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锅(外一篇)

2018-08-07 08:02阿微木依萝
伊犁河 2018年2期
关键词:黑猪马儿车子

阿微木依萝

阿微,你的锅呀!你的锅被猪叼走了呀!

他们这样喊的时候我只当是开玩笑。这群人每一天都会拿我开玩笑。有时是这样的,我刚走进教室,坐在第二排的第三张桌子左边,那位新安排给我的同桌(一周换一次座位)就恰好在我落座一瞬间将他的屁股推过来,把我撞到地上去。然后一大群人在我摔哭前一秒对我齐声喊:阿微,你妈来了!

这就是我的小学四年级。

他们说我的妈,是那位对我向来关照的女班主任。未婚。个矮。肉嘟嘟的脸。喜欢休闲运动套装。头发扎成马尾。住在山下。汉族。

我“妈”进来之后,他们才安静下来。

不过我突然看到门口院坝里飞跑着一只小黑猪。它的嘴上套着一只圆嘴铜壶。

那是我的锅。可我不敢认它。

猪嘴边上洒出几颗米饭。看得我心里有点可惜。这些米是昨天和要好的女同学借的,在学校除了我“妈”之外,她对我最好。有时候我坐在旗杆下发呆,望着星空想点事情,她就陪我坐在旗杆下,我们张着大嘴喝风。我还没有将这些米还上,就把猪招来了。我的运气总是很坏。

如果我跟他们说,我的运气总是很坏,请他们帮忙拦下那只小黑猪,它看起来很小很容易制服,已经被我的锅套住,它跑不了,这是它自己都没有想到的灾难。只要他们肯帮忙,那就既帮了我也帮了那只猪。可是我没有说话。

不知道猪的主人在哪里。可能没有主人。每天都会有那么多流浪猪在学校里晃来晃去。它们没有主人。要是我真的低声下气,继续低声下气,他们肯帮忙吗?不会。只有大人才会觉得我们这群孩子很天真。他们不懂我们这个年纪的想法。山上没有别的游戏,也没有父母时刻照管,每个孩子都属于放养型,所以每天,几乎是每天,我们之间的各种矛盾会滋生,会传染,会像那只小黑猪,变得丑陋和无能为力。

情况就是这样,这儿没有可爱的孩子,只有痛苦的孩子。我们和大人之间,互不理解。我们生活在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世界中。而我有时会跳脱出来,在夹缝中生存。

眼下,我的同学投入在事件当中,非常兴奋。前所未有的兴奋。他们挥着手,在这个晴天的午后,跑到教室门口大声喊:

那是阿微的锅!哈哈哈!她晚上没有饭吃啦!

对啊!还吃个屁啊!

哈哈哈,看她那个傻样!

他们在阳光下喊。手在光芒中挥动。

我感到眩晕。每当这样的吼声响起,我就如同溺水。

卓秀率先去追那只小黑猪。她总是在关键的时刻挺身而出。没有人觉得那个满身补丁衣裳的女孩有什么可爱,觉得她的脑门太高又太亮,觉得她发育太早,觉得她跑起来两只脚分得太开,觉得她的头发稀疏扎起来像耗子尾巴。这样一个女孩跑在小黑猪身后就更丑了。不过今天他们很高兴,没有说她坏话。注意力全在那只猪身上。他们说,猪嘴上套个铜壶还真他妈好看呢。

第二个跑出去堵那只猪的人只能是我。再怎么样也不能丢了那只锅。

我和卓秀,以及那只小黑猪,我们三个就在午后的阳光下奔跑。猪一直在叫。它要自己甩掉铜壶。它不知道我们捉它不是为了报仇。

很好,大家的情绪都很好。他们喊起了号子:加油!加油!

我们三个跑出兴趣了。在这样的掌声和号子里,我们受到了关注——小黑猪给的机会。我们跑起来十分卖力。甚至,我已经开始故意放慢脚步。已经不想那么快从猪嘴上夺下我的锅。

就让它挂在那儿吧。我想。父母也许会给我准备另外一只新锅。或者明天一早醒来,情况就变了,我也可以像别的孩子那样,到食堂吃饭,不必自己煮饭吃。

可我要怎么回去交代呢?跟我爹说,你那只祖传的锅被猪叼走了。他肯定不相信。即使相信了又怎么样呢。我会真的获得一只新锅继续煮饭吃?学校食堂不收玉米面粉,而我们家没有大米上交。我们的水田年年歉收,年年稗子多过谷子。玉米饭和土豆,是我们的主粮。

如果我爹在就好了,他会亲眼看见,光天化日下,我的锅在猪嘴上。

不过他完全不必担心。我追这只锅非常起劲,并不像最初以为的那样,如果跑到场坝中央,会成为笑话,会因为羞耻而不知所措,成为悲剧戏的主角。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卓秀在哈哈大笑。我知道,她母亲病死之后,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笑过。我也哈哈大笑。只有那只猪是痛苦的。它的嘴无法甩脱,被紧紧箍住。

我们在猪的惨叫声中加快脚步。但是它跑起来更卖力。痛苦促使了它的脚力。有更多号子响起来:加油!加油!加油……

猪有使不完的劲儿。我们也有。

卓秀说,不要受他们影响,他们在看笑话。

我说,你放心吧,我不受影响。

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心情还舒畅。在奔跑的途中,半下午的风从大门那儿灌进来——大门是关着的,但它是网状——在我还没有迈开脚步的时候并不能感受它们,而现在,风里有松香味,有松树尖子上那一小撮嫩叶的味道。它们是从学校门口的山包上第一排第五棵树上来的。那棵树刚刚长起来不久,是一棵年幼的松树,我曾无数次爬上去,它完全能承受我的重量。现在它的气味就在身边。我对卓秀说,你闭上眼睛跑吧,风很凉快。她就真的闭上了眼睛。然后没跑几步摔倒了。她坐在地上大笑。

我只好停下来坐到她旁边。这时候猪也跑不动了。它站在对面寝室的门边,又喘气又叫唤。

我说,让它自己脱下来吧。

这是最好的办法。猪有猪的办法。如果我们一开始不对它围追堵截,那只锅可能早就落下来了。

卓秀摇摇晃晃起身,梳理被风吹成鸟窝的头发。

我也起来抹脖子上的汗水。

我们共同望着那只锅,在白亮的阳光中,鍋的黑灰掉落在场坝上,卓秀和我的脚底已经染黑。在滚烫的地面,我们黑色的脚印和猪的脚印,在狂乱的奔波中印满了场坝的每个角落。这仿佛是某种人生密码,仿佛在预示我往后的生活就是这样的景象,这样的走向,这样一种不遗余力地追赶。我的锅,黑色的锅,它叼在不过是一只小黑猪的嘴上,而我却要花费大量的力气和朋友的帮助,才能重新获得。这预示着往后的日子,在漫长的一生中,我会进行的这种无聊和可笑的奔波。当然这种感觉在我这个年纪还不明显,它直接深刻显示在我脑海的道理并不能完全被我领悟。我仅仅模糊地察觉到什么,所以卓秀摔倒的那一刻,我也顺势坐下来,顺势看懂一点情况,所以我对她说,算了吧,让它自己脱下来吧。

我的意思就是这样,猪的麻烦让猪自己解决。顺应猪的想法。难道不是吗?你想获得的正是猪想摆脱的。这样一来事情不就解决了吗?让观众们也休息一下,他们喊号子也怪累的。

他们也的确看够了。有的人已经回到教室。

我和卓秀席地而坐,为刚才那场奔波,我,她,还有猪,我们三个精疲力尽。在众目睽睽中,我想跟卓秀说,来吧,我们聊点儿什么。但是嗓子干哑。

猪休息够了,其实不是休息而是它终于叫不动,闭上了嘴巴。就在它放弃拼命要甩脱黑锅而闭上嘴巴的同时,锅从嘴上掉了下来。一些弄脏了的黑色米饭沾在被勒出圆圈的猪嘴上。剩余的小半碗米饭从锅嘴里洒落出来。也是黑的。猪跑走之后,锅在原地转了好几圈才停下。

我捡起来看看,锅还是锅,只是锅嘴没有之前那么圆了。

我的马

从6岁第一次仰起脖子在马肚子底下把毡帽丢落开始,我就希望哪天也有一匹马。当时那个和我一般大的孩子坐在马背上,我抬头望他时他也低头看我,两颗被虫啃掉的门牙奇丑,弄得人手心发麻。他有马,所以笑得好得意。我没有马,望了半天被我妈吼:看你爹咋地!快点走天都黑了!

不过这件事落在三十年后再看,那马也没什么稀奇,瘦巴巴矮趴趴,一看就是平时大坨小坨地背粮食,一副劳碌相。至少在我母亲看来没什么稀奇。她认为马鞍子太小屁股太大,赶一趟街屁股坐得痛。我反驳。想要一匹马是自小的梦想,何况那马走路一冲一冲的,人坐在上面头也是一点一点,见着熟人根本不需要点头弯腰,脸上摆个笑容就行,好方便。我认为骑摩托车屁股才痛。尤其这几年我爹每日梦想将房子搬到老高山顶,那儿又是冰雹又是大雪,又是密布的山林,除了交几只山鸡和野猴子做朋友哪里还有人烟?如果从那条笔直的陡坡杀下来,骑摩托车赶一趟街那屁股才叫个痛。我对他们说,从那儿骑,车到松新镇,车子在石沙路上走,后轮歪来扭去,前轮比野牛还难掌控,这样一路筛到大街上,屁股都筛掉了。

我们争了半天其实谁也没有骑过马。我们家养过牛、羊、猪、狗,就是没有养马。那年代有马的人家条件都不差,而我家人住的房子都不够,哪有马住的地方。

不过到了十五岁,初一混了半学期辍学时,机会来了。我舅舅的儿子在哪儿弄来一辆洋马儿,其实就是自行车,他们喊洋马儿,我看得魂都冒出来。只可惜那时候的自行车架子造得跟天梯样,费了好大力气也上不去。就连我那表哥,也经常被洋马儿甩翻在地,要么甩进秧田。

学骑洋马儿的兴趣大减,终于没有学会。

我还是觉得马是最好骑的。越是没有骑过越向往。

之后我想通了,既然没有马,那就骑别的,将骑马的愿望转嫁。因此我学会了骑摩托车。那时候我十八岁。在外面打工。车子也是在外面学会的。城里的路平坦宽敞,山路狭窄陡峭,但我依然在本村有车的人家四处游说,希望他们把车子借给我。他们当然不信啊,那时候骑车的人相当少,会骑车的山区姑娘一个也看不见。我就成了那第一个。当我终于借了一辆125摩托车像蚂蚱一样钉在车背上,用老一档晃到松新镇,我的妈呀!脖子都高兴痛了!那一路上的人没有不看的。现在我想来,他们也未必觉得那姑娘骑车有多帅,而是觉得,那孩子咋那么惨。我摔了足足十一跤才到街上。车子的两个反光镜没有了,离合把手断了一半,什么弹子少了几颗,尾灯一个不在,总之车子和我周身都是泥巴,到了修理店门口,那师傅一脸复杂的同情样子,看看我又看看车子,最后叹说,哦哟哟天吃天吃,这是摔了他妈的多少次啊!我已经摔得兴致勃勃了,伸出十个指头不够又再多一遍才说清楚。我确实数好的。从摔第三跤的时候就气愤了,心里发狠一定要记住,看到底摔多少次能到街上。

那之后借我车骑的人还是有。毕竟还回来的车子还算完好。我也是花了钱的嘛。

我就猜到您会问,往回骑的时候有没有摔?

往回骑的时候我学聪明了,有稀泥和土坑太大的地方,要么挂在空档上不熄火推过去,要么停在那儿等人帮我骑。落到后面这种下场一般是车子熄火了。熄火之后我就没办法了——如果它不是手动的电子打火器,而是用脚踩。对于没有电子打火器的摩托车我是唾弃的,能动手的为什么要动脚?大家都没什么力气。何况那弯曲曲的发动杆,踩它还要千万小心,脚缩快了没到位,脚缩慢了螺丝骨弹破皮。这就是我为什么借车还要外带个条件,先问有没有电子打火器,没有就算了。

后来我买了一辆自行车,二十岁了,在成都,学它是比较容易的,只是撞了几棵树。那是我的第一辆“宝马”。骑它在(现在都忘记那些街道名称)地摊上淘磁带和旧书,什么情歌王子情歌天后,什么古龙金庸。磁带搅成一团还可以扯断了沾上,放进去会自动跳过播放,至于金庸古龙的书,以及别的大侠的书,没有一本是完整的。还有各种冒名的盗版货,翻开好多黄段子。这些都是我的“宝马”带我去见识的。

后来那车子被偷了,我也就失去了一匹好“马”,一天没有吃饭。

到浙江时,很容易就能买到洋马儿。我始终喊它洋马儿。在这个地方最多的就是柳树,那时期在针织作坊工作,计件,时间相对自由,去看得最多的就是乌镇和洲泉的垂柳。但要说最喜欢,还是喜欢在菊花采摘那几日,骑车到乡下去。那季节就连城区的绿化带边上偶尔都能看到金黄一片。顺手采几朵是肯定的。人家泡茶喝,而我专门采了装进一只小瓶子,将它放在我租住的阁楼小窗口。有天被一个同事来看到,像是很同情我,硬要拉我出去逛街。也许她是觉得那窗子太矮了,菊花又细碎,并且装在一只瓶子里。

说起那个窗口,至今难忘。必须趴在地板上才能看到楼下的人和对面房顶,窗户也没有顶棚,雨落下来直接可以飘在地板上,如果盘腿坐在窗边,雨水就洒在脚踝。我是喜欢下雨天的,那幾日如果恰好洋马儿链条好使——它三天两头掉链子——就会骑它走得更远些,尽量到乡下去,那儿掉在地上的菊花随便捡。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时期。但也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主要还是我的阁楼太小。天花板没有人高,撞头顶不知多少次。现在觉得记性和智商大不如前,肯定是撞墙多了。

这匹“马”也没呆多久,在桐乡这个地方,即使掉链子的洋马儿也照样有贼看得上。

最后一匹洋马儿是花了大价钱的,一百五。那时候我已经在彩盒厂上班了。也是工资拿得最好上班时间最长的时期。说好早七点半晚十点半,结果连续几个通宵,或者干脆每晚加班到三点。身体重量从一百斤掉到八十八。夜间腿抽筋到痛醒。眼泪挂在脸上嘴里喊着“我的妈哟”。我也不清楚为什么放弃针织作坊自由的活计不干,要去挣那辛苦钱,现在想来,那段时期穷疯了,而且眼见自己年龄变大,又找不着合适的男朋友,只好下个狠心挣钱养老。想起来也好后怕,夜间三点多钟,路灯有的地方亮有的不亮,浙江人把坟墓修得像小房子,房子里有的还点灯,遇着车子掉了链条差不多是哭着回去。

有人说近了怕鬼远了怕水。不对。我近了怕鬼远了也怕鬼。水我倒不怎么怕。我又不会水。

那段日子觉得自己才是马。人人都是马。我突然心中憋闷,因此干了不到三个月,开始频频请假,骑车四处晃荡。从乌镇到西塘再到别的地方。以至于那个对我恨之入骨的重庆瘦男人,他是车间老大,管流水线,十分气恼地说:你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想他是忍住没直接喊我滚蛋。

利用短暂的假期,我骑着洋马儿在陌生大街上飞跑,心里一边喊“自由了自由了”,一边想象我的马在松林中慢走,野蘑菇被它的蹄子踩碎,松鼠的尾巴掮落几根松针,马背上我的头一点一点,对所有途中事物都抱着美好心情。这个时候我是不会考虑干粮的问题。因此不到三个月,在自由和金钱的抉择上,我选择了前者。那个重庆瘦男人在接收我辞职申请上,喜笑颜开地飞快签字,恨不得我立马消失。

多年以后,当我完全有经济能力拥有一匹马,却觉得没有必要再买。最好的马就是心里那匹马。在任何时候,无论乡间城市,我都可以和它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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