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 雯,张小林,李 智
(南京师范大学 地理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240023)
在当前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双轮驱动背景下,探索如何构建良好健康的城乡关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成为地理学的一个重要命题。西方发达国家的城乡关系演变历程表明,在一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达到高水平时,城乡关系走向融合是一个必然结果,但城乡从对立走向融合是一个漫长且复杂的过程,各种利益主体参与博弈并最终影响城乡关系的走向[1-2]。城乡融合发展现状的评价研究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地理学的研究热点。新时代背景下,尝试构建一套科学、系统且可操作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国县域尺度的城乡融合发展状况进行测度与分析尤为重要,对提升城乡融合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学术界常把城乡融合与城乡一体化混用,原因在于其概念在汉语语义上的相近,但就概念的本质内涵而言,城乡一体化本质在于追求城乡之间差别缩小乃至消失,侧重点在于城乡的一致性;城乡融合发展的本质在于构建一个城乡良性互动的有机融合体,其侧重点在于城乡之间的互通共融,在城乡一体化强调城乡差别缩小的基础上多了有机互动这一层内涵。随着研究不断深入,有学者为城乡一体化赋予了原本应属于城乡融合所独有的内涵[3-4],两个概念便不再被严格区分。
本文在充分参考现有研究成果中有关城乡融合概念内涵的观点后总结出,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新时期实施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和关键,它建立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以及信息化发展到较高水平的基础上,以保持县域范围内城乡各自的特色和功能分工为基本前提,借助城乡之间生产要素集聚和发展成果共享机制,破除城乡二元机制,使城乡聚落实现空间布局合理、资源配置均衡、要素流通无阻、居民权利相当,城乡差距逐步缩减,最终构建一个县域范围内的城乡有机互动融合系统。结合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县域尺度的城乡融合应区别于“城乡统筹”时强调的“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城乡融合发展应着重挖掘乡村的独特内生价值,充分发挥乡村和城市在城乡融合发展中作为平等主体的作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将农业与二、三产业合理衔接与结合,推动形成以县域范围为基本单元城乡紧密联系的产业发展链。城乡融合是一个充分发挥城乡各自优势,互为资源,互为市场的双向演进过程,并不意味着城乡差别的彻底消失,也不意味着社会区域由非均质空间演变为一种彻底的均质空间,但在基础设施、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差距将逐步缩小以致消除。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通过县域范围内基础设施网络、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均等覆盖,城乡之间呈现出形态上的“有差异”、但在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方面无实质“差距”的状态。城乡融合的最终标志便是城乡居民同等的享有现代文明成果和发展机会,即虽然城乡居民的具体生产方式不同,但人均收入却相等或相当;虽然居住的城乡聚居类别不同,但享受的现代生活方式和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资源是相同的。
国内学者在对城乡融合的基本概念内涵与外延等方面达成共识后,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进行定量评价开始成为学者的研究重点之一,目前国内学者已经围绕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评价取得了众多研究成果[5-8]。总体而言,城乡融合评价研究经历了从定量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转变。对城乡融合发展评价的研究大都遵循着社会科学评价研究中“首先构建评价指标体系,选取评价方法,然后根据样本数据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的一般规律与逻辑步骤[7]。不同于国内学者倾向于构建指标体系,选取有关区域进行实证研究,国外学者侧重于对城乡发展阶段的理论研究。在城乡关系处理较好的欧美国家以及亚洲的日本和韩国,其共同经验是“建立城乡均衡发展的协调机制,建立统一而健全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方便快捷的城乡交通运输体系,推动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良性循环”[9]。
国内最早提出系统的城乡融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学者是杨荣南,其根据城乡融合的含义、实现要求与评价指标体系的确立原则,首次构建了以城乡经济、人口、空间、生活、生态环境融合度等5个维度共35个基础指标的城乡融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由此奠定了对城乡融合评价指标构建的基调[3]。此后学者对城乡融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大多未能跳出这个框架,最多只是在指标体系的准则层和具体基础指标作出部分调整[11-13]。对城乡融合评价的准则层的选定呈现出拓展性和具体化的特征,最初设置的5个维度分别是经济、人口、空间、生活以及生态环境,而后学者们陆续扩充的维度包括政治、文化、基础设施等。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乡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在不断变化,因此城乡融合评价体系基础指标的选取也呈现出与时俱进的特征,这也是由指标的可获取性及本身的指示性所决定的。如在早期用于反映城乡空间融合度的城乡人均邮电业务量比和城乡每百人拥有电话数比等指标被有线电视入户率和互联网普及率等指标所替代[5,13]。
近年来,针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评价的实证研究成果日益丰富,在类型划分上可大致分为时间序列分析与区域差异分析。
时间序列分析侧重于分析某区域某一时间段内城乡融合发展的演变历程。完世伟[12]依托LOWA算子方法,构建了包含空间、人口、经济、社会、生态5个维度共20项指标的城乡发展一体化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河南省为评价对象,对其1978—2004年的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进行了综合评价,发现河南省的区域城乡一体化发展存在显著的时空差异。在城乡融合评价研究的时序方面,大体上呈现为由静态评价向动态评价与静态评价并存的研究趋势。
区域差异分析侧重于对某几个相同单元区域某一时点上的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作对比,以期划分出不同的发展阶段与发展类型。按照比较的区域单元不同又可以分为省域、市域与县域三类[8-9,15]。其中,以市域为基本研究单元的成果最为丰富。总结已有文献的研究结论可以发现,我国城乡融合发展现状存在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的显著区域差异性以及区域内部的不平衡性。
以杨荣南等为代表所构建的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长期以来占据了城乡融合评价相关研究的主流,但近年来亦有学者在充分把握了城乡融合的概念内涵后对分类指标不做加权归并,也不做综合评分,而是建立一套基于原始指标的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的评价体系。赵民等[16]从“城市经济和城市功能”“城乡关系”和“乡村地域的主体功能”这三个维度入手构建起了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评价指标体系,选取我国若干特大城市为研究对象,对其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程度、绩效和不足等进行了简要评价与分析。这种不以多指标赋权构建综合评价系数的方法对转变长期以来单一的评价方法、构建一套在乡村振兴视角下充分体现乡村在城乡融合中的主体功能的评价指标体系具有较强启示意义,同时也为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城乡融合的概念内涵开阔了思路。
当前国内在城乡融合发展现状评价研究方面已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还存在一些认识和评价方面的不足。从研究内容来看,国内学者对城乡融合发展评价的研究还存在概念不明晰,未形成接受度高的统一评价指标体系等问题,实证研究中重量化过程轻结果分析,对测度结果进行空间分析的研究成果还有待丰富和完善。从研究视角来看,今后应充分考虑国家有关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型城镇化以及精准扶贫等政策制度对城乡融合发展进程的影响,加强对各因素与城乡融合内在关系的探索,从因素要素分析深入到对机制与原理的解析。从研究方法来看,城乡融合是一个主体明确但作用机理复杂的地理过程,其研究应注重跨学科的交叉融合,以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空间组织理论、要素集散理论、生态位理论等地理、经济、生态学理论为基础,构建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
县域是一个具有地域特色和完备功能的经济系统,它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通过城乡之间人流、物流以及信息流等生产要素长期稳定的双向反馈而实现系统的良性运转[17]。截至2016年底,我国共有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851个(其中市辖区954个、县级市360个、县1366个、自治县117个、旗49个、自治旗3个、特区1个、林区1个)。县域作为我国城镇村体系中的“城尾乡头”,既有小城镇也有乡村,产业组织相对完善,融合了城镇居民和乡村居民,是城乡经济和空间演变相互融合的重要载体,也是联结城乡的枢纽,在破解“三农”问题、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方面占据着重要战略地位[17]。因而把县域尺度作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研究单元对于实现全国范围的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研究领域理论上的不足,丰富城乡融合研究的理论体系。
图1 县域城乡发展体系特征及其互动
县域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单元,其基本特征是综合性、区域性、层次性和开放性(图1)。综合性是指县域经济不仅包含各类生产经营部门,还有财政、税收、工商管理等经济社会管理机构。区域性指县域经济具有典型区域特征,即县域经济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经济活动,基本都在县域范围内进行。层次性是指县域经济一般包括县城、乡镇、村庄三个层次。开放性是指县域经济是一个开放的经济系统,这主要体现在经济因素的集聚和经济成果的扩散两个方面。以上几点特性决定了县域范围的城乡融合评价研究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
由上述有关城乡融合发展的内涵解析及对县域经济的基本特征分析可知,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涵盖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等众多层面。本文在解析城乡融合发展概念内涵与外延后认为在构建县域尺度的城乡融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时至少要涉及城乡经济、空间以及社会这三个基本维度的融合,进一步考虑到城乡融合建立在高度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与信息化的前提下,因此整体指标体系中需选取能够反映城镇与乡村发挥各自主体功能的指标,故在上述三个维度的基础上加上“城乡主体功能”这一准则层。在充分考虑了指标的可获取性以及代表性的前提下,尝试构建了县域尺度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表1)。在充分考虑了指标的可获取性和代表性的前提下,本文选取城乡空间、经济、社会以及城乡主体功能等4个准则层共计24个基础指标。
城乡空间集聚度、城乡交通便利性以及城乡信息化水平三个分项指标。其中,城乡空间集聚度的基础指标是Y1人口城镇化水平和Y2土地城镇化水平,用于反映整个县域范围内的城镇空间总体建设状况;城乡交通便利性的基础指标是Y3县城时间可达性,反映县域范围内各建制镇到县城区的便捷程度;城乡信息化的基础指标是Y4互联网入户率。
表1 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城乡经济融合的分项指标主要反映城乡的整体经济状况及城乡之间的经济联动性,本文选取了城乡经济总体水平、城乡产业结构、城乡就业结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四个分项指标对其进行评价。
城乡社会融合的分项指标主要反映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所享有的公共服务方面的均衡程度,本文选取了城乡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以及社会生活等四个分项指标对其进行评价。
城乡主体功能这一准则层分为城市主体功能和乡村主体功能两个分项指标。其中,城市主体功能的基础指标是Y21县城区地均GDP和Y22非农就业率,Y21县城区地均GDP用于反映经济增长所对应的用地状况,其指示意义为城乡融合阶段的经济增长不再主要依靠要素投入。Y22非农就业率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基础;乡村主体功能的基础指标是Y23全域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和Y24粮食地均产量商。选取Y23全域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基础指标是因为,若城乡建设用地集约、总建设用地占比较低,则对地区的生态冲击相对较小,用于反映乡村作为生态涵养地的主体功能,而Y24粮食地均产量商则反映乡村地域的粮食生产主体功能。
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评价受数据可得性的限制,加上县域统计资料中的指标统一性较差,本文所确定的能够通过公开渠道获取的24个基础指标尽管存在某些不足,但也充分考虑到了反映城乡之间基础设施建设、要素流通等各方面的基本融合情况,总体上可以反映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水平。
本文对城乡融合发展的概念内涵与外延进行了解读,结合县域经济社会的主要特征及其城乡互动发展系统运作原理,构建了以城乡空间、经济、社会、城乡主体功能等四个维度为准则层共计24个基础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搭建了县域尺度城乡融合发展现状评价研究的基本框架(图2)。
图2 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现状评价基本框架
当前我国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背景是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双向驱动,旨在破解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由于县域单元在我国城镇体系中处于“城尾乡头”的位置,探索县域尺度城乡融合发展评价,对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城乡融合发展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理应成为城乡融合发展评价的基本单元。城乡融合以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大发展为基本前提,其本质内涵是在缩小城乡差距的基础上构建良性互动的城乡融合体,其最终标志是城乡居民同等享受现代文明成果,由此引申出其具体外延应包括城乡在空间、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融合,由于城乡融合不是城乡一样化,因此在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时引入了城乡主体功能评价这一准则层。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构建了县域尺度城乡融合发展现状评价研究的基本框架。
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充分转移,在县域范围内,县城和其他乡镇是区域内农业转移人口的首要承接区,因此要尽快实现城、镇、村的统一规划。积极推进县域范围内各中心镇的统筹规划布局,为承接本区域内的农业转移人口创造条件,合理规划住宅区、商业配套服务、教育医疗等资源,并引入相关产业,提供非农就业岗位,创新产城融合发展模式。在农村人口总量不断减少的条件下,明确村庄的发展定位,引导乡村社区重构,实现乡村人居空间精明收缩,并积极传承乡村地域主体功能。还需要积极推动城乡体制机制改革,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为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提供制度保障。与此同时,受县域尺度统计数据获取的制约,本文在选取反映乡村主体功能的指标时只考虑了乡村的农业功能和生态功能,但在实际规划中要充分考虑乡村的其他功能,在今后的研究中将对其他指标也进行量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