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南充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坚持宣传教育和执行措施双管齐下,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戴上了“紧箍咒”。在监察执法过程中,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企业绝不手软。4月4日,重庆云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拖欠南部县定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莱克安置房项目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由发改委和人社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予以公示。这是南充市首例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对全市用人单位起到了警示作用,对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4月13日,农民工唐某到泸州市江阳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称其在纳溪区大渡口镇一工地务工,如今被拖欠工资。由于工地的施工企业注册地在江阳区,大队立即对该案进行立案。4月19日,大队约谈了施工企业负责人郭某和财务总监陈某。郭某称之所以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是因为唐某在看管工地时有抽水机、水泵、电线等失窃,他要求对失窃物品进行折价后再支付工资。大队执法人员告知郭某和陈某,工地失窃物品应及时报警处理,而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应该依法支付劳动者报酬,故意拖欠工人工资属于违法行为。5月8日,经大队工作人员多次协调,最终为唐某成功追回拖欠工资116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