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永辉 张帆
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是新时代以粤港澳三地的融合发展为契机,探索实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程度、更高效率的创新环境和更高水准的体制机制建设。为此,厘清粤港澳大湾区进一步融合发展的战略思路,并据此提出对策,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
自粤港澳大湾区概念提出以来,粤港澳大湾区的融合发展建设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然而,当前大湾区建设发展仍面临较大的挑战:一是制度协调存在固有障碍;二是包括劳动力、资本、技术和土地等要素流动约束较多;三是区域内发展不协调、不平衡;四是社会各界参与不充分。为此,本文整合总结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进一步融合发展的战略思路。
一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发展提出的“四个走在前列”为统领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战略指导,即“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和“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走在全国前列。二是以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大湾区建设的指示作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战略原则,即“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三是以建成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中心、高水平国际营商环境区域、世界上最具吸引力的投资地、面向全球的社会管理综合改革创新实验地以及中国第一个百年计划的示范区为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战略目标。四是以开放驱动和创新驱动为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战略抓手,依托国家“十三五”规划和“一带一路”倡议,对接两种规则,发挥广东自贸试验区、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平台和载体的联通融合作用。
(1)加强顶层设计,保障大湾区融合发展。一是建言中央加强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统筹规划,加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的编制。二是建言中央加强各方利益协调,强化联络沟通和政策协调,清除社会经济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中的障碍。三是探索建立新的粤港澳合作机制,并使其日常化、制度化和正式化,提高区域管理的自主权。
(2)完善内地与香港、澳门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的粤港澳经贸合作。一是强调对业界需求的贴合,准确把握各行各业的政策诉求,避免政策与市场的脱节。二是提高开放水平,降低市场限制。在金融、保险及法律等港澳占有较大优势的领域中,放低对港澳企业的行业准入门槛。三是加强CEPA框架的配套措施,参照国际标准,提高CEPA下各行业管理法规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保证政策的落地实施和实质性生效。
(3)以自贸区为制度改革试验先锋,打造大湾区融合发展的示范平台。一是围绕自由贸易港“境内关外”政策制度特点和香港是世界最大自由港的优势,将自由贸易港打造成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关键载体和核心平台。二是以广州南沙、深圳前海以及珠海横琴为大湾区融合发展的试验平台,推进包括经济、政治及社会等领域在内的各项创新政策与制度革新的先试先行,着力营造改革开放的政策高地。对于试验成果较好的政策措施,随后可向大湾区内有条件的地区进行推广。
(1)减少政策“软制约”,促进湾区内高层次人员高效流动。一是尽快建立港澳居民来往湾区的通行证制度,实现该通行证与内地居民身份证的同条件使用,并能够享受与所在地户籍居民(大湾区内)的同等福利。二是降低人员通关成本,加强与港、澳口岸部门的协作,探索新通关模式,并在湾区内的主要口岸增加自助查验通道和推行24小时通关。三是研究实施大湾区内机动车的“双向”“可控”和“便利”进入政策,增加允许两地牌照机动车通关的口岸数量,完善港澳单牌机动车进入内地行驶的政策措施。
(2)突破科技要素流动藩篱,建立产学研跨区域合作体系。一是鼓励科技和专业人才跨区域流动,研究实施更便利的出入境政策、居住政策和更优惠的税收政策。二是对企业、研究院及高校等用于科研目的的大湾区内物资流通,实行关税减免及行政审批简化,推动实现粤港澳三地科研设备的共享共用。三是鼓励新兴产业关键技术跨地合作创新,推动创新中心与制作基地联动合作,提升港深创新走廊的规模与水平,打造创新要素集聚、内生创新和基础创新能力拔尖的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四是在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国家部委的有效把控下,探索允许湾区内科创资金自由结算的可能性。
■ 风披彩线 董年龙/摄
(3)疏通资本流动渠道,建立跨境金融合作新机制。一是推动内地金融服务对接港澳市场,提高内地对港澳基金、保险和债券等金融产品服务的开放水平。二是将港澳优质金融体系引进内地,降低港澳金融企业在湾区内设立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三是促进湾区内货币的一体化发展。逐步扩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的规模和范围,支持湾区内的银行机构开展多元的跨境人民币及相关衍生产品的业务。四是探索建立湾区内部的金融监管及沟通制度,并加强建设湾区内通行的“信用机制”。
(4)加强大湾区内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一是加强总体规划,推进区域内的铁路运输、跨城轨道以及城际公交的建设,打造湾区一小时生活圈。积极探讨粤港澳三地间的低空空域开放的问题,探索发展湾区内低空运输的可能性。二是联手打造世界级的对外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提升广州、深圳的国际交通运输综合服务功能,与香港形成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港口、航空以及物流服务体系。
(5)提高监管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网络信息管理体系。一是在湾区内网络信息监管中积极发展、运用包括人工智能和深度学习在内的先进技术,加强甄别,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二是在确保网络安全与有效监管的基础上,探索在部分地区逐步放开不必要的网络限制,如在南沙、前海和横琴自贸区建立服务湾区三地的跨境网络数据中心,完善与港澳直连互通的国际互联网环境。三是加强大湾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湾区与海外网络连接的带宽建设,提高湾区内访问海外网络资源的速度。
(1)统筹规划,实现湾区内各城市的协调、协同和融合发展。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航运、贸易和法律仲裁中心地位,强化其国际资产管理与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功能;推进澳门建设成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打造我国与葡语国家交流平台,并力促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将广州建设成为区域文化教育、贸易和创新中心,打造国际航运中心及综合性交通枢纽;加强深圳的改革开放试验田功能,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其他二级城市则根据自身发展条件及要素禀赋,充分发挥优势,在广深港的协同带动下,实现区域内的共同发展。
(2)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湾区融合对接“一带一路”倡议。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的“区域双向开放”功能,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能合作和经济交流,构建“一带一路”对接融汇的重要支撑区。
(1)提高政府行政水平,再造广东营商环境新优势。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改善区域内司法环境。二是拓展法治交流的渠道,推进内地与港澳在法律咨询、商业仲裁等领域的合作。三是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充分研究借鉴香港与国际级高水平湾区的市场经济发展经验,提高政府“放、管、服”水平。
(2)全面深化社会民生领域的交流合作,提升大湾区内公共服务水平。一是探索湾区内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的跨区域衔接机制,实现区域内流动人员(包括港澳)与工作地居民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和交通等民生方面的平等待遇。二是深化跨境医疗合作,创新协作模式,推广成熟经验,吸引港澳医疗机构投资,提高湾区内医疗水平。同时积极支持香港政府的“广东计划”,为港澳长者赴粤养老提供便利。三是加强教育合作,探索创新联招考试、免试招生和自主招生等多种形式的招生制度,鼓励香港学生到广东高校就读。支持粤港澳高校合作办学,鼓励三地高校教师交流任职。
(1)长期规划,循序渐进,消除误解,增进认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无法一蹴而就。应避免“一刀切”的方式硬性消除壁垒,而须在发展中解决问题,通过完善机制建设和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来逐渐减少落差,逐步消除港澳民众对“大湾区”发展规划的担忧。
(2)谋划开创粤港澳青少年交流的新局面。一是进一步完善粤港、粤澳暑期实习计划、香港青年服务团、粤港青少年国防体验营、姊妹学校等交流渠道,鼓励港澳青少年到广东交流学习。二是全力支持港澳青年“北上”创业和就业,完善湾区内港澳青年创业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在粤创业就业的港澳青年提供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