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少红,李 涛
(深圳市环境监则中心站,广东 深圳 518049)
2017年4月,国家海洋局、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方案要求,以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沿海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方案强调,重点河口、海湾应以改善海域环境质量状况为核心开展污染综合整治,探索实施海域网格化水质监测,进行河口海湾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诊断,有针对性地开展污染治理工作。珠江口作为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整治的重点对象,按照“从山顶到海洋”“海陆一盘棋”的理念,统筹陆域和海域污染防治,推动生态保护区域联动,增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系统性、协同性。
珠江口近岸海域共设置了珠江口内(GD0301)、伶仃水道(GD0303)、深圳湾中(GD0304)、深圳湾出口(GD0306)、伶仃洋(GD0307)和深圳湾口外(GD0308)6个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1-2017年期间分别开展了枯、丰、平3个水期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环境质量点位水质判定采用综合污染指数方法评价,珠江口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水质目标为三类,但从2011-2017年综合污染指数来看,实际水质的质量均为劣四类,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无机氮,表1、表2为珠江口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水质状况。
表1 2011-2017年珠江口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水质状况(一)
表2 2011-2017年珠江口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水质状况(二)
与频繁最大值出现相对应,珠江口内测点(GD0301)、深圳湾中测点(GD0304)的平均综合污染指数在监测期间出现最大值次数最多,该两测点海水质量最差,其他测点海水质量基本稳定。珠江口海域近七年各测点综合污染指数变化如图1所示。
图1 2011-2017年珠江口海域各测点综合污染指数变化
由2011-2017年珠江口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水质监测情况可见,珠江口近海环境质量水质类别比例100%为劣四类海水,水质极差,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部分测点非离子氨和粪大肠菌群超标;最大超标项目均为无机氮,超标倍数在1.7~5.9倍;水质呈严重富营养状态。2011-2017年珠江口近海环境质量水质评价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2011-2017年珠江口近海环境质量水质评价结果
珠江口海域水质达标率较低,水质劣于海水四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珠江口海域由于沿江城市大量污水的汇入,水质污染严重,同时由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跟不上城市发展的速度,导致部分生活污水直接排海,加大了珠江口海域污染负荷,其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染。
“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认真贯彻《珠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以治污保洁工程为平台,大力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水平;加强陆源污染防治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整治入海河流,关停重污染行业,陆源污染负荷逐年减轻。
为实现2020年广东省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水体的目标,《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1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沿海各市应对本行政区域内水质现状劣于V类以及水质不达标的入海河流,于2018年6月底前编制达标方案,明确水质目标、达标年限和阶段性污染负荷削减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工程清单,实现“一河一策”精准治污,并组织开展入海河流综合整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