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 宏 飞
(山西太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山西 太原 030009)
山西省某原煤堆放车间建于2017年年底,该建筑平面呈矩形,长50 m,宽48 m,建筑总高度为15 m,总建筑面积为2 400 m2。该结构竖向承重构件为焊接钢管排架柱,屋面承重构件为双跨拱桁架,其中一跨拱跨为23 m,另一跨拱跨为24 m,共设9榀拱桁架,屋面采用单层彩钢板和阳光板,围护结构1.0 m以下为370 mm砖砌体墙,1.0 m~1.5 m采用240 mm砖砌体墙,1.5 m以上选用单层彩钢板封闭,见图1,图2。
该结构平面形式呈矩形,结构形式为钢排架结构,车间由钢管柱、屋面拱形桁架、抗风柱、支撑系统等组成。竖向承重构件为钢管柱,屋面主要承重构件为拱桁架。围护系统墙标高1.5 m以下采用Mu10普通烧结砖和M5水泥砂浆砌筑,标高1.5 m以上围护墙采用0.5 mm厚单层彩钢板,屋面采用0.5 mm厚单层彩钢板和阳光板。屋面檩条及墙檩均采用C型钢,钢材型号为Q235B,断面尺寸为140×50×20×2.5,拱桁架拉撑采用φ25圆钢。基础形式为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基础选用C30混凝土,基础顶部设16 mm厚的预埋钢板,地脚螺栓直径为d=27 mm。
设计图纸显示,拱形桁架上、下弦杆均为φ114×4.0的钢管,腹杆为φ48×3.5圆钢,桁架底水平拉杆为φ25热轧带肋钢筋;屋面檩条及墙檩条均为C型钢,截面尺寸均为140×50×20×2.5,间距为1.5 m。
现场采用卷尺、卡尺、钢材测厚仪等对该结构各构件截面尺寸随机抽取进行了实测,其直径尺寸偏差均在允许范围之内,壁厚尺寸偏差均超出允许范围。
根据图纸设计的材料信息和实际检测结果显示,该结构使用钢构件的材质均为Q235B。
现场采用R-422NM全站仪对该车间钢柱的垂直度进行观测,经过观测,满足GB 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柱垂直度不大于H/1 000和25 mm的要求。
现场对原煤堆放车间钢柱的防腐涂层进行了随机检测,依据GB/T 50621—2010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1]第12.4.2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 μm,室内应为125 μm,其允许偏差应为-25 μm。经检测,部分钢柱涂层干漆膜总厚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该车间钢构件节点焊缝外观质量一般,未见焊缝裂纹、未熔合等表面缺陷,可基本满足连接要求。
现场采用目测、拍照、记录、描述等方式对原煤堆放车间进行排查,分别按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进行排查。
1)基础。
该结构基础外观质量良好,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无蜂窝、麻面、孔洞、露筋、缺棱掉角、钢筋锈蚀等外观缺陷,无碰撞等造成的损伤。
2)上部承重结构。
钢柱及桁架的外观质量一般,无锈蚀、无裂纹、无明显变形,车间内部堆放煤较多,已覆盖柱脚。
3)围护系统。
a.经检测,该车间屋面构造基本完好,无漏水等现象。
b.经检测,目前该车间门窗系统基本完好,工作正常,围护墙体无明显外观质量缺陷。
c.经检测,围护系统檩条与钢柱连接节点的构造不符合规范要求。檩条无变形或损坏,对主体结构的安全没有不利影响。
以上述检测结果为依据,按照实际的荷载条件及材料性能,对该车间主要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进行建模验算。
采用3D3S结构分析软件对桁架承载力进行计算分析及安全性鉴定。
根据现场检测结果,采用3D3S结构计算分析软件对该桁架结构承载力进行验算校核,净煤储存车间屋面桁架系统由9个小桁架组成,且这9个小桁架的规格和尺寸完全一致,计算模型如图3所示。模型中结构自重由软件自动计算,上弦恒荷载0.15 kN/m2,上弦活荷载0.30 kN/m2,风荷载0.30 kN/m2,地震烈度为7度(0.10g),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场地类别为Ⅲ类,计算温差为-30 ℃~30 ℃,计算参数依据相关资料及相关规范选取。
经验算,共有11根钢柱不满足要求,长细比超限;拱桁架最大强度应力比集中在柱顶附近的下弦和跨中托梁上弦,39根杆件应力比不足;拱桁架最大位移位于跨中,位移值为36.926 mm
经鉴定,原煤堆放车间地基基础安全性等级评为B级、上部结构安全性等级评为C级、围护系统的安全等级评为B级,该车间安全性等级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安全性要求。
1)车间纵向端部应该设置有效的水平支撑系统。
2)对应的纵墙两端柱间应设置柱间支撑,以提高结构的纵向整体稳定性和纵向刚度。
3)钢柱顶纵向应该通长设置刚性系杆。
4)沿屋面桁架纵向应设置垂直支撑。
5)加固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的钢柱。
6)加固柱顶附近不满足承载力要求的下弦和跨中托梁上弦的杆件。
7)对车间内外露钢柱脚进行混凝土围护保护,防止柱脚碰伤及腐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