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调查总统却无立法保障

2018-08-17 02:30夏菲
今日文摘 2018年16期
关键词:考克斯初查司法部长

夏菲

最近,由美国司法部副部长任命的特别检察官罗伯特·穆勒正在调查“通俄门”,这着实让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头疼不已。特别检察官看起来权力很大,但其职务目前却是没有国会立法保障的。这一奇特现象是如何产生的?

最早进入普通公众视野的特别检察官,是负责调查尼克松“水门事件”的阿奇博尔德·考克斯,他坚持要求时任总统尼克松交出案件调查关键证据,尼克松拒绝并下令司法部部解除考克斯职务,该部长拒绝并辞职。尼克松随后要求副部长这么做,副部长同样拒绝并辞职。最后,尼克松任命司法部三号人物博克代理司法部负责人,博克解雇考克斯后也辞职。这一事件直接促使美国国会在1978年的《政府道德法》中专门规定了特别检察官制度,以防止总统随意罢免调查自己及相关高官的特别检察官。

《政府道德法》规定,司法部长在收到有关政府高级官员违反联邦刑法行为的信息时,首先进行初查,期限为90天。初查结束后,只要司法部长不能认定是缺乏事实根据以致没有必要进行进一步调查的,则应将案件移送给法院,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来任命特别检察官并决定特别检察官的调查范围。只有当司法部长有正当理由认为特别检察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才能罢免特别检察官,而且要向任命特別检察官的法院以及国会报告,而特别检察官还可以就免职决定提起诉讼。

1992年,因共和党强烈反对,《政府道德法》失效,后又反复数次。现在被称为特别法律顾问的特别检察官产生的依据是司法部内部规范。理论上,该制度安排可能随时会因为司法部的决定而被废除。

(辛巴荐自《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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