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综合
编者按:在“六大消费工程”、“十大扩消费行动”等政策措施的协调推动下,近年来我国居民消费持续扩大升级,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呈现出从注重量的满足向追求质的提升、从有形物质产品向更多服务消费、从模仿型排浪式消费向个性化多样化消费等一系列转变。为向社会大众呈现我国在扩大居民消费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以及下一步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和升级的工作重点,国家发展改革委首次组织编写了《2017年中国居民消费发展报告》,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现节选部分内容推送,供交流借鉴。
《2017年中国居民消费发展报告》系列发布之九
养老服务业既是涉及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有效满足了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消费需求,为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出总量大、速度快、不平衡的特点。一是总量大。2017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2.4亿,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7.3%。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预计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将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将达到4.8亿左右。在这一过程中,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始终居于世界第一位。二是增速快。2000年,我国同世界总体同步进入老龄化社会,但是预计2000年—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比重的增加速度是同期世界老年人口比重增加平均速度的2倍多,属于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三是不平衡。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区域、城乡之间不平衡。2017年底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8.52%。面对如此庞大的消费群体,养老服务需求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将面临刚性增长。只有提高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供求关系新的动态均衡,才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发展养老服务业有重要论述,明确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对今后一段时期发展养老服务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这是经过了三十多年高速增长、总量扩张后,经济发展表现出的新状态、新格局和新阶段,突出表现在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和动能转换。为更好地适应把握引领经济新常态,党中央、国务院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政策体系。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并提出扩大电信、医疗、教育、养老等领域开放。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攻方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无论是从世界发展态势看还是从国内发展要求看,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都是大势所趋,刻不容缓。而养老服务业具有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特点,既是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应有之义,也是消费升级的重点领域,还是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利于引导激发新消费、培育壮大新动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增进人民福祉具有积极意义。
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对养老服务业发展做出了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文件印发后,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养老设施建设、土地、人才培养、标准化、责任保险、社区信息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老年人补贴、购买服务、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等近30多个政策文件。
“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首次单设一章。2016年5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和对策举行第32次集体学习,提出要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2016年年底,为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对降低准入门槛、精简行政审批环节、改进政府服务、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建立医养结合绿色通道、发展适老金融服务、创新养老服务方式,完善土地、人才、财政支持等措施提出明确任务要求,并提出17项重点任务分工,为养老服务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立足于保障老年人权益和服务需求,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提出了20条重点任务,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照顾服务。
一是设施数量大幅提高。“十二五”时期,中央和地方大力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农村覆盖率超过50%的目标。2016年,民政部联合财政部启动了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已支持54个地级市(区)开展改革试点。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社区养老机构和设施4.3万个,社区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8.2万个。二是供给方式日趋多元。部分地方开始探索社会力量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为老人提供更加优质的社区养老服务。在农村地区,“幸福院”农村互助养老等适合中国国情的居家社区养老模式也逐步发展。三是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很多地区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发了应用智能终端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平台、信息系统、APP应用、微信公众号等,居家社区养老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大大拓展,由单纯的社区服务帮扶逐步延伸到家政、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领域。例如,浙江省积极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共有86个市县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大多数平台具备了紧急呼叫、信息管理、需求对接、绩效评估等功能。
一是养老服务机构快速增加。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5.36万个,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2.9万个。二是养老床位数不断增加。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各类养老床位合计714.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约30张。三是质量明显改善。越来越多的养老服务机构目前不仅提供生活照料、膳食服务等服务,还提供医疗保健、康复护理以及文化娱乐活动等服务。根据2017年民政部联合公安部等部门开展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数据统计,养老院配备社会工作者、康复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由8%提升到56.2%,超过93%的养老院开展了医养结合服务。四是结构更加合理。截至2017年底,全国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数占养老机构总数的比例已达到45.7%,同时护理型床位占比达47%,预计到2020年,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占养老机构总数比例将超过50%。
一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随着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的广泛进入,养老服务的消费市场潜力被不断激发,养老产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比重迅速上升。根据全国老龄办的预测,未来我国老年人口巨大消费潜力将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新动能。当前我国养老服务就业岗位潜在需求超过500万个,2020年将超过1000万个,其中相当数量的岗位都将产生在居家养老消费中。二是业态日益丰富。随着养老服务受关注度的提高和创新要素的融入,养老服务的产业形态也在不断变化,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新的技术也加快应用。尤其是社会资本在健康领域投资热潮的兴起,地产、保险等资本不断进入健康养老、老年地产、养老养生、养老旅游等跨界融合的行业,养老服务业被催生成为朝阳产业,受到社会资本的热捧。
政府不包办,社会力量是主体,是发展养老消费的一条基本原则,要发挥企业、公益慈善组织、个人的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市场、个人和家庭共同推动的体制机制。下一步,各地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市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改进审批方式,推行养老机构申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合理设定改革目标,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总之,就是要进一步创造条件让更多社会力量进得来、留得住、有收获。
既要依托线下机构提升养老服务能力,也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加快养老服务O2O等模式落实,有效对接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供求信息,真正实现针对个性化需求提供实时响应的养老定制服务。下一步,将着力发挥养老服务机构对社区养老的支持作用,鼓励建设小型社区养老院,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将着力提高老年人生活便捷化水平,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总之,就是要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提升老年人生活的幸福感。
下一步,要打通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渠道,促进养老服务公共信息资源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放;着力鼓励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开发和运用智能硬件,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重点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等服务,开发更加多元、精准的私人订制服务;着力促进老年产品用品升级,支持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开发为老年人服务的产品用品,研发老年人乐于接受和方便使用的智能科技产品。总之,就是要通过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品质优异、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
针对当前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用地难、运营难、发展难等问题,下一步,要着力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养老服务相关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化规划、区域规划等相衔接,系统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要着力继续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对养老机构的运行补贴按接收老年人的失能情况合理发放;要着力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建立基金、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养老服务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和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提供信贷支持;要着力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建立覆盖养老服务行业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机制,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联合奖惩机制,建立养老服务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总之,要创造条件,使养老服务业成长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发挥其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