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材料作文。
有人说,国人之间几乎没有辩论,只有争吵。这是因为“中国式辩论”忽略了辩论的两个最基本要素——事实和逻辑,而专注于姿态和声势。“中国式辩论”中的常见问题有偏离论点、情绪激动、攻击对方人品、滥用比喻、使用嘲笑和反问句等。
对此,你有怎样的思考?请写一篇论述类文章加以评说。
要求:题目自拟;不得少于800字;不得抄袭、套作。
题目解析
辩论有三要素:1目的为求得真知;2开辩之前要定标准;3过程必须恪守规则。离开这三点,就不是辩论,而是争吵了。
辩论时,双方寻找各种理由揭露对方的矛盾,让对方信服自己的观点。辩论是哲学领域的思辨之辩,旨在培养人的思维能力。日常辩论中,人们经常会偏离论题,而在表述中又往往不能保持冷静,最后演变为争吵。但中国人也绝非没有辩论,《两小儿辩日》有辩之雏形,《孟子》中有大量的辩论技巧,《古文观止》亦不乏士大夫的层层力谏,事实与雄辩相得益彰。
写作中,要扣住材料中的关键词“事实”“逻辑”进行论据的选择,层层剖析。可根据观点需要,对论据或全引或摘引或意引;分析论据材料时,可从不同角度或正或反进行分析;还可以过渡到现实社会.避免故纸堆上的堆砌。材不在多,会用则灵!
适用素材与运用示例
适用素材
濠梁之辩
运用示例
汉语的确值得雕琢,比喻、双关甚至反讽等修辞确实是文采的一种体现。然而汉语更强调逻辑,遥想庄子以鱼为喻时,目的仍是强调“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的逻辑。我们显然不可为彰显文采而搬弄是非,把“跳蚤”比作“狮子”,把“富有智慧的人”比作“恶劣的禽兽”。我们也不可为达到幽默的艺术效果而輕侮对手。语言的运用若以抨击平等的生灵为目的,一切华丽的辞藻不过是粗俗混乱的“泼妇骂街”。——李思荟[杭州学军中学高三]
适用素材
宰我出。子日:“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
运用示例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辩论便早早地带上了争吵的色彩。宰予与孔子探讨三年之丧是否过长,这场讨论最后却变成了孔子对宰予人品的攻击,这显然超出了辩论的范畴。当然,祖先中也有实实在在辩论的,比如孟子与梁惠王的辩论,我们从中可体味出先人的治国智慧。——张逸敏[杭州学军中学高三]
标杆作文
”中国式辩论“之源与失
文/杨简尔[杭州学军中学高三]
有人说,国人之间几乎没有辩论,只有争吵。这在当下的中国不算新鲜事。除去专业的辩论赛事,展示在国人眼前的所谓“辩论”几乎都带有闹剧色彩,以致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前有韩寒、方舟子互掐,可谓赚足眼球,路人却不知所云;后有一众微博大V为杭州保姆纵火案的受害者林爸爸声讨绿城,却演变为与网友的骂战,令人心惊。公众人物尚且如此,何况普通人之间?校园里的辩论赛事中亦不乏双方辩手进行人身攻击、光凭嗓门儿而不讲道理的现象,甚至有人在赛场上大打出手。“中国式辩论”的乱象不禁令人疑惑,为何具有五千年文化底蕴的中华民族在辩论场上失了大将风度?
究其根本,与信息时代不无关联。我国当前的文化受互联网影响可谓巨大。各论坛的知名用户往往一呼百应,一经发声便可激起不小的风浪。以此为背景,广大网民不但习惯了听风就是雨、草率支持某方的思维模式,更失去了着眼事实与逻辑的思维态度和对是非的基本判断。简而言之,浮躁的网民并不适合需要事实和逻辑的辩论,反易习惯骂街式的来回争吵。这很大程度上是“中国式辩论”专注于姿态与声势的原因。
此外,辩手常常缺乏严谨的学术态度。许多“重量级专家”加入辩论的结果,往往是煽风点火的作秀,以全盘否定对方观点来赢得支持,特殊的身份反而成了他们自我加冕的工具。这样的辩论缺乏严谨性,对推动发展也无实际意义。
反观我国古代哲人,有庄子惠子相辩,叹“子非鱼,安之我不知鱼之乐”,巧妙地回旋;有屈大夫与渔父相辩,屈子以“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陈述抱负,渔父则莞尔一笑,不与之争。甚至宝黛之间的互辩亦充满趣味,“瓢之漂水奈何”“非瓢漂水,水自流,瓢白漂耳”等语,亦两人思想交锋,读来更叹其灵魂契合。而今法庭辩论,亦被明文规定为开庭审理的重要环节,律师不外乎以证人证言、物证和视听资料等为己方辩护,围绕案情发挥,岂闻上升至人身攻击,甚至胡言乱语以玩笑收场者?盖“中国式辩论”之失,确乎可休矣!
辩论是语言的艺术,也极大地推动了世界文明的发展。对“中国式辩论”的脱轨,我们的确应当反思。
教师点评
文章结构严谨,开篇列举了现实中“中国式辩论”的例子,并追问原因;接着,通过互联网影响和辩手态度两方面阐释问题出现之因:之后,通过古代哲人之辩、宝黛之辩、现今法庭辩论表明真正的辩论是怎样的,并发出“‘中国式辩论之失,确乎可休矣”的呼吁。文章论据丰富,言之有理。(汪洁)
拒绝“市井式辩论”
文/朱一帆[杭州学军中学高三]
有人批判中国人辩论全然不顾事实与逻辑,只能算吵架,谁的表情最狠、声音最响,谁便站在了“真理”的一边。他们说,这叫“中国式辩论”。
不过,在我看来,若真要给这种“辩论”取个名,得叫“市井式辩论”。因它多发生在中国,故又可谓之“中国市井式辩论”。
“市井式辩论”确实不算辩论,只能算争吵。在店里吃了亏,客人就气势汹汹带着人“评理”,然后双手叉腰怒目圆睁,对着店家一顿控诉,内容无非是“给予店家的信任让店家钻空子占了便宜”等。这时店家也不甘示弱,说“自己诚信买卖,定是污蔑”“自己不注意还怪别人”。于是一场关于“究竟是店家使坏还是顾客之过”的“辩论”开始了。本是一件小事,在双方不断抬高的音量、越发愤怒的神态和众人的围观中上升为一场骂战,或一次打斗。没有人去探究问题所在,只是一味攻击对方人品,并加上嘲笑、反问和骂嚷,句式之丰富、言语之有力让人“折服”。而“国骂”作为加强语气与增强自信心的“工具”,也不会缺席。道理什么时候是这样“评”的呀?
这样的场景并不鲜见。街头巷尾先不说,就连办公楼、教室这样本该知识分子云集之地或真正的辯论场上,也会有拍案而起声嘶力竭的辩手,哪怕说得驴唇不对马嘴,也有人被其“气势”惊到,为之鼓掌。这并不是件光彩的事。“市井式辩论”的猖獗让“理”的作用变得微不足道,人作为智慧生物思考的能力除了在绞尽脑汁搜刮恶毒的语句之外再也无法得到体现。我们应当拒绝这种“辩论”。
中国并不只有“市井式辩论”,早在两千余年前,“文人式辩论”便在辩论说理上占据了重要地位。我把“文人式辩论”归纳为有文化素养的人所尊崇的辩论方式,力求论据清晰翔实、逻辑清楚流畅,让人心服口服。孔孟游说君王仁爱治世,墨子对国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出出那些谏臣为了让君王听取谏言,必须以最恭敬的姿态,说出最有说服力的话语。到了现代,如鲁迅的杂文评论,从无泼妇骂街的丑态,而是从诸多方面剖析事实论证观点,使人从心底感到“他说得好有道理,我完全无法反驳”。
“市井式辩论”是无知和无礼的表现,它在中国土地上的广泛存在突出了提高国民素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中国不是没有恰当的辩论说理方式,只是暂时缺乏进行“文人式辩论”的知识储备和环境氛围。我们应当不断充实大脑,让教育惠及全民,做到知理、知礼。我们要让“中国市井式辩论”摘掉“市井”的帽子,让“中国式辩论”有朝一日成为注重事实与逻辑的合格辩论的代名词。
教师点评
文章就“市井式辩论”和“文人式辩论”展开对比,指出“市井式辩论”的盛行挤压了“理”的生存空间。生活实例的运用让文章的逻辑立足于现实的土壤,成为说理的有效路径。议论的过程本身就是一场辩论,作者将自己的观点有效体现在行文中,不错。(汪洁)
辩论还是争吵
文/徐安雨[杭州学军中学高三]
国人所谓的辩论,常常只不过是披着辩论外衣的争吵罢了。
辩论之于中国并非新奇的舶来品,而是古已有之。魏晋名士行为不羁,清谈之中包罗万象。古人的清谈绝非不着边际的信口雌黄,而是如人们所推崇的西方辩论一般,有理有据地娓娓道来。辩论是基于事实与逻辑的,即便是庄周、惠施的“子非鱼”之辩,也并非是脱离了逻辑的狡辩。情绪过分激动的争执早已脱离了辩论的范畴,因为辩论本就应当是一种心平气和、充满智慧的碰撞的思辨活动。
那么为什么国人的辩论会与争吵画上约等号呢?我们不妨回想与他人争论的过程,一旦牵涉到“反正”抑或“不管怎样”此类词汇,通常就与强词夺理难脱干系了。这类情况通常缘于一方认为对方的观点无法反驳,而又不愿接受对方更占理的事实,加之自身不愿再做进一步的思考以寻找对方观点的破绽。到此为止,有条理有逻辑的辩论已被面上生硬的句号,争吵的帷幕就此拉开。
真正的辩论,想来当如《斐多》中苏格拉底与门徒的对话一样,不一味反驳也不全然接受,各抒己见,对异于自己想法的阐述保持敬意,同时不避讳提出质疑。而在孔子与其弟子的对话中,也不难发现此种辩论精神,这恰恰表明中华民族并不缺乏理性思维与接纳包容的智慧。国人辩论喜用反问与讽刺,究其根源,表现的不过是对于异己的愤怒,这种情绪在任何国家、任何历史时期都不罕见。叔本华对于黑格尔哲学有过这样的愤怒,之后的尼采在精神失常前对曾经倾心的叔本华的理论也有过这样的怨怼。可这不是辩论中应有的情绪。传闻孔子与墨子曾有过一辩,双方观点迥异,针锋相对,围观者甚多,然双方并未因锣鼓声与人声失去理智,而是保留了辩论以理服人的精髓。若非如此,则与当街对骂无异了。
同样是辩论,是否表现出对对方与事实的尊重,效果天差地别。无论是龙应台与安德烈通信时对人生社会的探讨,还是鲁迅与胡适的笔战,即便双方有激烈的矛盾,也表现出双方深刻的思考与探索的精神。反观王朔对金庸的批判,有多少论据基于现实,又有多少出于笔者的主观臆断?恐怕只有作者不觉理亏、不以之为诡辩了。
因此,辩论者应当明白,讥讽与攻击非但不能为自己的论述增色,反而会给自己的言论添上幼稚色彩。成熟的辩论应当基于理性,在事实的基础上合理外推,以支持自己的想法。倘若一味固执地要说服对方,或是仅仅赞同并吸取对方的理论,那么辩论于此人可谓全无裨益了。
教师点评
本文的写作侧重在说理的技巧,只有对事实尊重、基于理性的分析,才能让说理行得更远。几则素材的援引分析都很到位,文字的娓娓道来也很好地实践着“辩论本就应当是一种心平气和、充满智慧的碰撞的思辨活动”这一观点。(汪洁)
“中国式辩论”可休矣
文/周暖暖[杭州学军中学高三]
如果说辩论是建立在事实和逻辑的基础上,能碰撞出思维和理性的火花,那么“中国式辩论”就更像是一场声势浩大的表演,极易煽动围观群众一起掀起一场逞一时口舌之快的骂战。问题究竟何在?这样的“中国式辩论”何时才能停止?
放眼历史,西方提倡自由、理性之精神已久,他们更能接受多元观点共存的局面。而国人长期受思想道德审判体系的影响,一时难以适应平等辩论的情形。更多人习惯性地站在道德高地,以审判的眼光看待对立方的思维,因此进行辩论时,人们就时不时地利用对方人品的缺陷来证明对方观点的错误。然而孔夫子有言:“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对方的行为和人品不应当成为辩论时驳倒对方的依据。若是能够构建起基本的逻辑体系,让人们得以区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区别,那么辩论无疑会变为一项更冷静、更有意义的活动。
摒弃弱者心理和受害者身份,也是引导辩论正常化的重要手段。辩论时,我们往往陷入“弱者正确”的误区,更有人利用人们的悲悯心理,利用他人的善良,进行“示弱”活动,以博取人们的同情,获得公众的声援。这样的行为固然可耻,但人们也该反思为何有如此多的人乐此不疲地为“卖惨表演”买单。只有当辩手与观众同时意识到弱者心理和受害者身份对正常辩论造成的危害之大,这种偏离辩题的争论才有可能休止。
辩论场上层出不穷的各种混乱局面,其实是国人脆弱心理的一种表现。辩论可以是激烈的,却不应该是带着声讨气势的热闹;辩论可以是针尖对麦芒的尖锐对立,却不应该是恶毒的骂战和人身攻击;辩论可以是旁征博引、洋洋洒洒的,却不应该用道德框架限制他人的观点。
辩论带给人类的,实质是一种思维的能力。走出辩论场,面对生活中的碰撞,也要带着清醒的思维和冷静的眼光。只有当国人普遍树立了理性、平等的观念,养成了独立思考的习惯,“中国式辩论”方可休止。
教师点评
作者从论战双方的心理入手剖析,提出有效的辩论应基于冷静、理智与宽容的心态。文章大胆提出只有当国人普遍树立了理性、平等的观念,养成了独立思考的习惯,“中国式辩论”方可休止。作者对问题的剖析并没有停留在表层,而是深入内在。(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