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卫剑
摘要 天台县于2016年成功创建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县和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本文总结了天台县创建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的做法,包括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强化体系建设、完善监管网络,狠抓监管措施落实,同时分析了创建成效,以期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放心县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做法;成效;浙江天台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8)11-0263-02
天台县位于浙江省东中部,面积逾1 400 km2,属“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山区县,总人口56万人,辖15个乡镇(街道)、597个行政村,气候宜人,生态良好。天台县以佛宗道源、山水神秀著称。2014年被评为“国家生态县”、2015年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第三批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
近年来,天台县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以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为着力点,按照县域整体推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绿色生产,强化风险管控,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深入开展信息化建设。经过多年努力,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天台县成功创建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县和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天台县在创建过程中的主要做法与成效总结如下。
1 主要做法
1.1 加强领导,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制定了《天台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职责,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县对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与全县15个乡镇(街道)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将责任层层落实。
1.2 强化体系建设,完善监管网络
1.2.1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县级层面,成立了由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监管科、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经站、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农产品检测中心及畜牧兽医局组成的县级农产品监管机构,负责牵头、协调、指导及督促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二是乡镇层面,依托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建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承担本区域生产单位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以及辖区上市地产农产品样品采集、质量检测和追溯等任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村(社)级层面,依托村级食品监管协管员队伍,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生产技术规程,倡导村民自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对本村关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生产活动随时进行巡查监管,并向上级反映本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信息,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形成“县、乡、村、基地”的农产品监管网络,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全覆盖。
1.2.2 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天台县投资300余万元,建成了县级农产品检测中心,中心建筑面积逾600 m2,配备6名专职检测人员,并通过了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同时,天台县不断加大乡镇检测室软硬件设施投入力度,全县建成乡镇快速检测室15个,免费向社会开放,市场、企业、合作社、示范基地快速检测点6个,全部配备农残快速检测仪,形成了以县级检测中心为总监控,乡镇、市场、生产单位等检测室为检测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四级检测网络。2016年共检测各类蔬菜、水果、畜产品10 132批次,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9.9%。对在检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立案查处。
1.2.3 完善部门合作机制。为强化农产品生产者和管理者的责任意识,天台县制定下发了《天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乡镇监管员基本职责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黑名单管理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等13项农产品监管工作制度。在农业局内部科室站加强合作互动的同时,加大横向联系,与县食安办、市场监管、林特、水产以及公安等部门联动,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1]。
1.3 狠抓监管措施落实
1.3.1 加强源头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在源头上,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全县160余家规模以上生产主体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其建立完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组织员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投入品使用和产品销售记录等,规范生产档案与农资管理。让生产主体从被动接受监管,转变为自觉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主动接受检测和监管,确保了源头农产品质量安全。
1.3.2 切实开展专项行动。县农业局每年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如农药专项整治行动、“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兽用抗生素专项整治行动、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等。通过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了各项风险隐患[2]。
1.3.3 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管。为加强天台县农业投入品监管,县农业局建立了农资经营台账、购买索证索票等制度,严格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和实名购买登记制度,不断完善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行高毒高风险农药下柜和定点专柜销售,构建放心农资经营和配送网络,开展投入品质量抽检和执法检查。
1.3.4 严格落入标准化生产。充分发挥生态优势,深入推进“肥药双控”工作,突出畜禽養殖、茶叶、蔬菜、稻米、中药材等主导产业,推行“一个品种、一套技术、一张图”模式,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在基地建设过程中,严把“三关”。一是严格选择标准化生产基地。强化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到全县发展规划中,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并结合当地特色,对主导产业进行合理布局。二是严格制定农业生产技术方案。由各产业首席专家牵头,邀请中国水稻研究所、省农科院等知名专家共同参与,科学制订符合天台县生态要求、具有地方特色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如果尚未制定模式图的产业,则严格按照省里的标准执行。三是严格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通过抓技术培训、抓农作制度创新、抓病虫害统防统治、抓绿色防控、抓标准化技术示范,统一生产标准[3]。2016年全县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8 533.33 hm2,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5 133.33 hm2,绿色防控示范面积4 600 hm2,减少化学农药施用量2.6 t。
1.3.5 积极开展可追溯管理。推动全县160家县级以上规模生产主体进入省追溯平台信息库,除粮食、加工服务类以及运转不正常的70家生产主体外,其余90家农产品生产主体均开展追溯,追溯率达100%,开展追溯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对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上市农产品,统一粘贴“二维码”标识,以便查询。
强化农业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合作,按照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14〕14号)文件精神,2个部门加强合作,稳步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实现农产品质量监管从基地到市场的无缝衔接。
1.3.6 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按照农产品收获季节制定检测计划,结合省市例行抽检进行检测。严把农产品采收前抽检、上市前检测和上市后抽检“三道检测关口”,实行不定期抽检、抽检结果公示或通报,建立检测档案,做到“从源头到市场”全过程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1.3.7 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发挥农业行政执法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对在监督抽检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执法查处过程中涉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责的,及时通报和移交,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使非法销售农资案件、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和假冒“三品一标”产品案件的查处率均达100%。据统计,2016年天台县共出动执法人员530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企业和种养殖户220家次,共查处案件27件,罚没款4.4万余元。
1.4 强化宣传培训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提升质管人员业务素质,从根本上扭转重技术推广轻质量监管的传统。一是加强乡镇监管员培训。针对乡镇监管人员调动频繁、业务不熟悉的实际,每年开展集中培训,不断提高监管员队伍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监管能力。二是开展检测人员培训。每年4—5月,在县农产品检测中心对全县各乡镇检测人员进行检测理论培训和实验操作指导,同时通过开展技能比武的方式,巩固和提高检测水平[2]。三是加强对生产主体培训。结合春耕备耕、产前、产中等不同季节,在课堂、田头、基地,各产业条线分别对全县种养殖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等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标准化等方面的培训。四是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经营者的培训。对农资经营者进行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投入品法律法规、植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严格要求健全农业投入品购销台账,执行国家禁限用有关规定。
1.5 加强应急培训、舆情监测和信息管理机制
为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县农业局制定了《天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畅通“12316”投诉举报电话,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制定投诉举报奖励办法,及时对投诉举报问题跟进处理;同时,天台县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完善信息发布管理[4-5]。由农业局信息中心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工作。
2 创建成效
天台县自2013年起在省内率先实施“肥药双控”工作,以及通过开展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活动。辖区有效期内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16 家,产品总数18个;绿色食品生产企业13家,产品总数15个;有机食品生产企业6家,产品总数6个。制订完善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逾40个,已建成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示范项目70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1个、市级21个、县级36个,全县标准化率62%以上。同时,为切实保障天台县农产品消费安全,天台县对认证产品和主要生产基地进行例行检测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的监测方式,抽检10 132批次,检测合格率99.9%,其中禁用农药、“瘦肉精”、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检验合格率达到100%,“三品一标”企业抽检合格率也达到100%。2013年以来未发生Ⅰ、Ⅱ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3 参考文献
[1] 徐振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困局及其改进:以蔬菜质量安全监管为例[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5(1):78-83.
[2] 陳晓华.2014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效及2015年重点任务[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5(1):3-8.
[3] 傅进,殷志扬.农业监管部门视角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问题和对策[J].江苏农业科学,2015,43(4):432-434.
[4] 刘成,郑晓冬,李姣媛,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的经济分析和经验借鉴:基于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的视角[J].农林经济管理学报,2017,16(3):362-368.
[5] 翟云忠,王洁琼,堵燕钰,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探索与实践:以江苏省常州市为例[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5(6):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