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玉
摘要:共同过失犯罪从共同犯罪和过失犯罪两方面入手,二者结合程度不同,案件的定性即为不同。针对共同犯罪,我国的现行法律和制度并未形成一个严格规范的约束体系,因此,本文通过从共同过失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出发,从罪行量定、罪责承担等角度研究,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分析共同过失犯罪存在的必要性,理论指导实践,推动针对共同过失犯罪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指导实践。
关键词:共同过失犯罪;共同犯罪;必要犯罪
所谓共同过失犯罪,通常认为是指由于两人及以上的人的过失行为共同导致结果,导致共同过失犯罪。从本质上来讲,虽然共同过失犯罪不属于共同犯罪的行为,但是它又和共同犯罪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为了更好的判定共同过失犯罪和共同犯罪,我们需要结合共同犯罪、过失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深入的研究。这两者在本质上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共同点是两者都同属共同犯罪,区别是一个是共同故意犯罪,一个是共同过失犯罪,这两者导致的结果也不相同,在量刑上也有很大的差别。所以,我们研究共同犯罪和共同过失犯罪有重大的意义。因此,希望通过本文细致深入的研究,探索出适合我国共同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我国的立法提出更规范的建议。
1 共同过失犯罪概念
段落修改
共同过失犯罪是指二人以上的过失行为共同导致的危害结果,与共同犯罪有一定的区别。因其在双方均存在过失的前提下发生,所以存在许多的特殊因素,影响量刑判断。在共同过失犯罪的情况下,虽然各犯罪主体的行为共同造成了某一危害社会的结果,但由于他们之间缺乏一定的联系,不存在主观故意情况,因此需要对各犯罪行为主体采取分别定罪的原则,即为共同过失犯罪的分别定罪原则。根据分别定罪原则,在分析各犯罪行为人过失行为的前提下,量刑定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只对本人的过失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他人的过失行为不负责任。
2 建立共同过失的理论依据
2.1共同过失犯罪的本质
共同过失犯罪的着重点在“过失”二字,各犯罪行为主体造成不可挽回的犯罪结果,并非主观故意,存在一定的客观因素。而在共同犯罪中,着重点在“故意”二字,由于各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有主观故意犯罪心理,且在这一主观故意心态的引导下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因此,二者侧重点不同,本质不同,在刑事责任归属方面也就不同。共同犯罪在承担刑事责任时要严格按照个人责任和共同责任相结合的原则。所以在量刑时,首先要承担共同责任,然后在根据个人在犯罪过程导致的结果进行个体量刑,但是共同过失犯罪和这有本质的区别,因为共同过失犯罪是在无意的过程中产生的,犯罪人之间也没有进行联络,他们的犯罪行为是各自产生的,没有联合,为没有主谋和从犯之分,当然也没有犯罪顺序之分,所以,在量刑时,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然也不能给予共同的处罚,而是要结合个人的犯罪情形进行处罚。
2.2罪刑法定原则
共同过失犯罪是在双方都有过失责任的情况下产生的,所以我们在进行量刑时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当然,在进行量刑时需要根据个人犯罪的原因以及因过失导致的后果进行分析。首先应当明确根据不同的过失程度量刑定罪。虽然在具体实践中,因为共同过失犯罪行为导致一致的结果,但是每个过失犯罪人的犯罪原因和犯罪程度都不尽相同,产生的过失后果也不相同。所以,我们需要根据犯罪人的过失程度对犯罪结果进行科学严谨的分析,导致结果严重的,负的责任也越大。取从犯罪原因的角度进行分析,根据犯罪的原因来判定要负的责任;原因力越大,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多。所以,我们需要采用科学严谨的态度进行量刑。
2.3罪责刑相适应
鉴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特殊性,采取分别定罪原则,根据各犯罪人的不同行为、不同过失程度、不同原因力大小等因素,确定不同量刑。但這种方式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同时,却不符合罪责刑相统一的原则。既然犯下危害社会的罪行,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承受相应的罪行。在具体法律实践过程中,既要做到不同过失程度的分别定罪原则,同时也更应注重有联系和无联系过失行为的区分,在不断的探索过程中,遵循罪责刑相统一、相适应。
3共同过失犯罪的成立范围
3.1共同过失正犯
共同过失正犯,是指二人以上的犯罪行为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导致一致的犯罪结果。犯罪共同说是西方刑法理论中关于共同犯罪范围的一种学说,是一种客观主义的共同犯罪理论。认为犯罪的本质是侵害法益,而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对同一法益实施犯罪的侵害。因此,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行一个特定的犯罪。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应以客观的犯罪事实为考察基础。将过失犯罪人的客观无意判定为实施活动,共同产生一致的无意行为。有观点指出,过失犯罪行为和与犯罪共同说和行为共同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两种说法根据其角度不同,阐述自己的主观看法。就目前情况而言,对于共同过失正犯仍存在观点不一的看法,因此我国有必要进行相关的立法工作,形成正确且一致的言论。
3.2过失教唆犯
过失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进行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仍不可进行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需要根据结果属于过失还是故意进行评定。若过失教唆犯对于造成的犯罪结果,存在主观过失、行为故意、结果过失,这种情况构成过失犯罪。但过失教唆犯若存在结果故意即不能构成过失犯罪。
3.3过失帮助犯
过失帮助犯,指帮助犯罪行为人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主体。与过失教唆犯类似,根据其结果评定是否属于过失犯罪。若帮助行为是故意行为,但构成的结果却是意料之外的过失心态,则构成共同过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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