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毕明,解宏升
(吉林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更趋平稳,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呈现出经济增长新常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可以为我国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在创新驱动战略引领下,我国R&D投入总量持续增长。据《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7 500亿元,比上年增长11.6%,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12%,其中基础研究经费920亿元。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36.8万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13 424亿元,比上年增长17.7%。[1]但不容忽视的是,在我国整体研发投入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之间的研发投入差距却在不断增加。在市场竞争的视角下,探究市场竞争对企业研发行为的作用机制,剖析我国市场竞争地位对技术创新活动的影响,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对企业创新的调节作用。本文正是基于这一视角,通过实证的方法证实了市场竞争地位对研发投入的正向促进作用,扩展了熊彼特假说中以“促进论”为主的研究框架。在实证研究方法上,采用产业经济学中勒纳指数的计算方法衡量市场竞争势力,为熊彼特假说的实证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熊彼特(Schumpeter)在1942年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中指出,企业规模和市场垄断结构是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2]并由此提出了两条著名的假说。熊彼特认为,追求垄断利润是企业创新活动的重要目的,因此市场结构将会深刻影响企业的研发行为。具体来说,熊彼特的假说包含两方面内容:第一,企业规模对研发行为有影响,大企业从事创新活动更有优势。第二,垄断会带来正向的创新激励。
熊彼特假说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争论。学者们大多同意了市场结构对企业创新行为有影响,但在影响的方向和程度上意见不统一。纵观现有的文献研究结论,大致可以分为促进论、抑制论和倒U型理论三种:第一类“促进论”支持了熊彼特的观点,认为市场竞争地位的提高能够激励企业从事研发行为,例如Acs&Audretsch(1987)等通过经验研究都证明了大企业相比小企业具有更高的创新积极性。[3]第二类“抑制论”的相关研究反驳了熊彼特的观点,认为市场竞争地位越低的企业,越具有创新的动力,阿罗(Arrow)建立了第一个市场结构与创新关系的正规模型,并认为市场力量微弱的企业会受到更多研发激励。Richard C.Levin(1985)等的研究基本上也都印证了大垄断企业的创新激励不够。[4]第三类观点是以阿吉翁Aghion(1992)为代表的“倒U”型和其他类型的关系学说,即随着市场竞争地位的提高,企业的创新强度先增加后降低,[5]Kamien等的研究也基本都支持了“倒U”型学说。[6]
国内研究方面,研究者们围绕熊彼特假说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大多选取国内不同数据样本进行实证检验。根据研究结论也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促进论”支持了熊彼特的观点,例如周黎安和罗凯(2005)[7]、安同良等(2006)、吴延兵(2009)[8]从实证研究的角度,验证了我国企业规模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第二类,“抑制论”的支持者有戴西超等(2006)[9],指出中小企业有更强的技术创新动力;第三类,牛泽东等(2012)[10],张西征、刘志远和王静(2012)[11],孙早和郭林生(2016)[12],高广阔和马书尧(2017)[13],张莉和李绍东(2016)[14]选取了不同行业的样本,通过实证检验证明,企业的研发投入与企业规模之间不是单纯的促进或抑制作用,而是呈现倒U型等其他变化趋势。关于市场竞争地位对研发行为的影响研究较少,这可能是因为企业间竞争程度难以被有效度量,而数据的难以取得也是一个严重的制约。
从国内外现有文献的研究来看,尽管研究者们大多肯定了市场结构对行业研发行为的影响,但结论尚不统一。在市场竞争地位促进还是抑制创新的问题上,“促进论”“抑制论”和“倒U型”三种观点各持己见。为此,本文基于我国整体上市公司的情况提出如下假设:
H1b:其他条件不变,市场竞争地位越弱的企业,技术研发投入水平越高。
H1c:其他条件不变,随着市场竞争地位的增强,技术研发投入水平呈先升后降的“倒U”型。
本文选取了沪深证券交易所的A股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剔除了金融行业公司、ST、PT公司及存在变量缺失的样本,考察区间为2007—2013年。从WIND数据库获得企业研发数据,其它数据获得自CSMAR数据库。另外,本文对主要连续变量进行了1%的Winsor处理,最终获得样本观测值数量为5 595个。
结合前文研究假设,回归模型设定如下:
R&Di,t=α0+α1PCMi,t+∑Coni,t+εi,t
其中,R&D表示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现有文献一般采用企业研发投入与营业收入之比、企业研发投入与总资产之比这两个变量作为指标。本文也分别测度了这两个变量。
市场竞争地位PCM:在衡量公司层面的产品市场竞争中,勒纳指数是研究者们普遍认同的一个指标。根据西方经济学中的竞争市场理论,剩余利润,也即价格与边际成本之间的差距,可以反映企业的垄断程度。勒纳指数的计算公式为(P-MC)/P,式中P表示价格,MC表示边际成本。勒纳指数在0到1之间变动,数值越大,表明垄断势力越大。但是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边际成本的测算比较困难,而企业的利润率可以反映企业获取剩余利润的能力,进而反映企业的市场竞争地位,因此实际操作中常常使用行业平减处理的利润率来计算勒纳指数。
参考邢立全、陈汉文(2013)研究中勒纳指数公式,PCM=(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收入。[15]本文还参考了周夏飞、周强龙(2014)的方法,对勒纳指数进行了行业均值平减处理,在单个上市公司的勒纳指数的基础上,减去所处行业内以销售额加权的勒纳指数均值,从而得到衡量公司层面产品市场竞争的指标。[16]勒纳指数越大,表示该上市公司在行业内所处市场竞争地位越高。
The cut-off frequency was a very important performance parameter for the GaN MESFET. It is the maximum frequency of use of the transistor as a power amplifier. This frequency was defined by the relation below[11]:
参考国内外相关文献,选取控制变量如下:企业规模、财务杠杆、总资产收益率、产权性质、增长潜力、股权集中度、地区市场化指数等。此外,本模型还引入了行业和年份的虚拟变量。本文采用的变量及其定义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内涵与定义
市场竞争地位与研发创新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其中,以两种方式分别计算的企业R&D投入强度均值分别为0.65%和1.07%,这说明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研发投资整体水平不高;被解释变量PCM的标准差为0.3689,这说明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的市场竞争指数存在较大差异。这些为后续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可能。
表2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3是相关性分析结果。结果显示,以两种方式计算的企业研发强度的测量变量R&D1、R&D2之间显著正相关关系,说明本文选择的R&D测度指标具有较强的一致性。
被解释变量PCM与解释变量R&D1、R&D2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0404和0.0668,显著性水平均达到0.01,均显著正相关。这从一定程度说明,企业市场竞争地位越高,企业R&D投入强度也越大。
企业产权性质与解释变量R&D1、R&D2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1204和-0.1347,且显著性水平均达到0.01,关系显著。这说明与国有企业相比,非国有企业的产权性质对企业研发行为有促进作用。
地区市场化指数与解释变量R&D1、R&D2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1920和0.1907,均显著正相关。这初步表明,地区市场化可以激励上市公司增加研发投入。
表3 主要变量相关性分析
表4列示了对主要变量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得出的结果。
模型1、模型2的回归结果显示,以企业R&D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R&D1)为因变量展开回归,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与市场竞争地位(PCM)之间都呈正相关关系,且关系显著。这说明市场竞争地位是企业研发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具体来讲,市场竞争地位越高的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越大,市场竞争地位越低的企业,研发投入越小。
模型3、模型4的回归结果显示,以企业R&D支出占总资产比例(R&D2)为因变量展开回归,变量R&D2与PCM之间也呈正相关关系,且关系显著。进一步说明随着市场竞争地位的增强,企业的研发投入显著增加。
综上所述,企业研发行为确实受到企业市场竞争地位的影响,随着企业市场竞争地位的提高,企业研发投入水平明显提升。这一结果与本文的假设H1一致。
此外,企业产权性质变量State与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说明与非国有制相比,国有制的产权性质抑制了企业的研发行为。而市场化指数变量Market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值,这意味着市场化程度越高,企业研发创新投入就越高。
表4 市场竞争地位对企业R&D投入的影响效应
基于2007-2013年中国上市公司数据,重点考察了市场竞争地位对企业研发创新行为的影响效应和作用路径,并考察了产权性质和市场化指数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结果表明,市场竞争地位的提高会促进企业从事研发行为,非国有制的产权性质和较高的市场化程度有利于激励企业创新。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企业研发行为的选择可能是一种出于应对同行压力的模仿行为,提高研发投入可能已经被国内上市公司视为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结构调整都离不开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探寻中国企业研发创新活动的关键影响因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实证结果中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因素,提出如下建议:
政府应通过规范市场,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积极引导上市公司进行公平有效的竞争,进而鼓励上市公司进行高质量的研发活动。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一方面,应完善制度和提升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和执法工作,为企业创新成果到企业绩效的转化保驾护航,从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还应完善我国的反垄断监管体系,对知识产权的使用加以合理审慎的裁量和审查,对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加以规制,提高执法效能。从制度层面入手,在保护与促进创新成果传播的同时维护社会公正,从而建立一个严格有效但又充满活力的市场,这对于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尤为重要。
本文研究还发现企业产权性质与研发创新强度显著负相关,非国有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研发投入。因此政府还应该鼓励、支持和引导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为富有创新意识的非国有制企业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市场环境。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受到的政治干预较少,在市场竞争下会比国有企业表现出更强的创新意愿。但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存在资金获取困难、产品结构单一等问题,所面对的金融环境和市场环境较为严酷。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需要构建新型的政商关系,为民营企业提供更为稳定的科研财政扶持,促进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对于国有企业,应该对大中型战略性国有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使其发挥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创新力和竞争力。
对于产能过剩的行业,应紧紧围绕供给侧改革这条主线,在去产能的同时也建立新的创新激励机制,将技术水平落后的企业淘汰出局,推动创新资源在在企业和行业之间的流动,改变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还应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推动传统行业的企业发挥规模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在去产能的同时寻求创新,过渡转型成为自主研发的创新型企业。传统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应以提高生产效率为目标,避免盲目追求规模和竞争力。促进传统行业和新业态的新老相济,有利于重新激发传统行业的创造力,在化解产能过剩的同时,助力国家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