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彬彬 张志昂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率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站在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新的历史起点上,《上海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于2017年12月制定实施,其中提出到2020年各领域营商环境便利度全面进入国际先进行列,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旨在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培育提升制度环境软实力和国际竞争新优势。
近年来,上海不断加大简政放权、投资贸易便利化的推进力度,尤其是通过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在政府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实施负面清单制度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总体上距离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服务管理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目标,尚存不小的差距,其面临的瓶颈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创新发展活力不足。卓越的全球城市要参与全球分工、全球竞争并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配置,必须要吸引全球优质企业入驻,当前要优化营商环境亟需摒弃过往招商引资的要求,是从“引资”转向“引智”和“引功能”,核心是“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这对制度环境、城市人文环境、生态环境等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小型科技企业作为最具发展潜力、最具成长性的创新群体,是城市经济活力的重要体现,其创新活力尚未被充分激发。
二是现代契约精神欠缺。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基于契约精神的法治经济,政府与企业、企业之间等一系列契约及其执行情况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营商环境,关键在于强化现代契约精神。企业端最看重的核心价值是规则意识与契约精神,基于契约精神的营商环境直接关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当前知识产权侵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反复侵权、恶意侵权、有组织侵权等案件频发,尤其是在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互联网产业跨界融合发展等新兴领域,链条式、产业化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现象较为突出。
针对此,必须聚焦四大着力点激发市场主体新活力,增创全球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
第一,打造上海营商环境新名片。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牵头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立法研究工作,立足推进法治上海建设的全局,构建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规体系。一方面,要围绕“五个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金融、商贸、技术等专业领域的法规体系建设,在国家支持下率先在上海先行先试,在上海诞生更多能成为国际商事合同援引的中国法律、中国规则,尝试设置更多专业法庭、仲裁庭,从而使上海越来越多地成为专业经济活动的仲裁地,逐步缩小“上海司法”品牌与伦敦、纽约等全球城市的差距。同时须注重培养、引进更多专业性突出、既精通国内法又精通国际法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另一方面,要紧紧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深入推进司法综合体制配套改革,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倡导契约精神、把握市场准入标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等方面多措并举,在提供更好的制度供给上不断有新的突破,旨在为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提供一套更加完善、优质、便利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体系,保障上海营商环境建设有序有力推进。
第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营商环境涉及城市结构、法治体制机制、城市国际化水准等诸多领域,相对于传统的招商引资,“引智”“引功能”对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有好的硬件,还要有好的市场环境,包括公平竞争、市场透明度、合理预期、市场有序等。因此,必须按照面向全球的开放性、透明性要求来推进经贸营运新布局,建立稳定规范、可预见、透明度高、高度有序的规制体系,这已构成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的重要方面。
外资是推动上海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卓越的全球城市要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配置,必须要加快吸引全球机构入驻。当前要立足于综合分析政策规制的透明有序度、市场需求潜力、劳动力资源和价格、企业税负及运营成本、市场期望及地缘政治等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升补齐各类短板弱项,以制度创新为主攻方向,构建与世界打通的营商管理规制体系,着重为国际投资者提供更透明、更详备的服务支持体系,聚焦新兴产业提供优质法治规范,实施革命性流程再造。
第三,增强上海经济的创新发展活力。近年来,中小型科技企业秉持开拓创新精神,深耕各自产业领域,形成了若干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和创新产品,并持续推动应用场景落地,已成为增强上海经济创新发展活力的重要突破口。
一是建议市政府立足新一轮改革发展全局,进一步加强有效制度供给,在营造公平的制度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上下更大功夫。以“放开市场准入、放宽投资领域、放活投资形式、激活民间投资新动能”为指导思想,针对完善人才服务政策、优化科技创新举措、倡导弘扬创业精神、消除隐性壁垒、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和协同应用、创新产业发展基金运作模式等倾听和回应中小型科技企业的需求,摸清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其提供高效、便捷、精准的政府服务;二是要建立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让市场主体来评判,请专业第三方机构来评估,每年编制发布《上海市综合营商环境白皮书》,量化统计、比较评估、优化完善,促进政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三是以科创中心建设和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契机,着眼于科技、资本等生产力要素的整合,充分发挥国有大型骨干企业的辐射带动、组织集成作用,以及科技型民企在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中的创新活力与主力军作用,加强二者在产业链上中下游的分工协作,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科技型民企配套服务、技术研发和增加附加值的产业价值链,在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和延展产业链上形成综合配套的发展能力和互相支撑的发展体系,为本市新一轮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动力源泉。
第四,增创营商环境新优势。《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将上海未来发展的目标愿景确定为至2050年全面建成卓越的全球城市,令人向往的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自开埠以来,上海特殊的发展际遇使西方文化、本土文化和中国不同地域文化在此相互间冲撞、并存,糅合了古今中外文化的精粹,迈向卓越的全球城市,上海理应也完全有条件通过提升人文环境、生态环境等城市软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着力打造更富魅力、更有温度、更具人性化的人文城市,赢得全球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
营造人文环境既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予以彰显,又要结合时代特征、时代精神进行创新,要让世界多元文化在上海交汇、交融,从而使上海能代表时代文明、引领全球时尚、提供先进理念。同时,要进一步打造美丽的生态环境(不仅指通常意义上的自然环境生态),以创设城市公共空间为例,建议在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下,充分发挥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的公共功能、公共空间作用,为历史文化风貌区赋予新的人文价值,使其焕发出新的青春,提升城市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