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力行 刘莹 蔚伟
【摘要】民俗旅游中的民宿业发展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对北京顺义民宿业进行调研并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民宿调研 对策建议
民宿作为民俗旅游文化的载体之一,可以体现当地独特的人文精神。我国民宿业发展迅速,去哪儿网官方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大陆民宿数量30231家,2015年42658家,2016年53852家,较2014年涨幅达78%,发展趋势上升。
一、民宿业调研
(一)恶性竞争缺乏管理
顺义民宿集中分布在景点周边,“千面一店”的弊端,引发商家激烈竞争。调查问卷在“民宿经营者认为顺义民宿业存在的问题”一栏中,“恶性竞争(价格战)”占比达到17.6%,位列九大问题之五,“多点聚集”的分布状态,导致业内恶性竞争。
问卷显示,游客认为“没有行业规范”占比46.9%,民宿经营者认为“无标准行业规范”占比41.2%。说明民宿经营者和游客,都将缺乏有效管理、没有统一规范视作顺义民宿业面临的问题。
(二)家庭经营缺乏专业服务
顺义民宿的从业者本地占比达87.5%,外地占比13.5%,经营以家族式为主,80%在3人左右,改造自家民宅投入经营。
家族经营使民宿从业者具有流动性。旺季需求大,从业者上浮2-3倍,开展餐饮、旅游团队接待的业者可扩至3倍以上。淡季需求少,业者散失。人员流动致使从业者缺乏专业培训。
(三)消费主体缺乏购买力
入住民宿者,18-24岁占比47%,25-55岁占比41%,55岁以上占比仅13%。说明民宿消费与年龄收入学历挂钩,18-24岁的人是民宿消费主力,25-55岁者居次,对民宿的心理价位在200元以下的年轻人购买力水平不高,性价比高的民宿更能满足其入住需求。
(四)广告及购买缺乏有效对接
民宿产品购买渠道以网络推荐为主占比71.9%,43.8%是自行查询购买,31.3%凭直觉--“偶遇”,亲友推荐占15.6%,最少为旅游团安排占9.3%。游客青睐于网络和手机APP等网络平台购买。
民宿经营者:信息推广以亲友、回头客推荐的为75%,网络平台推荐的为50%,联系地接占43.8%,自寻游客和等客上门咨询入住的均为31.2%,说明游客购买和经营者的信息推广渠道所反映出的情况有差异.
民宿产品宜传与购买渠道的不对接,常会出现有的民宿“一房难求”;有的“门庭冷落”,制约民宿业有序发展。
二、对策和建议
(一)对策
(l)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政府引导产业发展,立足特有的生态环境,选择民风和谐的农舍作为民宿接待户,统一规划基础性建设,做好投入和指导。
(2)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民宿所需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有道路、停车场、给排水、消防等工程及绿化,WIFI覆盖、标(示)牌等公共项目。民宿选址注重与景区、市区的联系,加强景区交通干线的旅游公路建设,便捷景区、民宿、市区间的联系。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将有助于建立起集旅游观光、休闲、购物、娱乐于一体的旅游模式。
(3)增强景区吸引力。交通是景区建设的重点,以汉石桥湿地公园为例,周边辐射沙子营村、田家营村等多个民俗村,景点与民宿间的交通要配套。“民宿随景点分布,景点随路而建,路为景点和民宿开设”应是当地民俗旅游规划的基本思路,要强化景点一汉石桥湿地公园与周边民宿的小交通。
(4)实现产业化发展。民宿餐饮可以推出绿色农家菜品,让游客到田间果园采摘,经卫生加工,端上餐桌,使游客既享采摘乐趣又尝乡村果蔬。建立绿色食品加工产业,让游客将绿色食品带回家,做宣传广告。民宿建设进行资源整合,统一规划,建立各民宿共享的棋牌、电影、多功能卡拉OK、网吧和乒乓球室,WIFI覆盖、卫星电视应作为必备硬件,有条件的乡村还可开辟温泉、咖啡厅等高端场所,日常提供村民休闲娱乐,旅游季吸引游客前来度假休闲放松。在“购”的方面,要建设与当地民俗特色有关的旅游纪念品制造亚。如葫芦庄园的烫葫芦、斗拱、牛栏山二锅头、带有“老北京”文化元素的十字绣、张镇灶王爷系列手信等,将这些旅游纪念品进行整合加工,投放到各民宿接待户中,让游客闲暇时了解当地独特的民俗文化,使“住”的意义更加丰富进而使民宿业作为中心环节,打造出一条联系紧密的旅游产业链,提高民宿的旅游附加值。
(二)提升软实力支撑
(1)融入民俗传统特色文化。民宿的建筑风格、室内设计、服务方式、生活用具上都要体现传统民俗风情等非物质文化内涵。如北方特色四合院,在完善取暖、用水等生活设施的同时加入火炕、游廊、天井、贴花、春联等北方民居元素,使游客在此感受迥异于喧闹城市的舒畅淳朴。
(2)加大从业人员培训。民宿从业者培训应侧重于民宿营销定位与销售推广、服务质量、消防安全等方面,由政府或当地民宿协会进行规范并定期举办培训班。
(3)强调品牌营销。民宿作为一种房屋出租形式,监管部门可与成熟、权威的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网站进行合作,让民宿经营者通过平台发布信息,游客从平台获得信息,网上达成交易。这种市场机制可信息互通交流还可对民宿业经营情况进行有效监管。良性市场竞争体制打造星级民宿,树立民宿品牌,引导品牌效应。
(三)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1)立法明确民宿地位。明确规定民宿开办的范围和条件,在环境、安全、服务等方面立法,对非法经营者要直接取缔其经营许可证。
(2)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民宿经营者先经行业协会考察签署推荐意见,由主管部门审批,公关机关签署审批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在卫生、消防、服务等方面达到严格的准入标准后方可获得营业执照。
(3)行业协会制定标准。行业协会可根据本区旅游发展需要形成行业规范,定期组织业内培训,制定统一的价格、服务和安全等行业标准。
(4)政府跨部门协调监管。民宿业监管应由旅游局牵头,各监管部门组成协调领导小组做统一协调规划。民宿申请建立之初,公安、消防、卫生、食药、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实地勘探,符合要求的,各部門签署联审意见;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协助经营者开展民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