精神,走在时代前列》一文中指出:“依水行舟,忠诚为民,成为贯穿中国革命和建设全过程的一条红线,也是‘红船精神的本质所在。”[10]进入新时代,我们更应该牢记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缔造辉煌的事实,将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正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
第二,实现了从理论层面向实践层面的飞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它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以解决当前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在各领域的不同需求。马克思生活在资本主义占统治地位的时代,人民群众生活在资本主义的压迫和剥削之中毫无自由和尊严可言,由于现实条件的限制,马克思面对人民群众的悲惨境遇,主要是以理论唤醒人民。改革开放新时代的中国提出的各项理论、推行的各项举措、落实的各项行动无一不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无一不是以实际行动改善群众生活的,“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就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路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是实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现方式。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辟了马克思实现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新路径,实现了从理论层面向实践层面的新飞跃。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21.
[2]黄宏伟.人民观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价值观[J].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新探索,2013(12):28.
[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2.
[4]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1.
[5]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31.
[6]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21.
[7]黄正平.论习近平的人民观[J].江南论坛,2016(10):5.5.
[8]黄小艳,秦在东.浅析习近平人民主体观[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7(16):88.
[9]董恒宇.“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J].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2018(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