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倾城
一则新闻,耐人寻味:一位四十几岁的女性,单身,与父母合住。她月薪近万,吃住都不用掏钱,不做家务,全赖父母照料。这听起来,是许多年轻女孩子梦想的“一辈子不结婚”的模样。
但是,她弟弟把她告上了法庭,因为父母已经把房子归到了弟弟名下,弟弟是房主,他有权利不让闲杂人等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其次,她长期一毛不拔,就像一件不合体也不保暖的小棉袄,父母也不愿意穿了。
姐姐的委屈是可想而知的:本是同根生,父母把房子给了弟弟而不是自己,而到了自己这里,连多吃一碗饭少洗一个碗,他们也要计较?她说:“有钱也不想再给父母,他们对我不公平,我也需要补偿。”
重男轻女,是中国家庭很常见的模式,是不公平。但那畢竟是父母的钱,父母有没有权利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使用?父母有义务抚养孩子,无论男女,可是说到爱,这深刻博大的感情,父母是否必须爱每个孩子,有没有权利,不爱某个孩子,或者至少是爱得不够?
我能理解为人儿女者的痛苦:我们来到世上,只有这一对父母,我们渴望你们的爱,你们抱过我们的幼年,教我们刷牙、洗澡,你们任何的疏忽,对我们都是天崩地裂。
随着儿女渐渐长大,长大到可以为人父母的年纪,有时候也就慢慢明白:能毫无障碍地爱自己的每个孩子,是福分,不见得能做到。有些人,婚姻失败,不得不在财产和孩子之间做一个选择;有些人,厌恶配偶,厌恶到连他/她的血脉都一样讨厌;有些孩子,来的时候不巧,正值父母生活颠沛流离;有些孩子,太难带,随时都在哭。父母是不应该因为这些事就渐渐冷却了对儿女的心,但父母不是圣人。
为什么说“不养儿不知父母恩”,一方面是亲身经历了辛苦,才了解了父母的辛苦;另一方面我倒觉得是明白了自己的软弱:你觉得你的父母做得不够好?你做得还没他们好呢。你认为他们从来都不了解你,现在轮到你自己了,你上了一天班,累得跟狗一样,看到孩子把家里搞得一塌糊涂,你有耐心吗?你的父母偏心,你呢?生了二胎的你,自以为对两个孩子不偏不倚,孩子们也这么觉得吗?
所以,有些孩子在做了父母之后,原谅了父母,那些没做父母的呢?也只能“接受”。
小朋友才有资格抱怨“父母皆祸害”,心理上是巨婴,视父母如天神,一切不如意,统统来源于“父母皆祸害”。每个成年人,都被岁月刀劈斧凿过。 “包容比自由更重要”,这是对双方的要求。而如果父母让你滚蛋——默默地,滚吧。他们不够爱你,但你,也必须接受这“不够”。
(摘自《中国新闻周刊》 图/黄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