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
唐人发髻饰梳,颇为独特,最具典型的插饰位于头顶发髻正前方的根部和前额发。插饰类别有三种:一是一上一下对插两把大梳子;二是将两把大梳子同时向下或同时向上叠插;三是单插一把大梳。唐人崇尚华美绚丽,因而头饰往往不限于梳饰,常与金泥带、辟寒犀簪、玉燕钗、金步摇等组合使用,产生争奇竞妍的效果。这种情形就宛若王谠在《唐语林·贤媛》中提到的:“长庆中,京城妇人首饰,有以金碧珠翠,笄栉步摇,无不具美,谓之‘百不知。”长庆是唐穆宗年号,所以“百不知”式样的流行期,可能在公元821~824年间。
不仅如此,唐人还喜欢在发髻上插饰多把小梳子作为装饰,贵重的用金、银、犀、玉或牙等材料。唐代诗人王建的《宫词一百首》之六十二中“玉蝉金雀三层插,翠髻高丛绿鬓虚。舞处春风吹落地,归来别赐一头梳”的“一头梳”,与元稹《恨妆成》诗中“满头行小梳,当面施圆靥”的“满头行小梳”,说的就是这个。唐人发髻间使用小梳多则有八件以上。
除了以上三类主要发式外,还有比常人地位低下的奴婢和小儿的发式。《酉阳杂俎》记载:“左右奴婢不得浓妆高髻。”奴婢不能把头发总在头顶上梳高髻,而只能在两边扎髻,样式像螺壳,叫作“螺髻”。因为一边一个,形状像丫,所以又称“丫髻”“丫头”。“丫头”一词,也由此而成为奴婢的代称。
古代“卑”和“小”视为同义,所以小女孩也梳螺髻,父母有时亲昵地骂自己的女儿为“小丫头”。小女孩除了两个螺髻外,脑后多余的头发披着,额前蓄着整齐的刘海,显示出天真稚气。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的书童便是如此打扮。古代所谓“男角女羁”,男角是小孩囱门两边各留一髻,如羊角一样,实际上是立着的两个小辫,近人俗称“小毛根”“冲天炮”;小女孩用布条或绸带羁(拴)一个鬏儿。到了成年(女子15岁,男子17岁)便开始总发为髻。是哪个等级的人,便梳哪个等级的髻。不过,男子都是总发于头顶为实心髻,发髻不表示社会地位的高低,他们的身份是用戴什么样式的头巾或冠来表示。男子结发,插簪戴帽;女子结发,插笄固定,使不松垮。所以,女子成年又称“及笄”。结发表示成年,可以结婚了,文学作品中“结发为夫妻”“结发同枕席”一类文句便是这么来的。
在古人的发式上,曾传附着不少趣闻逸事。《齐东野语》记载:宋朝宣和年间,童贯带兵攻辽,被辽兵打败逃回。一天,童贯设宴请蔡太师、郑太宰等人,席間有教坊司的三名歌女表演。这三名歌女的发式,第一个当额为髻,第二个髻堕一边,第三个满头为髻。歌罢舞停陪酒之际,童贯问她们怎么是这样的发式,第一个说:“我是蔡太师家的人,太师时常朝见天子,我这个发髻名叫朝天髻。”第二个说:“我是郑太宰家的人,太宰现在退休闲居在家,懒问国事,这发髻名叫懒梳髻。”第三个说:“我是大王家的人,大王用兵若此,故名三十六髻也。”“三十六髻”谐“三十六计”。“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借以笑谑童贯兵败逃归。
古代,不总发挽髻被认为是不文明的。不讲文明、不讲卫生的人,人们送他一句“蓬头垢面”。“披头散发”一词,往往用来形容魔鬼;“披发仗剑”一词,是用来描写降魔伏妖的道人。不讲究发式的,还有寺庙和道观里的“出家人”。也有妇女因丈夫去世而剪掉发髻,表示不再嫁。
发式不仅表现着各自不同的身份、情趣、精神面貌和思想作风,而且表现着那个时代的文明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