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艳,陶 震
(泰安市精神病医院精神科,山东 泰安 271000)
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疾病。此病患者的主要临床表现为存在感知、思维、情感、行为等方面的障碍及精神活动的不协调。精神分裂症后抑郁是指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病情好转后(未痊愈时)出现持续两周以上抑郁症状的情况[1]。目前临床上常用的抗抑郁药主要包括:1)三环类抗抑郁药,代表性药物为阿米替林。2)5-HT及NE再摄取抑制剂 (SNRI),代表性药物为度洛西汀。3)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剂(SSRI),代表性药物包括帕罗西汀和西酞普兰[2]。为了比较用盐酸度洛西汀、阿米替林、草酸艾司西酞普兰治疗精神分裂症后抑郁的临床疗效,笔者对泰安市精神病医院接诊的100例精神分裂症后抑郁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了回顾性分析。
择取2017年1~12月期间在泰安市精神病医院精神科住院治疗的100例精神分裂症后抑郁患者作为研究对象。这100例患者的入组标准:1)其临床表现符合ICD-10中关于精神分裂症后抑郁的诊断标准[3]。2)年龄大于18岁。3)有家属全程陪护。4)无应用抗抑郁药的禁忌证。5)其家属知情并同意参与本研究。这些患者的排除标准:1)合并有其他的可导致抑郁的疾病。2)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3)存在药物依赖的情况。这100例患者中有男48例,女52例;其年龄为18~70岁,病程为3~50周。根据治疗方法的不同将这100例患者分为A组(38例)、B组(31例)和C组(31例)。三组患者的基本资料相比,P>0.05。详见表1。
表1 三组患者基本资料的比较(n)
为三组患者均采用常规疗法进行治疗。方法是:让患者口服盐酸氯丙嗪进行治疗,初始剂量为每天服25~50 mg(分2~3次服用),之后根据患者的病情逐渐将其用药量增加至每天服300~450 mg。在此基础上,为A组患者加用盐酸度洛西汀进行治疗。盐酸度洛西汀(规格:20 mg×20 s,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1261,生产企业: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的用法是:口服,60 mg/d。为B组患者加用阿米替林进行治疗。阿米替林(规格:25 mg×20 s,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3764,生产企业: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的用法是:口服,50 mg/d。
为C组患者加用草酸艾司西酞普兰进行治疗。草酸艾司西酞普兰(规格:10 mg×7 s,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00165,生产企业: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的用法是:口服,10 mg/d。
三组患者均连续治疗1个月。
治疗结束后,比较三组患者抑郁症状的改善情况。采用卡尔加里精神分裂症抑郁量表(CDSS-C)[5]评价患者抑郁症状的严重程度。患者的CDSS-C评分越高,表示其抑郁症状越严重。
使用SPSS18.0软件对本次研究中的数据进行处理。计量资料用(±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表示,采用χ²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治疗前,三组患者的CDSS-C评分相比,P>0.05。治疗后,三组患者的CDSS-C评分均较治疗前明显降低,P<0.05;C组患者的CDSS-C评分低于A组患者和B组患者,P<0.05;A组患者与B组患者的CDSS-C评分相比,P>0.05。详见表2。
表2 治疗前后三组患者CDSS-C评分的比较(分,±s)
表2 治疗前后三组患者CDSS-C评分的比较(分,±s)
组别 治疗前 治疗后A 组 11.42±3.70 8.28±0.96 B 组 12.16±3.57 8.38±0.71 C 组 12.65±3.77 3.43±1.45
据统计,精神分裂症后抑郁的发病率约占精神分裂症发病率的30%。此病患者易出现自残、自杀等危险行为。有学者认为,精神分裂症后抑郁的发生与多巴胺(DA)、去甲肾上腺素(NE)、5-羟色胺(5-HT)等单胺类神经递质活性的降低密切相关。提高单胺类神经递质的水平是临床上治疗精神分裂症后抑郁的主要原则。阿米替林属于三环类抗抑郁药[6]。度洛西汀属于5-HT及NE再摄取抑制剂。此药对5-HT及NE的再摄取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7]。艾司西酞普兰是一种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剂,具有选择性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神经元对5-HT再摄取的作用[8]。
本研究的结果显示,治疗后,三组患者的CDSS-C评分均较治疗前明显降低;C组患者的CDSS-C评分低于A组患者和B组患者。
综上所述,与采用盐酸度洛西汀或阿米替林相比,用草酸艾司西酞普兰治疗精神分裂症后抑郁的临床疗效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