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题来源: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挪用资金罪
承办检察官秦蕾
侍某沉迷赌球,不停输钱仍无法自拔,在9个月的时间内,利用自己担任公司财务经理的职务便利,偷偷将公司资金转入自己的账户内。截至案发,侍某已挪用公司资金逾2300万。近日,虹口区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对侍某提起了公诉。
30多岁的侍某是一家货运代理公司的财务经理。2016年下半年,侍某在参加朋友聚会时,被人介绍了一款网络赌球游戏,以英超、中超等真实足球比赛作为赌局,吸引玩家投钱下注。侍某试了试手气,没想到运气不错,居然有盈利。尝到了甜头的侍某从此陷入网络赌球,花了大量金钱在这个游戏上,甚至将主意打到了公司资金上。
据侍某的供述,2016年10月起,侍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的资金去网站上赌球。起初他一直有盈利,每次都能将挪用的公司资金偷偷还回去,直到2017年7月,他的“运气”开始变差,逢赌必输,挪用公司的资金也无法填补回去,窟窿越来越大,挪用公司的资金越来越多……
2018年初,公司发现有多笔资金都转移到了侍某的个人账户里,侍某在问话时承认了自己挪用公司资金用于赌球并且全部输光了的事实,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主讲检察官点评
本案中,侍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满足个人赌博欲望,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势必会使自己的家庭陷入困境。足球作为一项体育赛事,值得大家好好感受其中的魅力和体育精神,而不是成为赌徒致富的工具。检察官也同时提醒公司企业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法律意识的培训,同时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控,及时发现漏洞,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秦蕾,现为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检察官,从检十年,工作积极投入充满热情,始终怀着对检察工作的高度热情,认真梳理线索,还原案件事实,成功办理了多起涉众型、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