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于1991年设立了南洞庭湖湿地和水禽自然保护区,1997年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2002年2月被列入《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名录,2007年加入长江中下游湿地保护网络。目前,保护区总面积8.01万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1.97万公顷,缓冲区面积2.31万公顷,实验区面积3.74万公顷。近年来,益阳以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和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着力推进南洞庭湖湿地恢复修复工作,湿地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保护区问题整改稳步推进
按照“谁发包、谁负责”原则,退出保护区核心区杨树1653公顷,并在此基础上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动用劳力近2400人次,机械465台次,对所有杨树采伐迹地的枝桠进行全面清理,共将3719吨杨树枝桠清运出保护区,避免造成新的环境污染;二是对所有采伐迹地加强监控,防止反弹或者保护区核心区内新栽植杨树的情况发生;三是对杨树砍伐后伐桩上萌生的萌芽条采取物理方式及时清除,避免形成新的杨树幼林。
保护区内30处围网全部拆除,功能性摧毁6246.67公顷,在巩固矮围网围拆除成果的基础上,加大迷魂阵、布围子毫蔸等整治力度。针对近期内矮围反弹现象,沅江市管理局派出精干力量,加强监控,并成功铲除漉湖龙潭沟矮堤4900米、漉湖四港子矮堤近20000米,恢复湿地面积2600多公顷。
全面停止洞庭湖沅江区域内河道采砂,依法打击违法采砂行为,刑事立案8起,查处 28人、刑事拘留27人,取保候审1人;行政立案164起、行政拘留13人,罚没款321.634万元,盗采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对全市130处砂场码头依法整改,按照坚持疏堵结合,不影响行洪安全、不影响交通安全、不影响大堤安全以及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要求的原则,依法关停违法违规经营的砂石码头86处,增加湿地面积200公顷。
湿地恢复示范效果明显
2018年,益陽市组织对南洞庭湖湿地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确定湿地退化原因和5种主要侵占破坏湿地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沅江)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方案根据保护区湿地破坏现状、破坏类型,依据有关技术规程,确立了样点示范、以点带面在全区域采取自然和人工辅助模式有针对性地实施破坏和退化湿地的修复。
根据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湿地破坏现状和破坏类型,建立了七星洲、白泥洲、北胜洲3个湿地恢复示范点。
示范点一:七星洲临河洲滩。 2016年以前,由于承包业主采取修筑矮围、布插围网、地笼等违法方式捕捞鱼虾,导致七星洲湿地植被急剧减少、鱼类资源枯竭,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本次采取拆除矮围,清除围网、地笼、木桩、工棚、趸船及杂物,平沟截流、蓄水保湿等措施,通过自然修复的方式,成功修复退化湿地73.33公顷,并取得明显的生态修复成效。据调查:修复后本区灌草、挺水植物、浮叶植物、沉水植物、藻类等增加32种;鸟类资源增加19种;鱼类资源明显增多。经过一系列修复措施后,本区域成为了生态环境优美、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候鸟觅食、栖息地与鱼类资源洄游、产卵繁殖的最佳场所。
示范点二:核心区白泥洲。2017年以前,渔民在此通过开沟沥水、布插迷魂阵等违法方式捕捞鱼虾,导致鱼类资源枯竭,湿地植被破坏严重,生物多样性单一,丧失了作为鸟类觅食地及栖息地、鱼类洄游及产卵场所的功能。本次采取拆除迷魂阵、地网、地笼及残留物,蓄水保湿、封沟育洲等措施;通过半自然修复的方式,成功修复退化湿地30公顷,使灌草、挺水植物、浮叶植物、沉水植物、藻类等植物种类由原来的不到10余种增加至41种,鸟类资源增加23种,鱼类资源显著增多。
示范点三:核心区北胜洲。2017年以前,为开沟沥水、抬垄造林,人为改变了湿地地形地貌和高程,破坏了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杨树林替代了原湿地植被,对湿地生态生境带来了毁灭性破坏。2018年2月启动杨树采伐迹地366.67公顷修复工作,采取清除杨树枝桠及萌芽条、杂物,蓄水保湿、封沟育洲,培植鸡婆柳、芦、荻等原生乡土植物等生态修复措施,以人工促进修复的方式,达到了湿地原生植物增加14种、鸟类资源增加6种、鱼类资源逐渐增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