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两类学校短板全面振兴乡村教育

2018-08-15 05:16
广西教育·D版 2018年7期
关键词:办学条件意见学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本文简称两类学校)建设,全力振兴乡村教育。到2020年,两类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办学条件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基本办学标准,经费投入与使用制度更加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满足两类学校教育教学和提高教育质量实际需要,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为走读与寄宿作出明确要求

《意见》提出要准确把握布局要求,科学制订布局规划,妥善处理撤并问题。对于学生走读与寄宿的问题,《意见》指出,农村学校布局既要有利于为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既要防止过急过快撤并学校导致学生过于集中,又要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校”。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具体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简析】1—3年级学生尚未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因此建议不寄宿且应就近上学;4—6年级学生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因此建议以走读为主、寄宿为辅。尽管《意见》对此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具体到各地的实际,仍会出现许多问题,因此县级人民政府应该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在交通不发达的偏远山区,自然村落、居民点较为分散,学校选址不可能照顾到每一户家庭。在此情况下,当地政府管理部门要联合村委,积极与群众协商、沟通,努力使学校布局符合当地实际和群众意愿。面对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某些村4—6年级走读的学生过多,路途较远,那么则应灵活领会《意见》精神,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由学校提供寄宿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建设一所 达标一所 用好一所

《意见》提出,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装备配备标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尤其应按照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的要求,统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等中央和地方学校建设资金,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快推进两类学校建设。

《意见》强调,要摸清底数,对照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事求是确定建设项目和内容,制订具体实施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力争2019年秋季开学前,各地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本省份确定的基本办学标准。要精打细算,避免浪费,坚决防止建设豪华学校。

【简析】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推动乡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促使乡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但在发展过程中,个别地方曲解上级文件精神,把建设资金重点用在几所学校上,企图建“窗口学校”、搞“面子工程”。为此,《意见》明确提出“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缺什么、补什么”“坚决防止建设豪华学校”等多项规定,全面杜绝浪费之风。

建设好两类学校,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任务,也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国家近年来出台各种政策推进乡村教育发展,一个基本原则是“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包括《意见》在内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统筹建设好两类学校,做到“不落下一所,不厚爱一所”,根据实际情况分配项目、拨付资金,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明确提出要标配学校后勤人员

《意见》提出要强化两类学校的师资建设,完善编制岗位核定,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改革教师培养培训。在完善编制岗位核定方面,《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要统筹制定寄宿制学校宿管、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务人员及卫生人员配备标准,满足学校生活服务基本需要。在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方面,“关心乡村教师生活,为教师走教提供交通帮助与支持”写入《意见》。在改革教师培养培训方面,《意见》提出,“国培计划”优先支持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培训。

【简析】办好两类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是基础,提高教师素质是关键。对于两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意见》提出了十分详备的要求,各地应该对标执行。《意见》的一个亮点,是明确把标配学校后勤人员作为师资建设标准,这样有利于确保学校后勤工作顺利开展。两类学校一般都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目前实施该计划的问题之一,就是食堂工作人员紧缺,很多学校只好由教师兼任,加重了教师负担。如果后勤工作人员能纳入学校师资建设范畴,无疑能较好地解决以上问题。

此外,《意見》提到了要给走教教师提供交通帮助、“国培计划”优先支持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充分说明该项政策的制定注重细节,体现了周全性、完整性,无疑能让广大乡村教师暖心和放心。

办好两类学校的核心是提升质量

《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升两类学校的办学质量(具体内容以《意见》原文为准)。

一是发挥中心学校统筹作用。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将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的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统一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统筹加强控辍保学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育人模式。充分发挥小规模学校小班教学优势,突出因材施教。发挥寄宿制学校全天候育人和农村教育资源的独特优势,合理安排学生在校时间,丰富校园生活。密切家校联系,完善家访制度,形成家校育人合力。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加强对留守儿童受教育全过程的管理,优先满足他们的寄宿需求,配齐照料留守儿童生活的必要服务人员。

三是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加强硬件建设,实现两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引进或开发慕课、微课等课程,保障两类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促进两类学校师生与优质学校师生共同在线上课、教研或交流。运用信息技术,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学习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发挥政府在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积极运用市场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软硬件建设。

四是推进对口支教。完善城乡学校支教制度,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努力实现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鼓励城乡间学校采取同步教研等多种方式开展交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帮扶乡村学校中的作用。

【简析】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意见》最核心的目标,就是要全面提升两类学校的教育质量,在强调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加强经费保障的基础上,从健全管理制度、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其中,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以及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是《意见》的亮点内容,前者是近年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得出的可行经验,后者是与时俱进、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责编 欧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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