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英锋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于2018年5月17日公布,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 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 kg。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越来越重、越跑越快,安全隐患越来越大,成为交通事故的一大风险源。当原来的电动自行车国标(时速不超20 km/h、重量不超40 kg)已经形同虚设,制定新国标就显得极为必要。
新国标提高了电动自行车的速度上限和重量上限,应该说这一修改是务实的。目前,世界各国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限速一般在25~30 km/h,新国标符合国际潮流,也符合消费者高效出行的需求。有不少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40 km/h,整车重量超过70 kg,接近或达到轻便摩托车的标准,对于这样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坚决说“不”。
新国标能否成为电动自行车的“限速器”,关键要看落实。笔者了解到,原来的国标之所以被层层突破,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部分生产企业在源头把关不严,没有按国标对相关参数进行限制,甚至为销售商、消费者突破相关限制留下便利。二是销售商动手脚,比如私自拆除限速装置等。三是有些消费者擅自改装,比如更换大功率电池等。
针对这些问题,各方在落实新国标时要有针对性的防范和监管。生产经营者要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把关意识,严格依法依国标进行生产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抽检,提高抽检覆盖率,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依法处罚;交警部门则应依据交通法规对电动自行车上路严管严控,对超速超重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严厉查处;当然,消费者也要提高安全意识,不盲目求快求大,自觉抵制不合标的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