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敏 苗咏丽
摘 要:在知识经济新时代,对于经济领域人才的培养也提出了新要求,它希望以创新强化教学实践为主来优化教学内容过程,从根本上改变突破传统教学模式,走多元化教学实践发展路线。为此,本文就首先解读了知识经济新时代的发展新特征,并基于教学实践基本特征要求,详细解读了经济学的探究式、互动实践式等教学方法,希望深入研究在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的经济学教育进程。
关键词:知识经济时代;经济法;教学实践;探究式教学;互动实践;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8)04 — 0126 — 03
经济法教学是一门实践应用性质较强的学科,它就涵盖了经济法律调查、经济法律模拟审判、经济法律诊所、经济法课程设计等多方面内容。在新知识经济时代,社会对于人才的需要趋向于实用多元化,所以经济法教学必须寻求改变,在教学过程中将法律操作技能与法律业务实用作为人才培养的全新目标,围绕此目标来寻求教学实践创新,兼顾经济法基础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双层面,重建学科教育格局。
一、对知识经济时代的解读
(一)知识经济的基本内涵
上世纪70年代,各国经济从战后开始复苏,对未来经济的说法也逐渐增多,像《第三次浪潮》(Alvin Toffler)中所提到的“后工业经济”,《大趋势》(John Naisbitt)中所提出的“信息经济”,《高科技社会》(J. Forrest)中也提出了像“高技术经济”这样创新知识经济词汇。1996年,全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年度报告中总结归纳了有关知识经济的相关概念,即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主题,知识经济应该是建立在知识与信息生产、分配与使用之上的经济模式,它作为人类文明社会发展的一种新型经济就此出现。严格来讲,知识经济是一定要把知识要素放在首位位置的,因为知识被人类视为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资源力量,知识经济时代中的“知识”就包括了科学技术知识和经济经营管理知识,当然,企业的运筹发展思路、企业资源更新与创新发展变革,其发展期间所涉及的诸多信息技术也是“知识”中的重要部分,所以知识经济时代所宣扬的是综合化内容与全面发展。
(二)知识经济的基本特征
按照世界经合组织(OECD)在1996年所撰写发布的《科学、技术和产业展望》中就描述了有关知识经济的4大基本特征,它们分别为:第一,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日渐成为人类社会知识经济发展体系的重要基础;第二,信息通信技术已经逐渐成为人类社会知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核心内容;第三,在新型服务产业中需要知识经济扮演重要角色;第四,人类若想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他们的素质与技能必须首先发展过渡,这也是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先决条件。
综合上述4点特征,知识经济应该是基于新科技成果与人类知识精华的全新的、重大的经济发展形态,它应该被赋予多项时代特征,满足经济发展持续化、世界经济一体化、资产投入无形化、发展决策知识化和产品服务个性化内容,主动适应知识经济时代下的新要求与新生产运作模式,并加快学习探索过程,摒弃传统市场管理运营模式,走全新发展路线。所以说,知识经济时代应该突出两点重要的时代特征,首先就是要强调知识资源作为社会发展的必要基础,其次就要强调人力资本与创新性学习的重要性,这两点在当前的高校经济法教育进程中有一定的参考作用,它希望迎合时代发展特征与必然要求来组织和调配教育、社会等多方面领域发展进程,保证各个环节都良好适应于时代发展需要〔1〕。
二、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经济法教学实践创新的体系构建要求
经济法教学实践体系的构建目标是为了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但传统经济法教育始终强调专业理论教育,注重理论知识内容灌输却忽略了实践教学过程,让学生无法切实掌握实际技能,其法律操作技能得不到有效锻炼。而在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全新的教育任务要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专业高水平人才,特别是注重操作能力的培养,兼顾经济法基础理论与经济法实践业务操作两层面内容。
从理论实践教育层面考量,经济法学科的时间教学体系建设应该围绕最基础的经济法学课建设本身需求展开,融入诸如法学理论、法律原则、法律条文及法律执法适用条例等等环节,然后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有机转化。具体来讲,經济法在实践教学体系构建方面应该满足以下3点要求。
(一)对教学理念的更新
经济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应该以学科理念更新为基础,不断强化在法学基础理论理念之上的实践环节优化,体现教师教育层面对于学科时间环节重要性的重新认识。对于高校经济法学科专业来说,应该将这种重视实践的教学理念强制纳入到教学计划当中,并在教学大纲中深刻体现。就目前来看,像《经济法实践教学指导大纲》就完全独立于《经济法教学大纲》之外,它在传统课堂教学层面上又融入了更多实践教学经验,例如目前比较倡导推行的案例讨论式教学、探究式教学以及互动实践式教学模式等等。这些创新教学模式都能够激发学生学科学习兴趣,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和发散思维,对于知识理解催化具有相当好的促进作用。
(二)对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经济法时间教学的体系构建应该完全体现出学科教学特点,并将实践教学内容贯穿于整个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当中,换言之,要做到法律行为实践与经济行为实践的相互结合,用模拟教学方式来解析一些学生可能不理解的实际教学内容。对于教学实践体系的构建,它应该贯穿于教学全过程而并非局部某一阶段,这是因为实践教学环节必须要落到实处,保证每一环节的教学理论与实际都能紧密结合,这样才能体现出在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经济法教学实践的创新优化特色。
(三)对实践教学内容的要求
经济法实践教学内容要求较高,它应该呈现立体化、多面化模式,强调对不同理论知识的设计与实践环节相互照应,进而实现教学互动,例如重视对实践教学理论与法律活动、法律服务机构活动内容的相互结合,即构建多维化的实践教学模式体系,并保证该模式体系的多样性与开放性。考虑到经济法学理论内容讲求科学严谨,所以实践教学应该成为理论教学的有力补充,保证整个教学过程形成一个统一化的有机整体,进而做到对学生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培养的循序渐进和由浅入深〔2〕。
三、经济法教学实践的几点创新设计研究
当前在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经济领域学科教学实践创新思路更多,这是因为在融入了更多素质教育内容后,它的实践性、互动性教学理念有所增加,更多人性化内容被逐渐渗透,这就形成了多样化的创新教学实践模式设计,为此,本文也介绍几点创新设计,了解它们在经济法教學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一)探究式教学实践创新设计应用
探究式教学实践创新设计非常重视在课堂教学中对问题的提出与解决过程,所以教师应该合理组织学生展开有效的专题内容研究,在研究讨论中发现、提出、分析并解决问题。再一点,探究式教学重视对学生的自主学习促进,即教师在知识技能传授过程中强调学生所有行为均要做到独立自主,在自主学习中寻找灵活有效的学习方法,这其中也包括了自主探究、实践、发展和体验教学内容,其目的就是为了培养他们的科学精神与创新思维,包括对学科问题的解决能力。最后就是重视学生探究学习过程中的开放性与合作性把握。在经济法学教学实践过程当中,它就要求教学过程全程开放,学生之间要形成默契,进而促进他们的合作学习过程。另外,教师也鼓励学生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学习内容,并与同学、老师之间形成研讨氛围。在不知不觉中,学生就通过学科知识的开放合作学习学会了相互交流、彼此尊重与对他人的理解。
基于探究式教学模式来设计经济法学实践教学过程,首先要明确经济法所涉及相关概念的构成要素,诸如教学理论内容、特征、所研究对象、范围以及相关的经济法律知识要点等等。高校经济法学教学每一章节都有完整的法律法规,它们之间可能没有相互之间的必然联系,例如《公司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工业产权法》等等。教师应该分章节进行教学目标确立与教学内容应用操作。举例来说,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教师就可以分目标来提出解决实际案例争议、纠纷的正确方法,鼓励学生通过独立探究或合作探究两种模式来进行对知识内容的充分讨论,并在探究过程中寻求问题解决的正确方法,最后达到合理掌握、灵活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学习目标。
总体而言,在经济法实践教学中采用探究式教学的关键还在于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并做好事先预习准备,学会自主预习、自主探究学习、自主复习,主动找出不懂的知识点问题并第一时间与同学、老师提问和讨论。当然,教师本身也要不断筛选课堂讨论内容,为学生提出新问题,鼓励他们敢于从不同思路角度、不同时间空间来思考问题,最后做出自主选择。为此,教师还可以用导学案的方式来结合探究式教学模式,扩大经济法教学实践的课堂空间范围,解除传统课堂教学的各种程序规则限制,实现自由化教学过程〔3〕。
(二)互动式教学实践创新设计应用
互动式教学实践创新设计应用在当前的高校经济法学教学实践过程中也非常常见,它讲求互动、实践两点教学特色,希望以此来在遵循教学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来循序渐进的推进教学方法应用过程。互动式教学模式不仅要求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它也希望教师能够实现“导趣”,即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活动当中并寻找到学习乐趣,再一点就是“导向”,即引导学生走正确的学科理论实践研究方向,最后是导法,即引导学生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和训练方法来展开教学过程,实现学生主体与教师主导作用下的最佳教学组合,提高教学质量。基于上述互动式教学的基本实践理念,下文也提出了几点教学实际应用创新模式。
1仿真案例讨论课程设计
仿真案例讨论课程设计不同于普通案例教学,教师要首先为学生在课堂上建立一个完全仿真的教学环境,并让学生扮演当事人。其具体的教学方法就是教师会提前选取经济法案例素材,然后教师做引导讲述案情,为学生分角色展开讨论,最后再由师生共同来进行总结评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的角色扮演、讨论分析等等过程都是完全仿真的,例如“某某打假案”,教师就可以提出问题“知假买假是否能够得到双倍赔偿”,然后组织学生展开仿真表演和讨论争辩过程。可以为一组学生分配“打假者”角色,另一组学生则分配为“产品经营者”,让他们首先各自陈述各自阵营理由,这就与传统中总是将学生置身于法官角色不同,给予了学生更多的经济法学实践学习体验。随后便是相互之间的争论环节,两派学生可以自由各抒己见,证明自己一方的理论是正确的,在争辩过程中就加深对经济法相关理论内容的理解,同时强化自身的口头表达能力与应变能力。综上所述,该案例教学互动性十足,且非常强调对案例仿真性的突出,完全将知识点融入到经济法实践教学过程当中。教师还应该鼓励学生在课后进一步查阅资料,补充自身对于该案例中所涉及相关经济法法规内容的理解,进而扩大自身的学科知识面。
2课外实践教学设计
经济法教学实践的主要目的还是引导学生理解经济相关法理的内涵精髓,并鼓励他们将这些法理内容合理灵活的应用于实践教学过程当中,所以教师除了在课堂上设置仿真情景展开教学之外,还应该基于实例形式来布置课外实践教学部分,让学生在课外生活中充当实际角色,解决实际问题。比如说,教师可以设计教学问题“尝试根据《公司法》相关内容来修改某公司的内部章程”、“帮助企业小股东起草对大股东的起诉书”、“调控房价法律政策检讨”等等。这些实践性课外作业布置可以帮助学生在生活实践与实习工作中明白诸多经济学法理,鼓励他们自主查阅法规、领会法理所反映的实际内容,锻炼他们利用经济法解决实际案例的专业能力。这种创新教学实践方法真正迎合了知识经济时代“生活中处处有经济”的客观规律,通过学生们感兴趣的课外实践调查来帮助他们培养学科兴趣,完成实践性作业内容,潜移默化中还扩大了他们的学习视野及自学能力。
3诊所式经济法教学设计
客观讲,诊所式经济法教学设计来源于案例教学法,同时它也借鉴了当前医院临床教学方法,是一种全新的综合型教学模式。在该教学法中,经验式教学有限,而医学临床教学模式作为辅助,它强调通过教师引导、学生自主参与实际的法律业务活动来提高自身专业实践能力,做到在“实践中学习”,例如参加某些公益法律活动等等。而该教学法设计的精髓就在于在教学体系中设计对外服务机构,即法律诊所。它要求学生每星期都要在法律诊所办公室实习一天时间,以代理人的身份来处理各种经济方面的法律援助案件。而回到课堂上,教师则带领学生直接解决他们在法律诊所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法律专业问题,帮助他们巩固经济法相关司法内容,为他们积累经验,提升能力,根据过往行为经验操作来展开自我反思。可以说,法律诊所是更大规模、更大范围的诊所式经济法教学模式,它不但注重对学生实训能力的培养、对知识体系的实际操作与经验积累,还鼓励他们用经济法相关法理内容来在实际业务中独立解决问题,这对他们的专业水平提高是很有促进作用的〔4〕。
总结:
除上述两种教学模式之外,像经济法律模拟审判、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也能帮助学生完成经济法教学实践过程,促进他们对法理相关内容的理解与实践应用技巧。总而言之,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法教学应该注重结合实际、基于多层次内容和社会实践来创新教学模式,提升专业学生的专业学科能力。
〔参 考 文 献〕
〔1〕王丹.知识经济时代职业生涯规划的发展模式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5:9-15.
〔2〕郭均英.知识经济时代会计教学观念与实践的创新〔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2005,(06):165-168.
〔3〕何楠,马海燕.探究式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实践与创新〔J〕.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02):136-137.
〔4〕张永忠.互动式、实践性法学阶梯教学法初探——以经济法教学模式创新为例〔J〕.科技信息,2007,(16):406-407.
〔责任编辑:侯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