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 李强
追溯体系建设是采集记录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2015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鼓励采用物联网等技术手段采集、留存信息,建立信息化的追溯体系。为推动重要产品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标准化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商务部成立了国家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总体专家组,并推出了一系列标准规范。食品包含在重要产品之中,其追溯工作也必然受到标准的规范和要求。
可追溯性是质量管理中的一个基础性概念,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的重要手段。主流的国际组织对可追溯性定义如下: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质量管理领域,将“可追溯性”(ISO 9000:2015)定义为追溯客体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位置的能力。对产品进行追溯时会涉及到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加工的历史、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和所处位置。具体到食品领域,在ISO 22005:2007中将“可追溯性”定义为跟踪饲料或食品在整个生产、加工和分销的特定阶段流动的能力。欧盟(EU)在No178/2002中,将“可追溯性”定义为:食品、饲料、畜产品和饲料原料,在生产、加工、流通的所有阶段具有的跟踪追寻其痕迹的能力。该定义对供应链中各个阶段的主体作了规定,以保证可以确认以上各种原料的来源与方向。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将“可追溯性”定义为:追溯食品在生产、加工和分销某个特定阶段的能力,以保持食品供应链信息流的完整性和持续性。可以看出,各主流国际组织对可追溯性的定义虽有不同,但其核心理念是相通的。可追溯性是对产品的历史进行的记录,这里所说的“产品”不仅是物体本身,还应涵盖其特征属性,“历史”不应是某一环节而应涵盖生产流通全过程,“记录”则应完整、持续并真实。在实际应用中,“追溯”“溯源”等概念都应用于各类产品质量控制体系,虽说法不同,但其使用者所表达的含义是相同的。
笔者认为质量追溯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防伪,这个产品是真的吗?二是质量追溯,这个产品是好的吗?不同于物流信息只能标识物品的移动轨迹以及进行简单的物流显示,质量追溯要对产品本身的质量做一定的记录和显示。三是产品是怎么来的,经历了哪些轨迹?不仅包括产业链环节上的轨迹,还包括物理空间上的轨迹。四是有没有相关的凭证佐证?五是佐证以上四点的信息是否可信。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比例大幅提高。为此,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要坚持兼顾地方需求特色、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注重产品追溯实效、建立科学推进模式等基本原则,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为重点,从追溯管理体制、追溯标准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数据共享交换机制以及应急管理能力等方面树立建设目标,力争建成覆盖全国、统一开放、先进适用、协同运作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在跨境商品溯源领域,国家质检总局相继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推进重要进出口产品质量信息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为基础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制度,通过加贴防伪溯源标识、二维码和条形码等手段,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商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
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相互协同,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一批关键共性标准得以制定实施,追溯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得到规范统一,全社会追溯标准化意识获得显著提高。追溯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和反馈机制初步建立,有效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试点示范,发挥辐射、带动和引领作用,实现标准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食品行业质量发展、质量提升均离不开追溯,但是,目前我国的食品溯源存在四个方面问题:
(1)食品质量溯源局面复杂。当前市场上不仅有国内生产的食品,还有国外生产的食品,国内外的食品质量标准不尽相同,如何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质量追溯?如何判断大部分追溯出来的信息跟标签上显示的信息基本一致?均是食品质量溯源体系需要解决的问题。
(2)追溯出来的信息过于片面,很难发挥实际作用。如得过什么奖,有过什么名牌产品的加持等,这些信息到底应不应该出现在食品质量追溯系统中,值得思考。
(3)追溯系统重复建设。不同的主管部门往往都在各自内部进行了系统内的追溯体系建设。因此出现了企业面对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要被迫接受多个追溯系统追溯的局面,其中包括企业自建、行业要求等。如此一来造成了追溯系统的重复建设,也未能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
(4)追溯检测信息需要进一步校准。国家对于不同的产品往往有不同的质量安全指标限量要求。现有的追溯系统往往会由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报告,然而一份检测报告需要核实其检测项是否覆盖了国家的要求,检测值是否符合国家限量要求,否则不能证明产品的原料是否合格。这也是当前追溯系统存在的问题之一,即很多追溯系统的建立往往由信息化公司主导,在和行业结合方面还需加以完善。
在诸多问题面前,应该如何判定一个质量追溯体系的优劣?如何对追溯体系工作进行规范和要求?笔者认为,只有通过制定明确的标准,通过评价的手段才能让追溯体系分出优劣、分出等级。
评价一个溯源体系是否先进、适用,需考虑不同行业的适用性和企业的特殊性。同时溯源体系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结果需要结合行业和企业的特点才能合理解读。对此,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参照国家质量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标准,结合溯源系统的特点,以主导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为指导原则,构建了“TRACE”评价模型,帮助溯源体系建设方更科学地认知、测评和改进溯源体系。
■ 乾炉烹雪 赵来清/摄
(1)评估指标体系。从五个方面进行考量:
一是计划有针对性(Targeted plan)。追溯体系本身具有很强的行业适用性和企业特殊性,因此,该指标主要判断可追溯体系是否针对本行业、本企业的追溯特点而建立,建立的体系是否可以有效解决食品溯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产品真实性(Real product)。该指标主要用于判断建立的可追溯体系是否可以验证产品本身的真伪,达到去伪存真的目的。
三是技术先进性(Advance technology)。该指标主要用于判定建立的可追溯体系是否采用了先进的信息技术或者其他先进技术进行建设。
四是信息可信度(Confident information)。该指标主要判断建立的可追溯体系追溯信息的可信程度,从源头上确保追溯的信息是真实的,这是当前值得重点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五是记录可证性(Evidential record)。其主要检验建立的可追溯体系的追溯信息是否可以验证。
(2)TRACE评估结果。根据食品质量追溯体系的追溯能力和五项指标,评估结果分为三个等级:
一是I级追溯体系,即TRACE+ 。其具有较为普通的追溯能力,无突出的特点。该类追溯体系往往存在部分追溯信息缺失,记录信服力低,追溯不及时等问题。
二是II级追溯体系,即TRACE+ + 。其具有较强的追溯能力,5项指标中至少有3项在++级。该类追溯体系通常具备关键追溯信息,但是会出现部分记录不可证的情况,追溯精细化方面仍有增强空间。
三是III级追溯体系,即TRACE+ + + 。其具有很强的追溯能力,5项指标中至少有3项在+++级,且其他2项不低于++级。该类追溯体系追溯信息全面,技术先进,有效且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