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18年将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要求,严格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8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招收政策。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和具体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通知》强调,要创新考生服务举措,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报考服务。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倾斜,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通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等措施,帮助专项生顺利完成学业。
《通知》要求,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将被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专项计划招收资格和当年高考报名资格。
(資料来源:国家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