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发展林下中药材的现状与思考

2018-08-15 00:51陈军华王银燕吴剑锋
浙江农业科学 2018年2期
关键词:覆盆子丽水市中药材

陈军华,王银燕,吴剑锋,齐 川

(丽水市农业局,浙江 丽水 323000)

丽水地处浙江省西南部,九山半水半分田,地势以中山、丘陵地貌为主,气候垂直差异明显。森林覆盖率80.8%,Ⅲ级以上的地表水质占98.9%,平均湿度77.4%,3 573座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怀抱,是中国生态第一市。境内野生药材蕴藏量大,共有中药材资源2 478种,被誉为浙西南的“天然药园”和“华东药用植物宝库”。2010年丽水市政府把中药材产业列为八大农业主导产业之一,2011年成立丽水市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快速促进产业集聚,2011年中药材产值1.47亿元,2016年中药材产值4.04亿元。2017年8月,丽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中药材规模化生产。为此,我们围绕林下中药材种植(一亩山万元钱模式)开展课题调研,结合丽水资源优势,初步确定以黄精(Polygonatumsibiricum)、三叶青(Tetrastigmahemsleyanum)、铁皮石斛(DendrobiumofficinaleKimura et Migo)为林下中药材主导品种;覆盆子(Rubusidaeus)、青钱柳(Cyclocaryapaliurus)、食凉茶(ChimonanthussalicifoliusHu)为山地中药材主导品种。遵循自然生长法,生产高品质林下中药材,培育农业产业中的新“引擎”,建成丽水林下大药园,将丽水打造为“中医药旅游养生”大市。

1 林下中药材的现状

1.1 保持增长势头,发展空间大

林下中药材包括两方面,一是已成林的毛竹、锥粟、杉木、松木等林下套种中药材,二是在新开垦土地、荒山种植后又可成为药材林的中药材。两项总面积807.5 hm2。预计投产后,每667 m2产值万元以上,产值高的如铁皮石斛、三叶青等可达10万余元。中药材每年新增面积340 hm2以上,主要以黄精、覆盆子、三叶青为主,占70%以上。丽水市林地资源丰富,基本处于未开发或零星开发状态,林下闲置空间严重浪费,新开垦土地与荒山也得不到全面利用。据不完全统计,适宜发展的林下及山地资源总面积超过10万hm2,加快中药材林下规模化种植,可以有效保护药用植物资源。

1.2 优势品种突出,具有道地性

林下中药材以多年生品种为主,如黄精、三叶青、铁皮石斛、覆盆子、青钱柳、食凉茶。喜阴中药材黄精、三叶青、铁皮石斛适宜在林下种植;覆盆子、青钱柳、食凉茶等在山地种植,成为中药材林。这些品种在山区野外广泛分布,质量良好,在市场上受到经销商和中药饮片厂认可,行业内专家、学者也都较为肯定“丽”字的这几个品种药材,是丽水市的道地药材。林下中药材种植总面积348.5 hm2,其中,三叶青种植面积98.6 hm2,铁皮石斛附树仿野生栽培26.3 hm2,黄精种植面积150.7 hm2,重楼(七叶一枝花)种植面积10.4 hm2,玉竹种植面积29.7 hm2;其他林下套种药材31.7 hm2,主要为油茶套种百合/太子参等。山地种植中药材面积459 hm2,这些药材本身即可成林或在其下方可套种其他农作物和中药材;其中,覆盆子种植面积292.8 hm2,青钱柳种植面积131.3 hm2,食凉茶种植面积34.7 hm2。

1.3 组织化程度高,接受能力强

中药材行业价格波动大,且生产技术有其特殊性,一般农户无法抵抗产业的高风险,生产技术也难以跟上。初步统计,目前丽水市从事林下中药材产业的共有140家;其中,个体农户23个,仅占16.4%;家庭农场27家,合作社75家,公司15家,占83.6%。3.33 hm2以上115家,占82.1%;3.33 hm2以下25家,占17.9%。中药材产业规模化、组织化程度45%左右,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等其他产业规模化、组织化程度25%左右。从事林下中药材生产的人员,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占76.3%,高中以下占23.7%;在知识基础上占有一定优势,容易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应用能力强,对行业的预判比一般农民精准。

2 存在的问题

2.1 政策支持力度偏小

2.1.1 财政投入偏少

政府财政资金用于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资金相当有限、扶持力度偏小,缺少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例如丽水市生态精品中药材产业扶持资金原盘子每年50万元,但按财政要求,每年减少10%,2017年扶持资金减少至45万元。这些资金由于扶持对象繁多,扶持林下中药材产业每年仅有5万~10万元。市县林业部门暂时没有对木本药材和林下中药材产业设立专项资金,各县(市、区)对林下中药材基本不予扶持,主要扶持来源于上级支持和零星项目支撑为主,包括科技项目、林业产业提升项目等。

2.1.2 尚未形成合力

农业部门作为草本中药材种植主管部门,木本中药材归口林业部门;进入中药材公司和中药饮片厂后,作为药材属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部门管辖;进入使用终端可作为保健品、化妆品、药品、食品、兽药,又分属经信、卫计委、医院等部门管辖。各部门要求的标准不尽相同,缺乏有效的行业管理、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缺少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部门。

2.1.3 三产融合不密

加工技术初级,高新产品缺乏,产业链关联度低,高附加值产业链尚未形成,产业化程度不高。依托中药材特别是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农家乐民宿项目很少,农旅融合的产业延伸不够。中药材产品开发受限制,如三叶青没有列入药典,《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则有收录,这类品种作为食品、保健品、药品开发存在较大难度。

2.2 实施主体实力不强

经调查分析,丽水市中药材主体实力偏小,至今没有一家省级龙头企业。特别是从事林下中药材生产的主体,都是近几年刚发展的企业,大多是本地大户,实力稍欠。百亩以上的企业仅28家,其中,三叶青5家,黄精3家,铁皮石斛2家,覆盆子12家,青钱柳4家,食凉茶2家。且大部分企业仅为一产,都是以提供中药原材料或初级农产品为主,产品附加值不高,如铁皮石斛鲜条、青钱柳茶等。这些主体在投资种植林下中药材时,没有作充分准备,在市场行情走俏时盲目投资,技术准备不到位,生产管理跟不上,不注重企业文化积累,对产品研发、创新方面投入不足,企业可持续发展有难度,很多中药材种植企业创办不久改为种植其他农作物。

2.3 配套服务相对滞后

2.3.1 优质种苗供不上

林下中药材近两年发展速度较快,面积增长明显,如丽水市黄精已达170.77 hm2,林下176.67 hm2;覆盆子293.00 hm2;三叶青129.87 hm2,林下98.60 hm2。种植面积增长过快导致种苗需求旺盛,优质种苗供不应求,大部分都是野生采集的种苗,品种杂,丰产性差,技术熟化不到位。经选育品种性状好、丰产、抗病性高的品种非常稀少,不利于产业健康发展[1]。

2.3.2 销售渠道不稳定

丽水市中药材没有专业的种子种苗市场,也没有大型的产地交易市场,中药材流通大都以零散的收购方式销往外地,由于途中费用及中介转手过多,造成销售成本增加,影响了药农增收[2]。乡镇一级基本没有中药材购销网点以及规范的仓储设施,大多药农只能是等收购商上门现收现卖,经济效益低。同时,药农对中药材市场行情把握不足,往往在药材高价、种苗贵的时候选择进入种植,难以取得良好效益。

2.3.3 技术体系待健全

丽水市虽有专业的科研院所和教学单位,但对刚起步的林下中药材的技术需求研究还有不足,难以支撑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需要。如中药材在林地的适应性研究、林下中药材的熟化栽培技术、野生中药材变家种的技术整理研究、不同光照对林地中药材产量及品质的影响等。且林地中药材以多年生为主,目前大多是刚种植1~2年的,产量对比研究的成果还未形成,不具有说服力。

3 林下中药材的有利因素

3.1 迎来最好发展机遇

近年来,中医药发展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先后发布了《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等文件。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医药法》,为中药大健康产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浙江省委、省政府和丽水市委、市政府,把林下经济、中药材、林业现代服务业等列入具有潜力前景的林业新兴产业,提出规模化发展林药等种植业的要求,给林下中药材产业带来全新的挑战与机遇。

3.2 具备最好立地条件

丽水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7.8 ℃,90%以上区域为山地丘陵,气候垂直特征显著,气候条件适宜;水资源丰富,平均降水量1 598.9 mm,流域面积1.3万km2。充足的土地、林地资源为林下中药材产业提供了必要的先决条件。丽水市好山好水好空气,生态环境质量领先全国其他地区,为林下中药材提供了最佳环境。且位于“长三角”和“海西”连接带,旅游资源丰富,是全国首批全域旅游城市,人文底蕴深厚。还有唯一的畲族自治县——景宁,畲民用药膳防病治病,保健强身的主要药材来源于大山,传统习俗历史悠久,畲医药养生文化在全国少数民族医药中独树一帜。这有利于林下中药材新型业态的形成。

3.3 产业氛围初步形成

丽水山区地形复杂,地势高低悬殊,气候垂直差异明显,为中药材生产提供了良好的自然地理条件,种植历史悠久。2016年丽水市中药材种植品种64个,面积达到1.72万hm2。据统计,中药材产出面积0.46万hm2,产量1.52万t,产值4.04亿元,面积位于浙江省前列。三叶青、铁皮石斛、黄精、覆盆子、何首乌、皇菊等发展迅速;其中,龙泉灵芝、灵芝孢子粉、缙云米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处州白莲、遂昌菊米获国家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本润覆盆子获国家原生态农产品基地,丽产药材品牌进一步打响。培育了一批生物医药企业(国镜、康恩贝、众益、方格、维康、益生菌等),浙江五养堂药业有限公司等养生企业,生物医药产业集聚效应已初步显现,有望成为浙江省生物医产业发展基地。大规模种植的林下中药材可以直接供给当地生物医药企业,优质药材优价,药农、药企互相依赖、互相促进。

4 发展林下中药材的建议

4.1 以培育新产业的要求谋划政策支持体系

4.1.1 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从当前情况看,林下中药材吸引许多主体从事该产业,还保持一定热度,但整体来说尚处于起步阶段,是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从事林下中药材产业的主体做好服务,提供政策支持,能起到奠定产业基础、壮大发展信心的作用。亟待政策创新,建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林下中药材规范化种植、良种筛选培育、新产品研发、新技术研究推广、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等奖励补助。

4.1.2 加强政府引导,促进产业高速发展

设立常设机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产业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调,形成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制定林下中药材规模化发展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把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作为新兴产业和山区农民增收致富的新渠道,来加以重点关注、培育、扶持。鼓励黄精、三叶青、覆盆子等品种申报原产地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鼓励三叶青列入国家新资源食品和药品。促进林下中药材新产业。

4.1.3 组织试验研究,熟化一批关键技术

加强林下中药材生产管理、科研、教育、推广队伍建设,组织林业科学院、农业科学院、丽水学院等院校,重点研究林下中药材的适宜品种、优质种苗培育、关键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利用等,为林下中药材的种植、加工、开发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加大新技术推广力度,提升林下中药材的品质,在保护生态环境与合理利用园林的基础上,提高产量与经济效益。

4.2 以建设大药园的定位确立发展重点领域

4.2.1 筛选主导品种,打造金名片

中药材品种过多不利于产业集聚,不利于拳头产品培育。林下中药材立足资源优势,找准产业定位,打造道地优势品种,建设大药园。根据现有基础和中药材自身的环境适应性,林下中药材重点加快发展黄精、三叶青、铁皮石斛等32个品种;山地中药材重点发展覆盆子、青钱柳、食凉茶等品种;山地赏花中药材以皇菊、芍药、栀子等品种为主。

4.2.2 鼓励产品开发,延长产业链

依托当地生物医药企业和养生企业,对主打品种进行产品研发,开发保健品、药品、食品、化妆品、兽药、饮料等产品[3]。促进林下及中药材销售,如覆盆子,除药用外,还可以果用,覆盆子充分成熟时采摘游,做膳食,浸泡酒,也可以做成果汁,多途径利用。

4.2.3 传承民族文化,挖掘畲医药

挖掘收集和推广畲药养生治病经验,加大宣传和研发力度,把畲医畲药推广到全国。目前有食凉茶(柳叶蜡梅)、小香勾等11个品种畲药收录于浙江省中药材炮制规范,进一步整理开发相关品种,带动民族医药产业。

4.3 以产业大融合的理念研究开发标准模式

4.3.1 中药材种植与自然界的大融合

中药材是特殊行业,要求质量安全、药品有效、道地性。产业链横跨一、二、三产,开发产品多种多样。药材好药才好,不以追求产量为唯一目的,大力推广仿野生和有机栽培技术,推进中药材生态化、标准化、清洁化生产和产地无硫化加工技术,生产大山中高品质的中药材原材料,形成“丽水山耕”好药材,打造中药大市。

4.3.2 中药材产业与旅游界的大融合

林下中药材与休闲农业结合的特色旅游,让来自大城市里的人感受大山气息,参与品药膳、赏药花、采药品、做药品等亲身体验活动。在酒店、农家乐、民宿等饮食和住宿的地方,推出中草药材的菜品、饮料;建设中药材果园、花园,供游客采摘、赏花。提高全域旅游养生城市中林下中药材的占有率和分量。

4.3.3 林下中药材与文化的大融合

建设具有林下中药材特色的文化体验、科普基地,建设治未病、养生等中医药体验馆、疗养基地,林下中药材主题公园。以丽水市即将打造的华东地区最大药用植物园为基础,开展科普旅游、保健药膳、中药材资源保护、种苗扩繁、中医药养生研究等交流活动。

[1] 何伯伟. 浙江省中药材种业发展现状和对策[J]. 浙江农业科学, 2012 (8): 1086-1089.

[2] 齐川, 吴剑锋, 陈军华,等. 丽水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电商化初探[J]. 浙江农业科学, 2016, 57(11): 1785-1787.

[3] 马蕾, 徐丹彬, 陈红金,等. 浙江省中药材产业提升发展现状与对策[J]. 浙江林业科技, 2016, 36(4): 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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