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娜
在美国被异地追诉后,回到中国的许超凡还将面临中国司法机关的审判。这起延宕十余年的大案,因中美等国司法协作和接力,终将定谳。
外逃17年后,中国银行开平支行(下称“开平中行”)“10·12”案主犯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归国。今年7月11日,53岁的许超凡,身穿美国得克萨斯州字样的帽衫,走下飞机舷梯,踏入中国国土。
早在2004年10月6日,许超凡在美国俄克拉何马州Edmond小镇被美国警察抓捕时,或许就意识到遣返只是时间早晚问题。
参与此案的美国前联邦检察官程乐其(Ronald L. Cheng)对《财经》记者回顾此案时,仍记得警察出庭作证描述的一个细节:“当持有逮捕令的美国警察实施抓捕时,正要给许超凡戴上手铐,许试图逃跑到街道上,因平衡不好还摔了一跤。”
案发前,许超凡是开平中行行长,涉嫌贪污挪用中行资金4.85亿美元(当时折合人民币约40亿元),于2001年10月外逃。该案震惊中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银行资金监守自盗案。
许超凡被捕后,在美国历经繁琐漫长诉讼。同时,十余年间,中国从未停止对该案追逃追赃,并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加大的当下,将其列为重点案件。
许超凡被遣返归国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发布消息称,中央追逃办统筹各方力量,发挥外交、司法、执法、反洗钱,反腐败等部门和广东省的作用,开展长达十多年的追逃追赃工作。至目前,办案单位和中国银行已从境内外追回涉案赃款20多亿元人民币。
开平中行前后三任行长联手涉案,且全部外逃。另一主犯余振东,系许超凡后的继任行长,2004年自愿遣返回国受审,2006年在广东省江门市中级法院因贪污、挪用公款罪获刑12年。余振东现已刑满出狱,回归正常生活。“10·12”案三名主犯,尚有余振东后的继任行长许国俊未被遣返。
在美国被异地追诉后,回到中国的许超凡还将面临中国司法机关的审判。这起延宕十余年的大案,因中美等国司法协作和接力,终将定谳。
开平中行“10·12”案,因案发日命名。2001年10月12日,中国银行归总全国1040处电脑中心财务数据时,发现联行资金项下出现4.82亿美元亏空,案发范围迅速锁定开平中行。三名主犯(时任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财务处处长许超凡、中国银行惠东支行行长余振东、开平中行行长许国俊)很快出逃(相关报道见《财经》2002年第9期“开平之劫”)。
“发案后,中国银行向国务院汇报,中央领导和国务院特别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和主管机关追人和追物,当时主管金融的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专门作出批示。”参与该案专案组和余振东案司法协助全过程的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原高级顾问黄风说。
“10·12”案发时,黄风已被调入中国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因此前任职司法部原司法协助局,经司法部时任部长张福森推荐,黄风加入专案,后因办案需要重回司法部。
案发后专案组的主要任务是追逃追赃。“刚开始,在追人上一筹莫展,不知道这些人外逃后潜逃到什么地方,当时估计是美国或加拿大。在追人上实现的重大突破是,余振东在美国被抓。”黄风说。
最高检察院时任反贪污贿赂总局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副主任陈东,在2002年4月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称,案发后第三天,广东省检察院对开平中行案立案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出逃后,司法部门马上与香港警方、香港廉政公署联系,公安部也向国际刑警组织提供了中国检察机关对于余振东、许超凡、许国俊的逮捕决定书。国际刑警组织迅速发出红色通缉令。
黄风称,当时有线索显示大量资金被转移到香港,中国银行立即向香港法院申请禁制令,扣押一部分资金。另外发现,在案发的10月12日至20日,有大量从香港向外转移资金的线索。
转移资金實际上是洗钱手段,并不直接转账,比如从一个账户大量提现,再分开存在别的账户上,这样给追查资金链条带来难度,需要从蛛丝马迹中寻找他们的多个不同账户。办案人员发现,10月15日,355万美元从香港分两笔汇往余振东兄弟余振锋在美国旧金山的银行账户。
中美两国在2000年6月签署中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约定双方应在与刑事案件有关的侦查、起诉和诉讼方面互相提供协助。双方指定各自司法部作为中央机关相互直接联系。“因这笔355万美元已有明确线索,中方随即向美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黄风说。
案发不久,黄风被调回司法部,并带领专案组人员前往美国、加拿大参与合作谈判。追逃的突破是在2002年12月20日(美国时间19日)。
黄风清楚记得,当时他和战友聚会,在宾馆会议室的大通铺上和战友彻夜长谈,凌晨四五点时还未入睡,手机响了,来电者是中国时任司法部司法协助与外事司处长张晓鸣。
“当时张晓鸣去美国执行另一个任务,一起办案的美国检察官通知他,发现了余振东。余振东到移民机构办手续,根据中方此前提供的证据,美国确认了余振东的真实身份。张晓鸣希望美国马上羁押余振东,美方也有此考虑,美国检察官问张晓明能否作为中方证人协助美国检察官向美国法官申请逮捕令。他当时是办理他案,不能擅自决定,就给我打电话获取同意。”据黄风回忆,余振东由此被逮捕,“10·12”案在案件追逃上实现重大突破。
当时,余振东被美方指控涉嫌欺诈罪、洗钱罪、以欺骗手段获取签证罪等,余很快与美国控方达成诉辩交易,最终因欺诈罪在美国获得轻判。中美两国没有引渡协议,2004年4月16日,余振东自愿同意遣返回国,并提出妻子不被遣返的条件。
美国法庭文件显示,在调查和起诉许超凡和许国俊案中(下称“二许”),余振东与美国联邦调查局合作,很快,二许相继被捕。
美国法庭文件显示,案发后许超凡和许国俊逃到香港,使用虚假护照和签证,飞往加拿大温哥华,继续前往美国拉斯维加斯。两人的妻子也分别逃往温哥华,然后使用欺骗手段获得移民身份赴美。两人妻子早有准备,二许夫妇在开平办理离婚,并于1994年分别与美国公民结婚,1999年、2001年两人妻子分别入籍美国,几个月后再次离婚。二许被捕时,已与各自妻子在美重聚。2015年,许超凡妻子邝婉芳被遣返回国。
三名主犯在美国获得不同的诉讼经历。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根据中美达成的异地追诉共识,中央纪委组织协调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先后向美方提供15万页证据材料,组织有关证人向美国法庭作证,最终推动美方于2009年5月对二许判刑。
余振东归国后被判12年。江门中院认定,1993年10月至1995年5月30日,余振东伙同许超凡、许国俊利用职务之便盗用中国银行联行资金填补开平中行违规叙作外汇买卖的亏损、发放账外贷款或将资金非法汇入香港潭江实业有限公司等。
1995年,为应对外汇检查,三人在外汇买卖亏损严重以及发放账外贷款未能收回的情况下,掩盖盗用联行资金的事实,商定篡改有关账目,于同年5月31日、6月1日组织开平中行有关部门,以开平中行收到中国银行广州分行美元、马克的名义,伪造总金额为2亿多美元、2亿多马克的4份联行贷方报单,将报单作为省辖外币往来科目的借方传票输入会计系统。
同时,将之前积压的联行借方来报全部核销并入账,通过虚增开平中行联行资产的方法,掩盖了盗用联行资金用于发放账外贷款和叙作外汇买卖的事实,导致占用的联行资金成为银行体系外的流动资金。
许超凡外逃美国十余年,相关诉讼一直伴随。
现在身份是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O'Melveny & Myers LLP)合伙人、律师的程乐其,在其任职美国联邦检察官的22年中,深度参与该案。
2002年,程乐其最早接触该案时,余振东刚被拘押,同事让他带领当时中国司法部访美的官员旁听法院对余振东进行的初步庭审手续,当时二许仍在逃亡。
2004年9月和10月,二许分别在美国被捕。2006年1月31日,美国司法部门以签证欺诈、洗钱、非法入境等罪名,对二许夫妇提起诉讼。
2007年底,程乐其进入开平中行案美国控方小组,成为负责该案的三名检察官之一。
与2002年12月在逃被抓的余振东不同,二许不同意辩诉交易谈判。“我们唯一的途径是进入审判,审前做了大量工作。”程乐其介绍,中美两国法律文化、对证据要求和语言不同,该案的大部分证据在中国,大部分证人来自中国。在庭审时如何向12人组成的小陪审团简洁展示每一项证据,并让他们理解该案的事实和证据,给控方带来不少挑战。
“我个人认为,在中美刑事司法合作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案件规模和复杂程度超过该案。”程乐其说。
从2005年2月到2008年初,控辩双方参与了漫长的审前动议和证据展示。程乐其和他的同事,组织证人,反复核对文件、证词等证据。“2008年夏天,我们开始出庭,庭审从6月10日持续到8月29日,二许夫妇全程保持沉默。控方出庭证人达30余人,二许则请来三位学者证人和一位会计专家证人出庭。”程乐其说。
当时,控方证人包括开平中行雇员、开平当地政府机构和企业人员、对二许夫妇虚假婚姻、移民犯罪等知情的人士等。来自香港的会计师,作为专家证人对该案的金融文件、是否符合洗钱做出分析。
程乐其回忆,控方的一位证人是美国牧师,出庭描述二许虚假的婚姻仪式。因二许在拉斯维加斯豪赌,赌场协助两人办理航班事宜,于洛杉矶机场的一个主题餐厅,在被请来的当地律师助理和牧师见证下完成婚礼,“不是正式的婚礼仪式,就是在餐桌上签署文件,回答问题等”。
美方为取证,要求远在中国的余振东参与了多次视频听证会。程乐其称,余振东在广州参与视頻听证会最早一次是在2006年,程乐其当时已被美国司法部派驻中国,出任美国驻北京大使馆法律顾问。当时,美国法官作出听证会命令,要求控方和中方有关机关协调余振东参与视频听证会,美国司法部请求中方依据中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允许美方人员到华取证,他在其中参与协调和沟通,并陪同美国检察官到广州,“余振东也来到广州,通过视频接受在美国的控辩双方提问,并保留其证词”。
2008年初,初审法官再次举行审前听证会,在中国的证人再次通过视频参与听证。余振东等人的视频听证会一并展示给美国二许案的小陪审团。
2008年,美国初审法院对二许夫妇作出有罪判决,认定四人构成参与有组织犯罪(RICO法案)、洗钱、跨州转运盗窃资金、护照和签证欺诈等罪名。
量刑裁判于2009年5月6日作出,美国内华达联邦地区法院宣判,许超凡获刑25年,许国俊获刑22年。两人妻子各自被判8年刑期。同时,法院判决四人归还中国银行4.82亿美元(扣除汇入美国余振东兄弟账户并成功追回的355万美元)。
美国法庭文件记载的事实披露该案更多细节,许超凡1982年至2001年受雇于中国银行,许超凡晋升后,余振东、许国俊先后出任开平中行行长。三人从事三种欺诈行为:外汇投机导致中国银行损失约1.47亿美元;“账外”贷款,即未在银行会计系统中正确记录的贷款,导致损失约1.81亿美元;虚假贷款,总计9000万-9500万美元的贷款记入银行账户,贷款收益转入设在香港的潭江实业有限公司(Ever Joint)。
据美国法庭文件,1995年,中国银行开展外汇审计。为避免发现外汇损失,三人指示开平中行员工伪造银行记录,并成功通过中国银行审计。
这一造假记录,直到2001年10月12日才被中国银行发现,出现4.82亿美元的缺口,并据此锁定开平中行。
美国法庭文件显示,在资金转移中,二许夫妇分别与拥有有效美国移民身份的配偶虚假结婚,取得在美居留身份。二许夫妇多次前往澳门、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和菲律宾赌博。旅行资金来自Ever Joint账户不低于8000萬美元的电汇。四人还使用假冒签证和护照,在2000年和2001年前往拉斯维加斯,入住赌场酒店,花大量的钱玩百家乐。赌博资金是通过中间人安排,使用Ever Joint账户中的出纳支票在赌场作为信用担保。
二许夫妇对初审判决提出上诉。美国法庭文件显示,2013年美国联邦第九巡回法院审理后认定,该案量刑不当,且没有为4.82亿美元的赔偿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发回初审法院重审。
程乐其介绍,美国上诉制度与中国不同,上诉法院实施法律审,不再重新审查事实和考虑新的证据,因此上诉后争议集中在法律适用与有关程序上。二许夫妇的上诉理由比较复杂,主要是涉案行为发生在中国本土,与美国没有关系,美国不具有管辖权,同时对量刑提出异议。控方则认为,二许夫妇意识到在中国迟早会案发,所以提前设定路径,通过虚假护照和虚假婚姻拿到美国签证和移民文件,构成婚姻和移民欺诈,这些行为与美国有密切关系,美国具有管辖权。
初审法院重审后维持判刑判决。二许夫妇再次上诉,上诉法院再次推翻原判发回重审。初审法院第三次审理时,此前的初审法官退休,换了另一名法官审理。
最近一次宣判是2017年8月14日。“初审法院第三次审理后,判决许超凡、许国俊罪名依然成立,但刑期减少,分别判处已经服满的刑期。”程乐其说。
中央纪委发布的官方消息称,许超凡涉嫌贪污挪用中国银行资金4.85亿美元,已追回许涉案赃款20多亿元人民币。
余振东汇给其兄弟余振锋的355万美元很快被追回,但过程充满戏剧性。
黄风介绍,发现线索后,中国司法部向美国提出司法协助堵截这笔资金。同时中国银行在美国旧金山起诉,并向民事法官提出保全措施,先把这笔资金冻结。
余振锋则聘请两名律师与中国银行打官司,声称这笔钱是余振东还他的欠款,是其合法财产,要求解冻。美国法院冻结一段时间后,因为余振东尚在逃,法院无法向财产持有人送达文书,资金面临解冻可能。这时中方又向美国司法部提出刑事扣押。
美国司法部接到协助请求后,回复称需要补充证据材料,证明这笔钱是从中国银行窃取。“专案组人员连夜加班多日,查出嫌犯的多个银行账户,我们收集和组织了余振东等人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和转移资产的大量证据,然后发往美国。美国最终刑事扣押这355万美元。刑事扣押第二天,旧金山民事法官作出解冻裁决。当时,余振锋特别高兴,到银行取钱时才发现钱已转走,划入美国司法部账户。非常巧,就差了一天。”黄风说。
2003年9月,黄风再次和办案人员来到美国。美国司法部长亲自将355万美元的支票,交到时任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手上。
“在争取返还这笔钱时,我们还做好和美国分享部分赃款的准备。同时期,我参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谈判,美国想把分享条款写入公约,大部分第三世界国家不同意。谈判时,一名非洲国家代表跟美国代表针锋相对,甚至拍桌子说,资产流入的大国和我们第三世界国家讲分享,不公平。没想到最终美国连带利息全额返还。”黄风透露。
黄风还提到,办案人员发现2001年10月,余振东等人从香港将约200万美元汇入美国内达华州一家赌场,随后又将约859万美元以清偿赌债的名义汇至该赌场在香港的账户,并办理汇往美国的手续。中国银行通过在美国的民事诉讼,追回90万美元。美国赌场声称享有859万美元合法债权,在香港与中国银行打官司,美国司法部介入该案后,赌场见势撤销诉求。
许超凡被抓后,其美国住所被搜查。“他们住在一所普通房子里,查获的珠宝和现金并不多,金额共15.4万美元。据我所知二许和余振东在加拿大有房地产三栋,但每栋房子不超过100万美元。”程乐其说。
赃款追缴在多地同时进行。中国银行在香港、美国和加拿大均提出多起诉讼。
2015年4月,加拿大卑诗省最高法院的判决显示,中国银行在卑诗省起诉要求许超凡妻子邝婉芳、母亲谭文晶等人返还相关赃款,理由是两人对开平中行资金被盗案知情并给予协助,相关资金流入两人账户,应予归还。在此之前,中国银行已申请冻结有关账户。判决要求邝婉芳返还中国银行6.7亿余加元,要求谭文晶返还256万余加元。
庭审中,谭文晶辩称,她的大部分财富来自她和丈夫多年工作积累。中国银行请美国学者作为出庭证人——一名美国社会学教授,根据他收集的中国人平均工资资料,分析即便在谭文晶收入的高峰期1993年至1997年,她的平均年收入约11370元。许超凡的父亲1994年去世,这位学者分析他在1990年至1994年的平均年收入为11761元;一名研究中国腐败的政治学教授,还特意分析谭文晶夫妇可能的红包收入。
该份判决显示,庭审前中国银行提出申请,请求法庭认可多份外国刑事和民事裁决作为证据。比如,中国银行诉邝婉芳兄弟邝华宝、许超凡的妹妹许夏利等人案,中国银行起诉Ever Joint等公司案。
开平中行案主犯的境外追诉、资产追缴,离不开国际合作。“美国和加拿大都积极配合,尤其是美国在该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美方人员对我们表示,希望通过这个案件建立密切的中美刑事司法合作,并示范中方如何开展国际司法合作。当然在该案办理中,中方也向美国提供多起反恐、毒品等案件的协助。”黄风表示。
还曾办理中储粮外逃官员案的程乐其希望,未来在深化中美反腐合作中,一些外逃官员的案件可以按照开平中行案的模式,双方合作办理。
如今,开平中行案最先被遣返归国的余振东,已在中国刑满出狱。曾为余振东辩护的广东法丞律师事务所律师卢绪毅婉拒记者采访,并称余振东已回归正常生活。
刚刚回到中国的许超凡,则将等待中国司法机关的审判。