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海洋与渔业》综合
作为新兴产业,海上风电顺利发展离不开政策支撑。海上风电产业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中,丹麦、英国、德国等,都在能源、审批、财政等方面,实施了一整套政策体系支持产业发展,如一站式海上风电项目审批程序、提供发电补贴、减免税收和绿色认证收益、共享数据资源技术、建立海上风电联网机制等。
我国海上风电发展起步较晚,但江苏、福建、上海三地的海上风电产业近几年发展速度较快,已经初显规模。经过总结不难发现,三地对于海上风电产业,也均给予了相关政策支持,如扶持技术创新、建立联审机制、给予发电补贴、公开相关数据等。
结合国内外海上风电发展经验,广东可以在补贴支持,鼓励创新等方面借鉴参考,具体来说,补贴支持中,可参考欧洲国家和上海对业主开发商给予一定补贴以扶持本地海上风电产业发展;同时国内外普遍对风机装备制造等海上风电产业链给予投资和研发补贴以支持产业发展创新。
参考欧洲国家及我国江苏等地经验做法,建立一站式审批管理机制,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同时参考德国做法,对风电场区域、换流站位置和海缆走向等进行了统一的规划部署。
此外,基于公共服务实现降本增效。德国、丹麦政府承担前期选址和地勘等基础性工作,丹麦由电网公司承担远海大项目并网工程,福建省由海洋与渔业厅牵头开展了海域、水文、风资源等公共数据的采集和共享,均可推动海上风电降本增效。
国内外海上风电发展经验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