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萍萍
我的梦里开始晃着一个影子,很多的时候,看得并不真切,像远处耸立的泡桐树,又高又大,又像一树花,白白的,像是泡桐花树的样子。
A
高考失利,万念俱灰的我整日躲在房间,拒绝见任何人。我在房里,不哭、不闹,就那么目光呆滞地坐着、躺着。父母吓坏了,他们硬是咽下了许多说教的话。
我关掉手机,不上QQ,不看微信,让自己消失在所有同学中,就算有同学找上门来,我也不见。我的倔强,父母一直都懂,他们只能尊重我,任我躲在自己的世界里。我关在房间想了很多问题,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虚无的,现实的,想明白后,我主动走出房间,对母亲说,让她陪我去她以前生活的县城走走。
我的主动建议,母亲欣喜万分。看得出来,在我这段足不出户的低潮期里,父母比我还要难过。他们担心我,却什么也做不了,更不能在语言上有失偏颇。他们的谨慎小心让我心生感激,也倍感温暖。我想明白了:不就高考失利,不就比别人晚一年上大学,人生还得继续,在未来的世界里,谁知道谁又会过得更精彩?
母亲以前生活的地方是座种满泡桐树的古城,深宅大院,小桥流水,巷道悠悠。小时候,我跟父母回去过,后来当所有亲人陆续搬走后,就没再回去。游走在一条条幽深的古老街巷,踩着卵石路,在郁郁苍苍的泡桐树下,望着蔚蓝的天空,丝绒般的白云,我的心莫名地安宁下来,仿佛冥冥中有一股力量,牵引着我。
逗留几天后,我作了一个决定,我想留下来,到母亲以前的母校去复读。面对一脸惊诧的母亲,我说:“我想换个环境,或许一切都会变好。”不需要太多解释,母亲就明白了我的想法,然后马不停蹄地奔波,帮我联系,安排各项事宜。
当我的同学兴高采烈奔赴祖国各地开始他们的大学生涯时,我也悄悄离开,去到那座泡桐树夹道的县城。在这里,没有人认识我,我可以展开一段全新的生活。
B
我住在学校,周末不回家。我和父母约定好了,他们也不能在周末来看我,就当我已经离开家在外地读大学了。我一星期打一次电话回家报平安,除非有要紧的事,他们不能随便打扰我。我想独自面对“高四”这一年。
住校生活很有规律,我每天起床后,先到操场跑几圈。那时天才蒙蒙亮,晨风微凉,清新的空气中夹杂着花草和泥土的淡淡馨香。操场边的泡桐树长得很高,枝繁叶茂,时有鸟儿的啾啁声传来。
晨跑的学生很多,三三两两,而我习惯一个人慢跑。一个多月的晨跑里,我总会遇见一个男孩,他也是一个人跑步,但跑得极快,黑发飞扬,朝气蓬勃,而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脚上总穿着颜色特别亮的跑鞋,草绿、橙黄,甚至有次还穿了双红色的,真是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在穿着朴素的校园里,他脚上的鞋,让他显得与众不同。
我偷偷观察过他,那是个相貌清秀的男生。在相遇了很多次后,有一天清晨,他跑过我身边时,大声说:“嗨!早上好!”我以为他在和别人打招呼,但左右张望后,我马上注意到,他的身旁除了我,没有别人。“你好!”我礼貌地应了句。
那一瞬间,我觉得眼前突然就明亮起来,有阳光在飞。我看见了他温润的笑脸,很阳光也很可爱。那个笑容,从此就印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这以后,我在晨跑时,开始有所期待,我的目光会在人群中搜索他的身影。
他开始陪在我的身边晨跑,时不时聊几句。我知道了他是高三的应届生,名叫程夕,在理科11班。后来听同宿舍的女生说,程夕是理科班的尖子生,是学校的重点培养人选,还说他这个人很怪,不爱与人交流,最爱穿“亮瞎眼”的鞋子,最后以一句“聪明的人可能都怪怪的吧!”结束。
我当时正坐在床上,倚靠着墙看书,听到她们的话,我放下书本,不明白她们怎么会这样评价程夕,那个笑得一脸阳光的男孩很怪吗?他虽然爱穿“亮瞎眼”的跑鞋,但他怎么会不爱交流呢?我和他彼此陌生,仅仅在晨跑时相遇,他都会主动与我搭话,挺好相处的呀!
C
毕业班的节奏永远是紧张的,每天有写不完的作业,考不完的试卷。在一阵阵“哇哇”的叫苦声中,我却再也没有叫过苦,我的“高四”毕竟和他们的高三不同,已经经历过一次高考的洗礼,我不再发出任何的抱怨。该来的总得来,该承受的总得承受。
大家都很忙碌,没有人打听我的过往,更不会有人关心,我来自哪里。焦头烂额又兵荒马乱的毕业季,大家的眼中都只有一个目标——高考。来县一中的几个月时间里,我和身边的同学都没什么交往。或许这正是我想要的生活状态吧,我可以安静又安心地读书,可是内心深处,我又隐隐地感觉失落,青春应该是缤纷多姿的,而我的世界却是一片荒芜。
后来在走廊,隔着一群人,我看见程夕了。他显然也看见了我,隔着一段距离,他递给我一个微笑,熟稔、绵长,有某种默许似的。我的脸,无端地红了,我想起同宿舍的女生说,程夕很怪,他不爱与人交流。为什么他却主动与我搭话,看见我还会主动微笑示意,难道……我不敢多想,心慌慌的,匆匆还他一个笑,就把目光转移了。
晨跑时,程夕又追了过来,和我并肩。他微笑着打招呼,我应他,却不看他,眼睛盯着前方,心里惶惶不安。“怎么了?”他轻声问我。难道我的表情出卖了我的心?他已经看出端倪。“没什么呀!”我说,然后加快脚步向前冲。程夕不紧不慢,一直跟着我的速度,我快他也快,我慢他也慢。我转头瞥了他一眼,气喘吁吁地说:“你干吗一直跟着我呀?我跑不动了。”“跑不动就停下来呀!傻瓜。我只是想和你说说话。”他说。
“为什么是我?我们又不熟。”我捉摸不透他的心思,真的就只是说说话吗?可是一颗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脸倏地涨得通红。
“你脸红什么呀?都是一个学校的同学。对了,你是新来的吧?原来都不曾见过你……”他东拉西扯。“我早就告诉你我的名字了,可我至今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他继续追问。
D
除了每天晨跑在操场遇见程夕外,我们并无其他接触,渐渐地,我也就坦然了,或许他真的就只是把我当成一个普通的同学,而没有其他的意思。
一天晨跑回宿舍,上铺的女生挡在我面前,问:“你和那个程夕很熟悉吗?我看你们一块跑步。”“没有呀,我和他不熟,就是在跑步时见过几次。”我不知道为什么并不想让大家知道其实我们天天晨跑都在一块儿。
程夕其实并不像大家说的那样不爱说话,我和他一起跑步时,他的话特别多,而且很风趣,常逗得我哈哈大笑。因为高考的失利,我已经很久没有开怀大笑了。在这陌生的新学校,我没有朋友,也不大愿意敞开心扉结识新同学,没想到,遇见了程夕。
程夕在学校里,虽然成绩很好,但他也没什么朋友。可能正因为都孤单吧,他主动接近了形单影只的我。我问过他原因,他说:“看见你,我就感觉很亲切,想和你说话。”我也问过他,为什么不和其他同学交往?为什么喜欢穿“亮瞎眼”的跑鞋?
“说不清楚,就是不大想交往。你和他们不一样。”他说,只是当他解释他的鞋子时,我愣住了。程夕说:“‘亮瞎眼’?我的鞋子有‘亮瞎眼’吗……”我这才知道,他竟然是个色盲。他身边的同学都没有提醒过他,还以为他这是故意装酷。
“我是色盲,这事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我怕被人嘲笑。你知道吗?每次过红绿灯,我都只能跟着别人过……”程夕缓缓述说,我的心却莫名地难过起来。外表看起来酷酷的男孩,原来也有伤心事。看着他平静的表情,我的心却再也不平静了。
我的梦里开始晃着一个影子,很多的时候,看得并不真切,像远处耸立的泡桐树,又高又大,又像一树花,白白的,像是泡桐花树的样子。
我虽然依旧努力学习,但一颗心总是患得患失。我担心程夕知道我是复读生后轻看我,莫名的担心,变成忧伤,淡淡地,在心里升腾、拂动。
E
情绪波动影响了成绩,我惶恐不安,我到底怎么了?如果高考再失利,我怎么面对父母?我怎么能够在这节骨眼上喜欢一个男孩?他是尖子生,随便学随便考,我行吗?
小城的泡桐树开满了花,一树一树淡紫的花,沸沸扬扬,恣意绽放,点缀着这座古老的县城。操场边的泡桐树也是繁花满枝,我站在树下,思绪却毫无控制地飞扬。虽然我已经不再晨跑,但我还是会想他,想那些和他并肩跑步的情形,想我们东拉西扯的聊天,想他说话时微笑的脸。
他想过我吗?他明白我不再晨跑是为了避开他吗?他为什么要主动靠近我?为什么要和我打招呼?为什么要感觉我很亲切,想和我说话?他现在在哪儿?在做什么?
眼泪不争气地悄然滑落,我跌坐在泡桐树下,埋头默默流泪。学习的压力,心情的郁闷……哪一样都让我崩溃。我感觉心好痛,好空,就像被挖掘过。
“你怎么啦?考试没考好?”程夕不知何时,走了过来,他蹲在我面前说话。我抬起头,睁开眼时,看见他的眼睛正认真地看着我。
“你已经有十三天没来晨跑了,我也看见你的排名了,确实退步……我们可以一块儿复习吗?”程夕问。
“你的底子还是不错的,数学交给我,保证在短时间内,让你有进步,相信我吗?”程夕夸下海口。
“你要帮我?为什么?马上要高考了,你的时间也很珍贵。”我说。
“一起学习呀,互相帮助。你的英语好,正好可以帮我……”程夕的话说得很委婉。
说完,程夕又对我笑了,依旧是那熟稔的、绵长的笑,在夕阳的余晖中,那笑容生动明朗。我的心一瞬间醉了,我懂他的话,心情也就畅快起来。
F
文科班的数学对于理科尖子生来说确实是小菜一碟,他看过我的卷子后,很有针对性地帮我补缺补漏。其实他的英语不比我差,根本不需要我帮助,我们总是用英文对话。
我们时常在晚饭后,坐在泡桐树下的草地上看书。有时也说着,笑着,看落英缤纷,一直到泡桐花落尽,我们高考结束。
我很庆幸自己选择到这座种满泡桐树的古老小城复读,要不,我怎么会遇见程夕呢?要不,我怎么能看见那一树一树盛开的紫色泡桐花?那么美,就像飘在青春世界里最绚丽最曼妙的云彩。泡桐花盛开的季节,我们迎着风,任青春的旗帜猎猎作响。
虽然一直到最后,程夕都没有说出我一直期待的那句话:我喜欢你。他只是曾告诉过我,他感觉我很亲切,想和我说话,后来又说,想和我一起复习,并给了我很多的帮助。在陌生的学校,孤单的晨跑里,程夕的出现,他的陪伴,给了我最温暖的慰藉。
其实并非只有轰轰烈烈的故事才能成为美好的回忆,那句话也并非一定要说出口,毕竟柔软的青春岁月里,我们还承受不起太多的承诺,也只有真正在乎的人才不会轻许诺言,这样的尊重,这样的相遇,我更欣喜。
未来的路还那么长,谁知道这一路上,又会发生些什么呢?我只想好好记住这座种满了泡桐树的小城,记住在泡桐花盛开的季节里,我遇见过一个男孩,他叫程夕,他爱穿亮瞎眼的跑鞋。他的出现,他的陪伴,是我苍白的“高四”岁月中最温暖、明亮的那一抹橘色。
我喜欢他,喜欢他熟稔又绵长的笑容,喜欢我们一起走过的那些朝朝暮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