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认为,力量练习与体育教育专业男生竞技体操技术习得没有表现出正相关关系。文章认为此可能由于调查对象没有严格遵守竞技体操力量练习的系统性、超负荷、与专项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导致练习不能发挥效用。二者的关系还有待实验研究证明。
【关键词】体育教育 力量 竞技体操
【中图分类号】G82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27-0243-02
《体操》作为体育教育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其是培养方案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项目。其中,竞技体操的技能学习是该课程教学过程的主要难点,如果该部分难点得到有效解决,则本课程教学效率将大幅度提高。竞技体操的学习讲求“素质先导”原则,而力量素质是其重要素质之一。本文的研究对象为体操普修课学生,无论是课时量,还是动作数量及难度均与当前《体操》课程教学实际相差无异,旨为竞技体操技能教学提供指导。从相关研究来看,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训练方法与手段方面,也包括指标构建研究的文献。以前者来看,其是高水平运动员力量素质练习方法与手段的简化,使之符合高校教学实际;后者相关指标则主要集中在上肢和腰腹。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本研究以湖南科技学院2016级体育教育专业男生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法对其基本情况及力量练习情况进行调查。2016级体育教育专业男生共82人,实际上课人数83人。回收问卷78份,回收率93.98%,有效率100%。
二、结果与分析
湖南科技学院2016级体育教育专业《体操》普修课程分两学期进行,其中第一学期28学时,第二学期36学时,共64学时。竞技体操方面期末考核技巧、双杠、单杠3套动作及跳马1个动作,每项10分,满分40分。所调查的78名对象,平均年龄18.7岁,平均身高174.03cm,平均体重65.91kg,以上三项均收集大一结束时的数据。
表1所示,所调查湖南科技学院2016级男生体操普修结业考试优秀6人,占比7.69%;良好29人,占比37.18%;及格33人,占比42.30%;不及格10人,占比12.83%。从力量练习次数情况(课堂中有计划、有目的地练习也计算入内)来看,每周固定练习39人,占比50%;不固定练习24人,占比30.77%;偶有练习13人,占比16.67%;不练习2人,占比2.56%。从调查所收集数据来看,并未显示出“力量练习次数越多分数越高”的现象,也未表现出“同一等级中,力量练习越多得分更高”的现象。这与前文所述研究结论相悖,下文文章将从体操力量练习的原则对该现象进行分析。
第一,系统性原则。系统性原则简单来说就是要有计划地长期不间断的练习,使机体在解剖、生理、生化方面产生一系列适应性良好变化,最大限度的发展运动素质,提高技术水平,获得最佳运动表现。以体操运动员为例,其要进入国内或世界先进水平行列,女子运动员一般要经过6-8年的系统训练,男子则需要8-10年,训练计划日、周、月、年以及多年计划相互衔接[1]。而体育教育专业所进行的体操普修课程所需的力量素质则要低的多,时间也需要的少的多,以其体育生的基础,正常身体形态下1-3个月的科学系统练习则可满足完成动作的需要。以周训练计划为例,实验表明,对于较低水平的力量练习,每周3次力量训练要比1-2次或5次的效果更好[2]。由表1可知,只有一半的学生每周固定练习,而每周固定进行3-4次练习的只有13人,占比33.33%;而大部分学生只每周固定进行1-2次练习,共23人,占比58.97%。所以说,学生在力量练习的系统性方面还有欠缺。
第二,超负荷原则。其是基于人体机能对运动负荷刺激的基本反应与适应规律而提出的。表1所示,在练习强度调查中,以小强度练习为主的13人,占比17.11%;中等强度为主的57人,占比75%;大强度练习为主的6人,占比7.89%。其中中等强度的练习占绝大多数,如果仅从练习强度来看,中等强度为主的练习是可取的,但调查同时发现,绝大多数学生并没有一个长期而科学的练习计划。表1所示,练习过程中循序渐进增加负荷的学生仅有15人,占比19.74%;而80.26%的学生并没有遵循超负荷原则。超负荷原则是力量练习必须遵守的原则,虽然体育教育专业体操普修所需的力量素质练习负荷并不太高,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不遵照科学规律来练习。如遵照适当原则来练习,则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与专项技术相结合原则。力量训练可分为一般力量练习和专项力量练习。一般力量练习是指全面发展身体各部分肌肉力量;专项力量练习则是针对不同项目的特殊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练习。对于体操项目来说,其不仅动作形式多样,而且特殊性极高,诸如倒立、翻滚、支撑、悬垂等动作形式在其它项目中极少见到,也是日常练习中极少运用到的练习形式。所以,对于体操项目,不仅需要较好的全面力量素质作为基础,还需要结合专项技术来开展力量练习。表2所示,学生力量练习的部位中,上肢(包括胸部)68人次,占比89.47%(在有效问卷数量中的占比,下文人次计算的占比同此);腰腹59人次,占比77.63%;下肢(包括臀部)39人次,占比51.32%。前文所述,对于高校体操教学来说,力量指标主要集中在上肢与腰腹,而大部分学生在练习时也选择了上肢和腰腹进行练习。但在练习手段上,研究显示,双杠臂屈伸和悬垂收腹举腿是相关度最高的兩个练习手段;而调查显示,学生大部分选择的是一般的练习手段,如表2所示,关于“练习手段中是否包含相关体操技术动作(如臂屈伸、悬垂举腿、引体向上、手倒立等)”的问题回答中,只有11(14.47%)人选择了“是”。一个技术动作完成是肌肉协同工作的结果,练习中针对某块肌肉进行的练习,其能增长该肌肉的力量,但在完成某个技术动作时,其调动的肌肉不仅是某一块,可能还包括之前不曾练习过的部位。这也就是说,其在专项技术结合方面做得不足。日常练习应该在一般力量训练的基础上,选择接近技术的动作,或者以技术动作来增加专项力量练习。
虽然调查显示力量练习与体操技术习得没有表现出正相关,但在有关“力量练习对你体操学习有帮助吗?”的问题上,在很有帮助、有帮助、一般、无帮助、很无帮助5个选项中,选择“很有帮助”的50人,占比64.1%;选择“有帮助”的25人,占比32.05%;选择“一般”的3人,占比3.85%;其余0人。绝大多数学生认为力量练习对体操技术学习有帮助,这也隐含着一个信息:多数学生在力量练习后对体操技术学习产生了良好的影响,虽然现在的成绩还处在较低水平,但较之学习前期还是有进步。这一点还需进一步的实验来证明。同时,必须指出的是,力量是竞技体操所需的重要素质之一,但其并不是唯一,诸如身高、体重、体操意识、同项群项目学习经历等都对其学习有积极影响。
三、结语
调查显示力量练习与体育教育专业男生竞技体操技术习得没有表现出正相关关系。此可能由于调查对象自发性的力量练习缺乏相应的科学指导,没有严格遵守竞技体操力量练习的系统性、超负荷、与专项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导致练习不能发挥效用。二者的关系还有待实验研究证明。
参考文献:
[1]全国体育学院教材委员会审定. 体操 上. 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 1991.06.
[2]张涵劲主编. 体操 第3版.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5.03.
作者简介:
刘现赟( 1991— ) ,男,河南濮阳人,助教,硕士,研究方向: 体操教学训练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